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泰生物 证券代码:833819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玉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玉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是√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否 是否审计 □是√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否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报告期末 (2023年3月31日) 上年期末(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2,616,797,387.50 12,546,601,755.66 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989,722,601.49 5,919,270,453.69 1.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78% 36.56% - 资产负债率%(合并) 52.44% 52.72% - 年初至报告期末 (2023年1-3月) 上年同期 (2022年1-3 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642,558,394.27 2,253,210,484.92 -27.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545,123.01 260,178,554.04 -7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0,371,631.19 255,540,136.37 -72.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566,831.47 171,683,272.34 -209.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21 -7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18% 5.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18% 5.15% -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降低,主要系上年度受多重因素影响为保障安全库存国际客户放量采购,进入本年度海外库存高企,客户采购谨慎,市场需求低迷;同时,国内产能陆续释放,市场竞争加剧,国内大部分农药原药品种的价格持续下行,受海外市场销售规模、产品盈利能力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期业绩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公司已就行业现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全员提振精神应对外部压力,保订单、保市场、保供应,全力以赴促成订单交付,维护及拓展市场份额,保障经营规模和效益。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09.25%,主要系本期为保障生产运行的连续性, 稳定性,公司生产经营如常,但销售规模及回款有所下降所致。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73,229.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572,141.4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487,439.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23,486.0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5,554.18 所得税影响数 -190,188.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8,857.8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73,491.82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1,208,070,000 98.55% 750 1,208,070,750 98.5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61,683,154 45.82% 0 561,683,154 45.82% 董事、监事、高管 5,910,000 0.48% -250 5,909,750 0.48%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17,730,000 1.45% -750 17,729,250 1.4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0.00% 0 0 0.00% 董事、监事、高管 17,730,000 1.45% -750 17,729,250 1.45%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总股本 1,225,800,000 - 0 1,225,8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27876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1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61,683,154 0 561,683,154 45.82% 0 561,683,154 500,000,000 0 2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950,000 0 150,950,000 12.31% 0 150,950,000 0 0 3 浙农合泰(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000,000 0 40,000,000 3.26% 0 40,000,000 0 0 4 于洁 境内自然人 30,745,176 -560,000 30,185,176 2.46% 0 30,185,176 0 0 5 王榕 境内自然人 23,639,000 0 23,639,000 1.93% 17,729,250 5,909,750 0 0 6 卓远汇医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242,500 0 15,242,500 1.24% 0 15,242,500 0 0 7 周庆雷 境内自然人 14,951,000 -120,000 14,831,000 1.21% 0 14,831,000 0 0 8 姚秀琴 境内自然人 14,151,111 0 14,151,111 1.15% 0 14,151,111 0 0 9 嘉兴煜联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621,340 0 12,621,340 1.03% 0 12,621,340 0 0 10 周晓乐 境内自然人 9,001,000 0 9,001,000 0.73% 0 9,001,000 0 0 合计 872,984,281 -680,000 872,304,281 71.16% 17,729,250 854,575,031 500,000,000 0 注:本报告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示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报告期内,卓远汇医投资有限公司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股东王榕先生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事项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 是否经过内部审议程序 是否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 临时公告查 询索引 诉讼、仲裁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对外担保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2022-069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2022-067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股份回购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 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失信情况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其他重大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二、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1.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挂牌时承诺 公司股东王榕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东和睿嘉业承诺:和睿嘉业任一合伙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和睿嘉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21年11月公司董监高退出和睿嘉业,和睿嘉业限售承诺处于豁免状态。 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及董事王榕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做出了完整的披露。 2015年股票定向发行时承诺 2016年1月,在完成公司2015年股票发行时,公司股东卓远汇医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盛旭嘉瑞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万全嘉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南方嘉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浙泰嘉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重庆元和新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股东限售承诺》,并在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做出了完整的披露。此外,北京鸿泰嘉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任一合伙人担任颖泰生物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一年内不得转让,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前述发行时限售承诺,除北京鸿泰嘉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其他股东限售承诺在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2021年11月公司董监高退出鸿泰嘉业,鸿泰嘉业限售承诺处于豁免状态。 2020年股票公开发行时承诺(下述“发行人”系指“本公司”) (一)2020年股票公开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1、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松山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作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