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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04-21财报-
川恒股份:2023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998,391,331.48 608,505,246.94 608,505,246.94 6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8,346,504.48 104,100,108.69 104,100,108.69 5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6,993,844.91 102,320,919.80 102,320,919.80 53.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0,471,733.29 265,793.53 265,793.53 -30,376.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05 0.2133 0.2133 5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21 0.2131 0.2131 46.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4% 2.88% 2.88% 0.6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0,746,912,844.78 10,138,442,979.05 10,150,703,148.00 5.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560,624,296.72 4,378,478,346.68 4,379,361,812.89 4.1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 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调整了报告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留存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7,908.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29,937.1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621,779.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20,405.6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3,385.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42.25 合计 1,352,659.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64.0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及磷酸销售收入增长,并新增磷酸铁销售收入。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52.11%,主要系在毛利率稳定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增加了净利润。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升53.43%,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同比下降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0376.03%,主要系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上升50.26%,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所致。 (6)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上升46.46%,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所致。 2、资产负债表科目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1)衍生金融资产科目下降98.39%,主要系报告期新增的远期结汇少于上年度期末远期结汇金额。 (2)应收款项融资科目上升37.87%,系公司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科目上升55.96%,主要系根据新疆博硕思生态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确认的应收股利。 (4)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上升71.91%,主要系工程持续投入,预付的工程安装费等款项。 (5)短期借款科目上升57.31%,主要系生产经营需要,新增银行短期贷款所致。 (6)合同负债科目下降58.30%,主要系上年末客户预付的合同货款,报告期已发货。 (7)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降49.70%,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等应付薪酬所致。 (8)应交税费科目下降45.88%,主要系报告期上交了上年期末的应交增值税。 (9)专项储备科目上升131.38%,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3、利润表科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64.0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及磷酸销售收入增长,并新增磷酸铁销售收入。 (2)营业成本同比上升59.4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3)税金及附加同比上升200.90%,主要系资源税同比上升所致。 (4)销售费用同比上升63.61%,主要系报告期新增租赁资产折旧费所致。 (5)管理费用同比上升79.28%,主要系职工薪酬及股权激励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同比上升65.66%,主要系人员增加,职工薪酬同比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同比上升62.01%,主要系报告期银行贷款和计入财务费用的可转债利息增加。 (8)其他收益同比上升43.44%,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同比增加所致。 (9)投资收益同比下降40.36%,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及理财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121.50%,主要系衍生金融工具报告期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11)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上升227.44%,主要系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12)营业利润同比上升59.69%,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上升所致。 (13)营业外收入同比上升145.45%,主要系报告期收到赔偿款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支出同比上升249.27%,主要系报告期赞助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15)利润总额同比上升58.74%,主要系营业利润同比上升所致。 (16)所得税同比上升104.52%,主要系利润总额同比上升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54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33% 277,634,700.00 0.00 质押 104,930,000.00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4% 20,800,000.00 0.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 其他 1.45% 7,280,981.00 0.0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利伟精选唯实基金 其他 0.93% 4,670,888.00 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积极配置投资产品 其他 0.70% 3,498,875.00 0.00 杨华琴 境内自然人 0.67% 3,352,990.00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52% 2,591,981.00 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51% 2,581,308.00 0.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其他 0.50% 2,516,625.00 0.0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37% 1,858,620.00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7,634,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634,700.00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8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800,000.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 7,280,981.00 人民币普通股 7,280,981.0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利伟精选唯实基金 4,670,888.00 人民币普通股 4,670,888.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积极配置投资产品 3,498,875.00 人民币普通股 3,498,875.00 杨华琴 3,352,99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52,99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91,981.00 人民币普通股 2,591,981.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81,308.00 人民币普通股 2,581,308.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2,516,625.00 人民币普通股 2,516,625.0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58,6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58,6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杨华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明先生的配偶,李光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川恒集团33.62%的股份,杨华琴女士与川恒集团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贵州恒达矿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矿业”)项目子公司贵州恒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需求,恒达矿业向全体股东提出增资申请,申请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90亿元,增 资完成后,恒达矿业注册资本由3.00亿元增至4.90亿元。恒达矿业现有股东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