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天放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存在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及国家政策调整、原材料价格及产品研发、市场竞争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11,689,05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5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8第六节重要事项..................................................................5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2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9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0第十节财务报告..................................................................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上述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备查。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就“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则,公司根据相关条款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实行。详见第十节、五、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布局多元化发展战略,聚焦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大健康产业,主营业务集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行业分类归属于“医药制造业”。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基础。随着人民健康消费升级以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保障覆盖面及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慢性病患病率的不断扩大,推动医药需求持续增长。国家医药行业的监督管理也在不断的加强与优化,在行业突出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企业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机遇。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两票制”、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改革、加强合规执法力度等医药政策调控下的供给侧改革使医药行业整体承压。在集采常态化、制度化的趋势下,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全面铺开对企业的多产品运营能力、保供能力、渠道下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药品降价压力及终端竞争格局变化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倒逼企业加大创新药的研发力度,从而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医药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医保控费、医改政策调整以及行业监管力度加大等综合因素影响,医药制造业整体增速放缓。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3.44万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利润总额7.69万亿元,同比下降2.3%;其中,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约25,205.7亿元,同比下降3.7%,实现利润总额3,473亿元,同比下降15.1%。 (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对行业的影响 202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和《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医药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将作为重点指引带动行业整体提质增效。 1、医药行业 (1)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2023年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定不移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大药品采集覆盖面,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2023年3月开展的第八批国家集采共有39个品种中标,药品平均降幅达56%。2023年11月开展的第九批国家集采共有41中药品中标,药品平均降幅达58%,该次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周期延长至4年有利于医院及生产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长期发展策略,合理安排生产周期。 中标集采的药品销售价格一定程度的下降,有利于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节省医保基金,提高药品可及性、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为仿制药提供了上市后迅速抢占市场的机会。 (2)创新药医保谈判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基本形成了常态化、动态化的调整机制,加速了新药的准入速度,提高了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建立了适应新药准入的医保目录即“每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机制,新药从获批上市到纳入目录获得报销的时间,已从原来的5年左右降至1年多,80%以上的创新药能在上市后2年内进入医保。2023年有57个品种实现了“当年获批、当年纳入目录”,这一政策倾斜不仅加快了创新药的商业化进程,也体现了国家对临床存在巨大需求的创新药物的支持。同时,国家医保局建立了覆盖申报、评审、测算、谈判等全流程的创新药支持机制,为创新药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2023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多项重要规则调整利好创新药谈判降幅收窄,对续约规则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优化,药品价格降幅更趋温和,同时创新药纳入医保后或能实现快速放量,未来将进一步加快国产替代进程。重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用药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显著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整体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根据国家医保局数据,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共有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谈判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成功率和价格降幅均与2022年基本相当。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3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再次明确2023年医保领域的改革目标。通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推进医药领域改革和创新发、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六个方面着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支持药品研发创新,行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成为行业重点,明确医药产业链短板和支持重点,引导支持企业突破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提升医药产业链配套水平和供应保障能力。重点关注严格监管、研发创新、注重质量等方面,发布多份药品清单,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持续推进优先审评审批工作。健全新药价格形成机制;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和质量监管,确保“供好药”“用好药”。 医药反腐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自2023年7月以来多部门开展新一轮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虽然对部分药品的推广和销售造成一定影响,但有望引导生产企业将重点从营销转向研发,提升企业合规意识,优化期间费用结构,更有利于患者、医保资金使用和行业整体长远的发展。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优化配置,还通过加强监管、鼓励创新和提升服务质量等措施,为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中医药发展政策 报告期内,国家在中医药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推动中医药事业的振兴和发展,具体来说,国家实施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并印发了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和“中医阁”建设标准,有序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中药科学监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此外,《"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这些政策和规划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同时制定若干细则,包括《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品种目录》、《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等,进一步加强对中药研制的指导,将为中药新药研发带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2、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