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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04-29财报-
盛达资源:2023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03证券简称:盛达资源公告编号:2023-02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0,875,465.35 231,317,542.05 2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261,204.69 35,150,940.50 -5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646,525.38 35,533,549.41 -64.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8,649,569.30 -148,353,412.32 -40.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36 0.0509 -53.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36 0.0509 -53.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8% 1.34% -0.7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258,343,847.05 5,381,926,235.34 -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993,508,878.32 2,976,949,323.02 0.5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1,642.46 主要为报告期内递延收益摊销所致。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722,855.13 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7,195.89 主要为本期支付环保基金补偿款所致。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294.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2,083.22 合计 3,614,679.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1月1日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12,507,455.51 277,896,426.74 -59.51% 主要系子公司支付上年税费所致。 衍生金融资产 0.00 388,575.00 -100.00% 系套期保值期货浮动所致。 应收票据 1,010,210.86 2,870,000.00 -64.80% 主要系期初票据到期而本期收到的票据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 53,005,665.23 13,045,724.95 306.31% 主要系本期销售尚未回款所致。 预付账款 46,129,448.54 16,051,444.91 187.39% 主要系本期采购外部单位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478,097.92 31,812,324.58 33.53% 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522,194,467.98 348,064,782.94 50.03% 主要系公司取得借款增加所致。 衍生金融负债 326,980.00 0.00 100.00% 系套期保值期货浮动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6,684,537.52 25,738,511.95 -35.18% 主要系支付上年工资奖金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 21,495,644.37 95,657,922.07 -77.53% 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度应交税费所致。 利润表项目 2023年1-3月 2022年1-3月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80,875,465.35 231,317,542.05 21.42% 主要系本期贸易业务销售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206,171,314.69 118,868,870.76 73.44% 主要系本期贸易业务成本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 8,545,821.02 12,697,244.68 -32.70% 主要系本期与采选业务对应的资源税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 230,370.59 825,008.19 -72.08%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相对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 3,663,744.92 1,146,005.52 219.70% 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127,615.13 16,766.16 -861.15% 系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变动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0.00 50,577.73 -100.00% 系上年同期处置报废的运输车辆及机器设备所致。 营业外支出 342,842.50 4,185,602.87 -91.81% 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合同违约金及补偿款所致。 所得税费用 218,384.83 9,561,764.31 -97.72%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3年1-3月 2022年1-3月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649,569.30 -148,353,412.32 -40.64% 主要系本报告期采选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60,479.71 -109,602,854.79 45.57%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建资产支出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66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78% 20,549,959.00 43,680,140.00 质押 194,915,000.00 赵满堂 境内自然人 5.25% 36,189,200.00 0.00 质押 35,370,000.00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4% 28,585,723.00 0.00 海南华瑞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7% 20,526,500.00 20,526,500.00 赵庆 境内自然人 2.79% 19,270,650.00 14,452,987.00 质押 19,200,000.00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31% 15,926,096.00 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其他 2.01% 13,880,000.00 0.00 天津祥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9% 13,700,000.00 13,700,000.00 冻结 13,7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7% 10,819,030.00 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56% 10,770,316.00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161,819,456.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819,456.00 赵满堂 36,189,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189,200.00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28,585,723.00 人民币普通股 28,585,723.00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15,926,09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926,09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3,8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8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819,0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19,03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770,316.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70,3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同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6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0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7,273,841.00 人民币普通股 7,273,841.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785,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85,4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赵满堂系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股东赵庆系父子关系;上述股东中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赵满堂、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赵庆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因收购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72.5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历时较长,进展缓慢,经公司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公司根据 《框架协议》《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董赢、柏光辉关于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于2023年1月19日分别向董赢、柏光辉送达解除《框架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的通知函,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框架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并要求董赢、柏光辉在收到公司发出的解除协议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返还定金,但董赢、柏光辉一直未按协议约定返还定金。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董赢、柏光辉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诉讼执行风险,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公司已收到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京03民初60号《民事裁定书》, 法院裁定冻结董赢财产限额为人民币6亿元,冻结柏光辉财产限额为人民币6亿元。目前,公司与董赢、柏光辉的合同 纠纷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20日、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