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证券简称:天晟新材公告编号:2024-028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125,857,021.17 105,487,175.26 1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35,417.08 -13,978,180.53 7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641,053.74 -14,944,573.20 68.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2,424,133.10 6,555,714.18 -1,814.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4 -0.0429 71.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4 -0.0429 71.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5% -5.30% 1.6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68,898,817.93 1,160,041,808.31 -16.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09,116,967.88 112,558,236.09 -3.0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7,322.9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49,968.3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82,043.3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5,922.6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4,974.81 合计 605,636.6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84.90%,主要原因系货款支付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105.68%,主要原因系预付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37.72%,主要原因系货款支付增加所致。 4、合同负债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102.19%,主要原因系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180.81%,主要原因系预收账款的税金增加所致。 6、租赁负债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31.59%,主要原因系租赁业务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9.31%,主要原因系部分子公司销售同比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2.17%,主要原因系销售增加成本随之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60.78%,主要原因系活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4、其他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65.36%,主要原因系税费补贴款项同比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09.66%,主要原因系理财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6.81%,主要原因系上年度有质量赔款收入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600602.40%,相对比例高,但绝对值较小,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营业外支出较少所致。 8、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44.1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有所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814.90%,主要原因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84.13%,主要原因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17.92%,主要原因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647.78%,主要原因系经营、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综合变动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48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海宙 境内自然人 7.80% 25,423,066.00 19,067,299.00 质押 25,423,066.00 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52% 18,0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孙剑 境内自然人 3.53% 11,5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吕泽伟 境内自然人 2.89% 9,416,884.00 0.00 不适用 0.00 徐奕 境内自然人 2.12% 6,908,346.00 5,181,259.00 不适用 0.00 长沙盈海私募 境内非国有法 1.50% 4,889,700.00 0.00 不适用 0.00 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 陈波 境内自然人 0.63% 2,066,300.00 0.00 不适用 0.00 金盛兴 境内自然人 0.52% 1,71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BARCLAYSBANKPLC 境外法人 0.50% 1,620,135.00 0.00 不适用 0.00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境外法人 0.47% 1,542,317.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00 孙剑 11,5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00.00 吕泽伟 9,416,884.00 人民币普通股 9,416,884.00 吴海宙 6,355,767.00 人民币普通股 6,355,767.00 长沙盈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8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89,700.00 陈波 2,066,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66,300.00 徐奕 1,727,087.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7,087.00 金盛兴 1,7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10,000.00 BARCLAYSBANKPLC 1,620,135.00 人民币普通股 1,620,135.00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1,542,317.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2,31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长沙盈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融海资产管理公司与长沙盈海为一致行动人。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吴海宙 19,067,299.00 0.00 0.00 19,067,299.00 高管锁定 在任期间,每年按持股总数的75%锁定 徐奕 5,181,259.00 0.00 0.00 5,181,259.00 高管锁定 在任期间,每年按持股总数的75%锁定 合计 24,248,558.00 0.00 0.00 24,248,558.00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1)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已终审裁定: 公司与威海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望都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维赛 (威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公司于2024年1月收到 (2023)最高法知民终3117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撤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鲁02知民初70号民事判决;驳回公司的起诉;退还公司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 (2)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审判决: 公司于2024年3月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京73行初16694号,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重大诉讼事项 2023年03月24日 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09月25日 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10月25日 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01月08日 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01月29日 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04月01日 http://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140,960.41 186,420,045.62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2,477,327.45 1,927,212.72 应收账款 307,538,946.82 349,100,249.75 应收款项融资 3,007,811.68 3,343,530.29 预付款项 12,098,833.33 5,882,357.46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 15,436,113.41 12,380,187.1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 76,327,056.51 75,403,355.38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13,593,517.76 11,618,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