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9证券简称:中信海直公告编号:2024-026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457,407,939.62 404,919,016.51 1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3,542,174.18 68,654,095.99 2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3,403,601.97 67,943,065.21 22.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4,082,477.77 207,111,423.47 104.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77 0.0885 21.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77 0.0885 21.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 1.39% 0.2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443,184,549.26 6,299,436,327.74 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185,391,965.67 5,101,849,791.49 1.6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6,902.46 报告期确认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39,400.00 报告期收到的扩岗补贴、工业稳增长专项资助等补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770.61 减:所得税影响额 87,317.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3,378.90 合计 138,572.2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0万元,较期初43.43万元,减少43.43万元,减幅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收回北京致能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减资款。 其他应付款5,855.46万元,较期初10,098.35万元,减少4,242.89万元,减幅42.02%,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子公司海直通航支付第三方往来款。 租赁负债38,855.95万元,较期初29,012.34万元,增加9,843.61万元,增幅33.93%,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 新增租赁2架直升机致租赁负债增加。2.合并利润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税金及附加139.54万元,较上年同期94.41万元,增加45.13万元,增幅47.80%,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缴纳的印花税等同比增加。 研发费用109.50万元,较上年同期223.56万元,减少114.06万元,减幅51.02%,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研发投入减少。 财务费用419.43万元,较上年同期-601.88万元,增加1,021.31万元,增幅169.69%,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利息收入同比减少,汇兑收益同比减少。 3.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408.25万元,较上年同期20,711.14万元,增加21,697.11万元,增幅104.76%, 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海上石油等业务回款情况良好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2,765.08万元;报 告期结算的航材、保障费等款项同比减少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566.38万元;报告期预缴2023 年第4季度所得税同比减少致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3,424.40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47.25万元,较上年同期-817.94万元,减少3,129.31万元,减幅382.5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发动机及四大部件、高价周转件维修及采购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74.39万元,较上年同期-9,044.70万元,同比增加470.31万元,增幅5.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53万元;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17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6,26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30.18% 234,119,474.00 0.00 不适用 0.00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8.45% 65,555,001.00 65,555,001.00 不适用 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1.74% 13,5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1% 7,868,400.00 0.00 不适用 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创 其他 0.87% 6,75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0% 3,87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38% 2,913,067.00 0.00 不适用 0.00 刘建风 境内自然人 0.33% 2,573,100.00 0.00 不适用 0.0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29% 2,268,500.00 0.00 不适用 0.00 张少明 境内自然人 0.28% 2,145,911.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 234,119,474.00 人民币普通股 234,119,474.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13,5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868,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68,4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7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5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8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70,000.00 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 2,913,067.00 人民币普通股 2,913,067.00 刘建风 2,573,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73,100.0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6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68,500.00 张少明 2,145,911.00 人民币普通股 2,145,911.00 孙琳 2,005,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5,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信集团,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的信用账户名称及持股数量分别为:刘建风信用账户1,263,000股;张少明信用账户2,145,911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与空客直升机公司就8架H225型直升机停飞导致的损害、成本以及经济损失等相关事项于2018年11月28 日签署《和解协议》,详见2018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空中客车直升机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39)。本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延续至2023年度。 2.公司及控股股东共同作为合同一方,与深圳市南山区相关方于2018年11月签署了《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 补偿框架协议》,并于2020年1月签署了《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书》,详见分别于2018年11月19日、 2020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签订〈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038)和《关于签署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3.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申报2024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局发明电 [2023]1546号)等相关规定,子公司海直通航申请2023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22年7月—2023年6月)。 2024年1月,海直通航收到2024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4,550,000元,详见2024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获得2024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2024-001)。 4.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民航中南局关于深圳市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提前下达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申请2024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22年7月—2023年6月)补贴。2024年3月, 公司收到2024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共28,980,000元,其中包括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补贴28,900,000元,支线航空补 贴80,000元。详见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获得2024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5.经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租赁3架AW139型直升机,租期15年,每架不含税月租金为592,235.28元人民币,15年租金共计319,807,051.20元人民币。详见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6.经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