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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6财报-
汉缆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24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立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林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刘建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26796000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4 第六节重要事项5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5 第十节财务报告7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负责人及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2023年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备查文件; 六、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询。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母公司 指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汉缆股份 股票代码 00249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汉缆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QingdaoHanheCable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lgf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立刚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102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102 公司网址 www.hanhe-cable.com 电子信箱 hanhe1@hanhe-cable.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正庄 武洁 联系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 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 电话 0532-88817759 0532-88817759 传真 0532-88817462 0532-88817462 电子信箱 wzz3333@126.com hanhe1@hanhe-cable.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264821953P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伦刚孙晓昌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元) 9,658,038,194.84 9,841,933,301.70 -1.87% 8,981,293,01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60,079,796.23 785,676,195.19 -3.26% 777,153,23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11,419,680.01 727,494,238.23 -2.21% 738,060,391.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73,880,532.32 196,691,566.85 445.97% 542,184,044.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85 0.2362 -3.26% 0.23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85 0.2362 -3.26% 0.23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2% 11.71% -1.39% 12.90%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总资产(元) 10,415,858,970.13 9,855,448,127.35 5.69% 9,320,912,443.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677,580,530.25 7,048,919,673.49 8.92% 6,372,271,855.15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79,466,544.93 2,772,625,890.72 2,869,555,000.36 2,436,390,758.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5,207,706.16 248,908,249.96 281,815,703.29 54,148,136.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6,055,678.39 235,026,247.26 267,692,778.89 42,644,975.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967,534.77 -102,428,057.02 231,784,052.37 841,557,002.2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66,096.63 -650,406.89 467,874.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5,060,811.65 51,176,348.80 18,894,018.5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2,553,051.88 19,349,019.95 26,986,545.6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28,344.23 386,116.18 10,588.95 减:所得税影响额 8,441,973.04 11,021,142.85 7,186,253.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9,526.67 1,057,978.23 79,934.37 合计 48,660,116.22 58,181,956.96 39,092,839.8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政策和市场前景 公司所属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作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的一部分,其规模与增长率受宏观经济周期、电力工程、电网投资等影响。 2023年8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方案》明确,发挥电力装备行业带动作用,同时考虑目标可实现性,通过实施一系列工作举措,稳定电力装备行业增长,力争2023~2024年电力装备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9%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9%左右。本次《方案》共提出强化重大工程引领、加快装备推广应用、继续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产业链竞争力等四方面工作举措。 2022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 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2亿千瓦,包括外送1.5亿千瓦、 本地自用0.5亿千瓦;“十五五”时期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2.55亿千瓦,包括外送1.65亿千瓦、 本地自用0.9亿千瓦。风光基地的规划也为电力行业、新能源行业提供了新的契机。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强调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随着智能电网建设进程的深入,智能电网投资额占电网总投资额的比例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发布的《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期间,将重点加快特高压骨干通道建设,统筹推进能源基地外送特高压直流通道和特高压交流主网架建设,提升通道利用效率和跨区跨省电力交换能力,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和抵御严重故障能力。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稳步推进。将新建6个西北、西南能源基地电力外送特高压直流工程,新增输 电线路长度达1.72万多千米。到2025年,“三华”建成“五横四纵”特高压交流主网架,川渝建成“两横一环网”特高压交流主网架。依托特高压骨干网架,进一步加强区域750、500千伏主网架,优化完善330、220千伏电网分层分区,实现各级电网协调发展。预计新增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1.2万千米。 2023年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习近平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