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樊俊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继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丽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发展战略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阐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04,242,081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4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6 第六节重要事项6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6 第十节财务报告9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蒙草生态、蒙草股份 指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蒙草有限 指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股东大会 指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小草数字生态公司 指 内蒙古小草数字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鹭路兴 指 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普天园林 指 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PPP模式 指 PPP模式(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是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又称“公私合作模式”。 优先股简称 指 蒙草优01 优先股代码 指 140009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章程》 指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蒙草生态 股票代码 300355 公司的中文名称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蒙草生态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M-GrassEcologyAndEnvironment(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MCS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樊俊梅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盛乐五街南侧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115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盖营巷蒙草种业中心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10070 公司网址 http://www.mengcao.com 电子信箱 mckh2010@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一新 孙雪茹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盖营巷蒙草种业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盖营巷蒙草种业中心 电话 0471-6695125 0471-6695125 传真 0471-6695192 0471-6695192 电子信箱 mckh2010@163.com mckh2010@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盖营巷蒙草种业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二路843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 汪天姿、彭哲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元) 1,894,149,069.43 2,222,443,019.88 -14.77% 2,911,426,89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9,129,275.36 184,937,075.78 34.71% 309,192,31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4,166,902.58 116,060,975.30 58.68% 303,693,284.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99,617,956.62 351,202,511.41 383.94% 579,662,541.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8 50.00%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8 50.00%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1% 2.94% 1.47% 6.03%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资产总额(元) 15,937,335,454.00 16,055,539,180.96 -0.74% 16,010,930,345.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158,458,381.84 5,000,260,622.59 3.16% 5,004,267,495.86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92,562,165.33 414,250,232.37 487,519,120.22 699,817,55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540,046.59 125,451,230.43 111,609,729.51 -33,471,73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952,735.85 119,105,169.62 102,187,143.72 -65,078,146.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906,061.46 585,717,132.15 1,082,934,804.89 259,872,081.0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79,964.18 944,525.71 17,826,072.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95,881,186.27 71,151,877.26 47,861,020.8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86,426.00 6,324,180.00 债务重组损益 -894,627.42 11,386,917.96 -40,429,738.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849,942.35 -3,880,843.87 -12,552,201.93 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形成的利得 -920,940.26 314,947.00 -8,762,686.034,318,643.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706,971.42 14,501,085.50 1,960,882.4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7,206.14 2,864,418.08 801,200.36 合计 64,962,372.78 68,876,100.48 5,499,027.7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依托“特色种业”+“数字技术”,主要从事草原生态修复、矿山修复、盐碱地改良、荒漠化治理等生态修复、环境治理业务;草种、草业技术创新;林业、草原碳汇开发利用等业务。 (一)生态修复行业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建设领域具有里程碑意 义的一年。时隔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再次召开,设立首个全国生态日,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CCER市场重启。2023年6月6日,总书记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考察,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指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打一场“三北”工程攻坚战,把“三北”工程建设成为功能完备、牢不可破的北疆绿色长城、生态安全屏障”,并做出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三大标志性战役的重大决策。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指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是: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草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筑牢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12月,国务院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聚焦影响北京等重点地区的沙源地及传输路径,持续推进“三北”工程建设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全力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到203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至26%,水土保持率提高至75%,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意见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