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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6财报-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63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1/311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高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子南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5元(含税)。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887,811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1,207,474,245.03元。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中涉及有关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是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本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详细阐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公司将高度关注电力、煤炭、环保等风险,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43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63 第六节重要事项6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3 第十节财务报告100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实际控制人、华能集团 指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北方公司 指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中电联 指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魏家峁公司 指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龙源风力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京达公司 指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聚达公司 指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蒙达公司 指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丰泰公司 指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上都发电厂 指 上都发电公司及上都第二发电公司 上都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都第二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海勃湾电力公司 指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丰电能源公司 指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和林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乌达莱公司 指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公司 布勒呼牧公司 指 内蒙古布勒呼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察尔湖光伏公司 指 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聚达新能源公司 指 内蒙古聚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丰川新能源公司 指 内蒙古丰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魏家峁新能源公司 指 北方魏家峁(鄂尔多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金和新能源公司 指 内蒙古金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聚穗能源合伙企业 指 内蒙古聚穗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华准格尔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指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岱海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包满铁路公司 指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北联电能源公司 指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上网电量 指 电厂所发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 kW 指 千瓦,即1000瓦 kWh/kkWh 指 千瓦时/千千瓦时,电力计量单位 MW 指 兆瓦,1,000,000瓦或0.1万千瓦 装机容量 指 全部发电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 权益装机容量 指 全资、控股、直属电厂装机容量与参股电厂装机容量乘以 参股比例之和。 利用小时 指 一定期间发电设备的发电量折合到额定功率的运行小时数,用来反映发电设备按铭牌容量计算的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 发电量 指 电厂(发电机组)在报告期内生产的电能量,是发电机组经过一次能源转换生成的有功电能数量,即发电机组实际发出的有功功率与发电机组实际运行时间的乘积。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内蒙华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 InnerMongoliaMengDianHuaNengThermalPowerCorporation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NMH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高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黎鲲 阿力亚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电话 0471-6222388 0471-6222388 传真 0471-6228410 0471-6228410 电子信箱 nmhd@nmhdwz.com nmhd@nmhdwz.com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1999年4月21日由“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10020 公司网址 www.nmhdwz.com 电子信箱 nmhd@nmhdwz.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内蒙华电 600863 G蒙电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签字会计师姓名 索还锁吴金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1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22,525,311,943.98 23,065,583,790.67 23,065,583,790.67 -2.34 19,001,287,411.44 19,001,287,41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4,868,314.05 1,767,389,632.45 1,762,007,022.03 13.44 497,324,940.51 495,108,098.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40,986,155.03 1,747,567,200.04 1,742,184,589.62 11.07 458,327,858.84 456,111,016.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32,270,367.84 5,154,268,548.73 5,154,268,548.73 3.45 3,140,810,711.02 3,140,810,711.02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322,473,564.95 17,425,976,720.85 17,393,859,210.61 5.14 16,224,133,256.82 16,197,398,357.00 总资产 39,479,269,634.19 40,186,790,307.34 40,154,240,488.21 -1.76 41,577,962,405.30 41,551,008,863.98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1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5 0.25 16.00 0.06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5 0.25 16.00 0.06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5 0.25 12.00 0.05 0.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6 11.84 11.83 增加0.72个百分点 3.03 3.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4 11.70 11.69 增加0.44个 百分点 2.70 2.68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于2023年11月7日向我公司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相关内容,公司对2006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间发生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5,108,024.67元于2023年10月31 日前全部进行收回,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06年度至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按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调整。 3.计算本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可续期公司债的利息75,860,958.91元和永续中 期票据的利息36,956,712.32元。 4.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减了本年可续期公司债利息75,860,958.91元、永续中期票据的利息36,956,712.32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包括可续期公司债本金以及其利息、永续中期票据本金以及其利息。 5.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涨13.44%,主要原因为2023年 公司煤炭产量1,326.17万吨,同比增长52.09%。煤炭外销量622.81万吨,同比增长64.09%。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