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飞利信:2023年年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飞利信: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0财报-
飞利信:2023年年度报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忻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凯燕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与行业趋势一致,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存在的风险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详见本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中“(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4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9 第六节重要事项6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3 第十节财务报告94 备查文件目录 1、年度报告文本 2、财务报告文本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5、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总公司/飞利信/北京飞利信/飞利信公司 指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飞利信集团/集团 指 飞利信科技集团(母公司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飞利信电子 指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东蓝数码/东蓝 指 东蓝数码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天云动力/天云科技 指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精图/精图信息 指 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杰东/杰东控制 指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国培云网/众华创信 指 北京国培云网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欧飞凌/欧飞凌通讯/欧飞凌 指 成都欧飞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飞利信 股票代码 300287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北京飞利信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Philisense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Philisens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振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志新村二号院内10层房间号1001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19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金唐酒店3层3078(历史地址)2021年12月21日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志新村二号院内10层房间号10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191 公司网址 www.philisense.com 电子信箱 phls@philisense.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明进 张士琦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 电话 010-62053775 010-62058123 传真 010-60958100 010-60958100 电子信箱 phls@philisense.com phls@philisense.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唱翠红、张晓慧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823,464,249.82 1,142,961,285.85 1,142,961,285.85 -27.95% 1,709,921,189.35 1,709,921,18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1,704,871. 02 -468,818,898. 92 -468,790,676. 08 39.91% -252,231,264. 96 -252,739,452. 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70,025,501. 92 -467,401,664. 29 -467,373,441. 45 42.22% -276,876,261. 41 -277,384,449. 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0,947,887.30 -17,373,527.6 1 -17,373,527.6 1 393.25% -32,856,417.0 4 -32,856,417.0 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 -0.33 -0.33 39.39% -0.18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 -0.33 -0.33 39.39% -0.18 -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9% -24.70% -24.72% 25.19% -11.14% -11.16%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2,680,484,046.02 3,065,056,133.12 3,069,171,545.36 -12.66% 3,418,189,619.30 3,424,553,51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82,583,589.30 1,664,701,950.38 1,664,221,985.42 -16.92% 2,131,278,335.34 2,130,770,147.5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 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823,464,249.82 1,142,961,285.85 详见《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21,605,315.82 26,556,927.78 详见《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801,858,934.00 1,116,404,358.07 详见《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06,972,519.74 108,660,578.81 246,229,170.37 161,601,98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53,026.14 -131,308,894.19 -19,413,262.24 -136,535,74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137,924.35 -133,971,679.29 -28,036,999.54 -112,154,747.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93,768.13 -23,186,369.84 48,054,695.97 54,073,329.3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34,743.83 -39,524,664.22 21,468,749.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1,723,499.47 22,180,524.46 5,768,004.7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5,430,505.64 7,758,857.19 2,956,790.19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4,189,950.3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155,174.33 3,978,097.58 -1,048,894.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87,056.29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99,653.45 合计 -11,679,369.10 -1,417,234.63 24,644,996.4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