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3证券简称:金钟股份公告编号:2023-02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7,028,289.66 158,379,189.59 2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581,913.55 16,081,200.43 9.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7,251,728.31 13,031,559.27 32.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8,239,586.07 -39,911,072.91 -20.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5 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5 1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8% 2.00% 0.0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45,691,196.79 1,134,738,508.57 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842,246,255.12 835,978,951.29 0.7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851.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92,693.9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46,657.5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7,512.9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683.2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8,485.28 合计 330,185.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207,646,952.84 311,889,229.61 -33.42% 主要系本期使用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偿还银行借款以及本期客户回款放缓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017,835.61 - 100.00% 主要系本期使用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11,265,526.37 2,480,571.46 354.15%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用于背书目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7,061,228.36 2,754,938.43 156.31% 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6,238,889.57 4,550,045.44 37.12% 主要系本期支付园区押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627,643.47 1,443,617.55 -56.52% 主要系本期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的预缴的所得税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 14,651,431.81 21,961,061.97 -33.28%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清远金钟生产基地部分机器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使用权资产 1,590,447.57 2,399,144.26 -33.71% 主要系本期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无形资产 69,197,905.60 39,064,816.17 77.14% 主要系本期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7,321,076.62 36,376,846.12 -79.87% 主要系本期公司已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款的地块完成移交手续转入无形资产所致续所致。 应付票据 13,258,190.68 19,646,484.43 -32.52% 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合同负债 996,303.98 446,656.70 123.06% 主要系报告期预收销售合同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15,172,340.19 2,438,499.35 522.20%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权益分派现金分红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37,456.19 1,717,767.74 -39.60% 主要系本期使用权资产相关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比例 变动情况说明 税金及附加 1,017,107.47 674,839.76 50.72% 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7,646,173.95 5,766,651.97 32.59% 主要系本期仓储服务费及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 10,002,832.96 7,255,910.30 37.86% 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财务费用 1,211,989.00 -454,582.96 -366.62% 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 396,377.21 3,731,828.55 -89.38%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215,123.08 - 100.00% 主要系本期确认对合营公司的投资损益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7,835.61 - 100.00% 主要系本期确认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1,653,578.69 -3,136,982.94 -47.29%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3,468,010.89 -333,649.13 939.42% 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元) 上年同期金额(元)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235,314.08 -36,280,753.88 -151.47% 主要系报告期内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73,721.77 -42,343,191.04 -72.90%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25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思呈睿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42% 54,549,636 54,549,636 管理有限公司辛洪萍 境内自然人 9.00% 9,546,186 9,546,1860 周剑 境内自然人 3.24% 3,437,964 2,578,473 辛洪燕 境内自然人 1.93% 2,045,611 2,045,611 李小敏 境内自然人 1.93% 2,045,611 2,045,611 珠海市思普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7% 1,874,997 1,874,997 珠海景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景瑞恒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9% 1,585,819 - 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1% 1,499,995 1,499,995 广东永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暨汇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8% 1,358,200 - 南京蓝天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4% 1,312,100 1,312,1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珠海景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景瑞恒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85,819 人民币普通股 1,585,819 广东永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暨汇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58,200 人民币普通股 1,358,200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57,470 人民币普通股 957,470 周剑 859,491 人民币普通股 859,4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30,641 人民币普通股 830,641 肖泳林 795,666 人民币普通股 795,66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6,886 人民币普通股 516,88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高质量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47,400 人民币普通股 447,400 鹏华基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国新7号(中小盘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05,800 人民币普通股 405,800 鹏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组合 374,400 人民币普通股 374,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辛洪萍与辛洪燕为兄妹关系;李小敏与辛洪燕为夫妻关系;李小敏为辛洪萍胞妹之配偶,上述三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2、辛洪萍持有广州思呈睿70%的股权,并担任广州思呈睿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辛洪燕持有广州思呈睿15%的股权;李小敏持有广州思呈睿15%的股权;3、辛洪萍为珠海思普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珠海思普40.31%的合伙企业份额;4、辛洪燕为珠海思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珠海思普34.34%的合伙企业份额。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68人调整为6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26.00万股调整为224.00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181.50万股调整为179.50万股。公司以2023年1月13日为授予日,以15.00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6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7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详细请见公司2023年1 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