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63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1/270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薛惠民 工作原因 高原 三、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高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子南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4元 (含税)。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887,811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 1,070,409,601元。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中涉及有关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本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详细阐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公司将在2023年高度关注电力、煤炭、环保等风险,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41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61 第六节重要事项6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9 第十节财务报告95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实际控制人、华能集团 指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北方公司 指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中电联 指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魏家峁公司、魏家峁煤电项目 指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龙源风力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京达公司 指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聚达公司 指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蒙达公司 指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丰泰公司 指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上都发电厂 指 上都发电公司及上都第二发电公司 上都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都第二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海勃湾电力公司 指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丰电能源公司 指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和林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乌达莱公司 指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公司 布勒呼牧公司 指 内蒙古布勒呼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察尔湖光伏 指 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聚达新能源 指 内蒙古聚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准格尔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指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岱海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包满铁路公司 指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北联电能源公司 指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上网电量 指 电厂所发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 kW 指 千瓦,即1000瓦 kWh/kkWh 指 千瓦时/千千瓦时,电力计量单位 MW 指 兆瓦,1,000,000瓦或0.1万千瓦 装机容量 指 全部发电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 权益装机容量 指 全资、控股、直属电厂装机容量与参股电厂装机容量乘以参股比例之和。 利用小时 指 一定期间发电设备的发电量折合到额定功率的运行小时数,用来反映发电设备按铭牌容量计算的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 发电量 指 电厂(发电机组)在报告期内生产的电能量,是发电机组经过一次能源转换生成的有功电能数量,即发电机组实际发出的有功功率与发电机组实际运行时间的乘积。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内蒙华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 InnerMongoliaMengDianHuaNengThermalPowerCorporation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NMH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高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赵黎鲲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电话 0471-6222388 传真 0471-6228410 电子信箱 nmhd@nmhdwz.com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1999年4月21日由“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10020 公司网址 www.nmhdwz.com 电子信箱 nmhd@nmhdwz.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内蒙华电 600863 G蒙电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签字会计师姓名 索还锁吴金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0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23,065,583,790.67 19,001,287,411.44 18,933,565,813.08 21.39 15,361,182,188.02 15,360,550,80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2,007,022.03 495,108,098.48 452,250,182.54 255.88 759,442,465.60 759,063,63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42,184,589.62 456,111,016.81 413,253,100.87 281.97 742,527,565.23 742,148,736.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54,268,548.73 3,140,810,711.02 3,094,464,574.90 64.11 3,912,858,515.65 3,912,858,515.65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393,859,210.61 16,197,398,357.00 16,154,161,612.74 7.39 14,869,096,884.81 14,868,718,056.49 总资产 40,154,240,488.21 41,551,008,863.98 41,484,951,095.77 -3.36 42,858,085,110.70 42,857,453,730.16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0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06 0.05 316.67 0.11 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06 0.05 316.67 0.11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05 0.05 400.00 0.11 0.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3 3.01 2.68 增加8.82个百 分点 5.63 5.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9 2.68 2.35 增加9.01个百 分点 5.49 5.48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 [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 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之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准则解释15号。公司对报告期可比期间涉及的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进行了追溯调整。 2.计算本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可续期公司债的利息75,550,000元和永续中期票据 的利息45,900,000元。 3.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减了本年可续期公司债利息75,550,000元、永续中期票据的利息45,900,000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包括可续期 公司债、永续中期票据本金30亿元以及其利息。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 5,485,918,422.40 5,484,793,757.11 6,266,541,099.92 5,828,330,511.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6,199,736.69 670,261,855.47 392,011,748.25 203,533,68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90,082,059.39 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