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 证券代码:833575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郝春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爱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是√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否 是否审计 √是□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否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报告期末(2023年3月31日) 上年期末(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比上年期末增 减比例% 资产总计 1,592,673,826.20 1,383,301,275.21 15.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29,688,218.94 934,153,199.62 20.9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84% 18.27% -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07% 32.47% - 年初至报告期末 (2023年1-3月) 上年同期 (2022年1-3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254,035.40 163,628.29 5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601,501.99 -74,214,708.75 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1,888,374.86 -74,243,511.76 3.17% 损益后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503,524.33 -108,997,638.58 46.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 -0.58 5.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7.89% -6.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7.81% -6.30% -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1、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45.32%,主要系公司HPV九价临床费用所致; 2、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33.08%,主要系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5.25%,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科研用检测试剂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6.33%,主要系本期研发费用较上期减少。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 -83,677.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0,078.4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69,528.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713,127.13 所得税影响数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13,127.13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85,865,340 64.27% -19,000,000 66,865,340 47.56%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0.00% 0 0 0.00% 董事、监事、高管 0 0.00% 0 0 0.00% 核心员工 11,968 0.01% 100 12,068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47,734,660 35.73% 26,000,000 73,734,660 52.44%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0,218,000 22.62% 0 30,218,000 21.49% 董事、监事、高管 4,390,000 3.29% 0 4,390,000 3.12% 核心员工 1,480,000 1.11% 0 1,480,000 1.05% 总股本 133,600,000 - 7,000,000 140,6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9,464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1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218,000 0 30,218,000 21.49% 30,218,000 0 1,283,550 0 2 北京江林威华 境内非国有法 11,100,000 0 11,100,000 7.89% 11,100,000 0 0 0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人 3 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5,076,142 0 5,076,142 3.61% 0 5,076,142 0 0 4 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44,961 0 4,844,961 3.45% 4,844,961 0 0 0 5 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56,000 0 4,456,000 3.17% 0 4,456,000 0 0 6 海南云锋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33,721 0 3,633,721 2.58% 3,633,721 0 0 0 7 深圳前海建成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633,720 0 3,633,720 2.58% 3,633,720 0 0 0 8 北京屹唐 其他 3,000,000 0 3,000,000 2.13% 0 3,000,000 0 0 赛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 杨永兴 境内自然人 2,100,000 588,774 2,688,774 1.91% 0 2,688,774 0 0 10 杭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538,070 0 2,538,070 1.81% 0 2,538,070 0 0 合计 70,600,614 588,774 71,189,388 50.62% 53,430,402 17,758,986 1,283,550 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为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狼星集团”),其持有公司21.49%股权。陶涛持有天狼星集团78.60%的股权,天狼星集团持有康乐卫士股东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江生物”)82.91%的股权,小江生物持有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已更名为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林威华”)5.61%的股权,陶涛、天狼星集团、小江生物、江林威华系一致行动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事项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 是否经过内部审议程序 是否及时履行披露 义务 临时公告查询索引 诉讼、仲裁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对外担保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公告编号:2022-137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公告编号:2022-092、2023-011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份回购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公开转让说明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失信情况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其他重大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公告编号:2023-034 二、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对外担保事项 2022年12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873722E1SX18),对全资子公司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根据担保书约定,最高保证金额3,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 (二)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存在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2020年公司租入机器设备,合同金额为550万元,租赁期限3年,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公司董事长郝春利夫妇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永江夫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天狼星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283,550股股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非融资性保函等额度融通使用,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郝春利夫妇,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3、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壹亿元(含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融通使用,期限肆年,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夫妇,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郝春利夫妇,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永江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银行授信尚在申请中,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公司根据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9年制定并实施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通过股份发行的方式对26名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用于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600万股,授予日为新增股份登记之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