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鸥玛软件: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6财报-
鸥玛软件:2023年年度报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04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任年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三)风险因素”中,对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了详细描述并提出了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查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3,417,6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4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4 第六节重要事项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4 第十节财务报告8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文;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鸥玛软件 指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鸥玛软件有限 指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 鸥玛技术 指 山大鸥玛技术有限公司 鸥玛数据 指 鸥玛数据有限公司 鸥玛软件(北京) 指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鸥玛软件(山西) 指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鸥玛软件(广西) 指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鸥玛软件(济南) 指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山东大学 控股股东、山大资本 指 山东山大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期、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财务报表 指 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鸥玛软件 股票代码 301185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鸥玛软件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dongShandaOumasoft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oumasof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年峰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12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5010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12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50101 公司网址 www.oumasoft.com 电子信箱 public@oumasoft.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克 张杉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128号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128号 电话 0531-66680735 0531-66680735 传真 0531-66680727 0531-66680727 电子信箱 public@oumasoft.com public@oumasoft.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郝丽江、张梦兰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胡宇、牛振松 2021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21,066,364.25 148,412,798.59 148,412,798.59 48.95% 209,780,968.13 209,780,968.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6,637,743.28 49,856,151.23 49,856,279.48 53.72% 80,719,314.30 80,719,31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2,663,341.75 35,307,922.88 35,308,051.13 105.80% 75,907,228.79 75,907,228.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2,317,396.56 54,595,474.20 54,595,474.20 87.41% 58,219,854.67 58,219,854.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32 0.32 56.25% 0.68 0.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32 0.32 56.25% 0.68 0.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6% 5.20% 5.20% 2.46% 15.28% 15.28%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1,063,853,887.85 995,408,703.44 995,408,703.44 6.88% 1,076,546,373.29 1,076,546,373.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32,836,786.00 971,568,708.99 971,540,802.72 6.31% 952,396,077.76 952,396,077.7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 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 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 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具体调整情况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7,330,532.10 79,747,008.84 25,165,884.80 78,822,93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99,368.96 30,346,043.50 3,508,640.41 28,383,69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636,331.47 29,878,979.89 2,044,540.14 27,103,490.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52,054.22 4,310,913.16 14,224,176.65 98,834,360.9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9,415.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116,781.12 6,495,197.60 5,164,346.6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697,301.37 10,261,232.88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108,515.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4,697.38 -497,300.00 -22,929.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05,344.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4,983.58 1,572,971.49 534,676.17 合计 3,974,401.53 14,548,228.35 4,812,085.5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1、行业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