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研究报告 ‘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对金融行业影响 及发展建议 主要观点: 分析师:刘亦千 执业证书编号:S0870511040001Tel:021-53686101 邮箱:liuyiqian@shzq.com 分析师:汪璐 执业证书编号:S0870523060005Tel:021-53686120 邮箱:wanglu@shzq.com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报告编号: 相关报告: 2024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其中证监会再次提出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督促行业机构强化服务理念,持续优化投资者服务,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切实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维护好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任与信心。聚焦投资者长期回报,健全基金投资管理与销售考核及评价机制。强化管理人、高管及基金经理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机制,做好投资者服务和陪伴。扎实推进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稳步降低行业综合费率水平。持续优化基金行业销售生态,督促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加大逆周期布局力度。” 基金费用长期以来作为公募基金及券商的重要资源及收入来源,费率改革无外乎是对投资者而言最为直接的让利方式,对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对于金融企业来说,短期内营业收入的下滑已成必然,如何应对成为了一大难题。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一批具备协会会员资格的基金评价机构,应切实履行基金评价的目的和意义1,发挥好在监督和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们曾在2023年10月12日发布过一篇名为《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启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基金费率研究》的文章,通过梳理美国共同基金费率结构及历史变迁,与国内公募基金进行对比,以供投资者参考。本文将以基金评价机构视角进一步探索费率改革的现状、对金融行业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发展建议。 1基金评价的目的概括为三类:一、针对基金投资者:综合评价投资成果、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普及投资知识,引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二、针对基金管理人:监督和鞭策投资管理活动;为内部绩效考核提供参考。三、针对基金行业:传播基金信息,树立基金品牌;扶优抑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目录 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相关方案及现状3 1、整体公募行业费率改革指引:《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于2023年7月7日生效3 2、具体举措:第一阶段,于2023年7月7日起3 3、具体举措:第二阶段,于2023年12月8日起7 二、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及发展建议9 1、公募基金行业与投资者9 2、证券公司10 3、基金管理人15 三、总结17 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相关方案及现状 1、整体公募行业费率改革指引:《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于2023年7月7日生效 拟在两年内采取15项举措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水平。为避免费率“陡升陡降”,本次费率改革按照“管理费用 (第一阶段)—交易费用(第二阶段)—销售费用(第二阶段)”的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费率改革,分别将影响公募基金管理人、券商、代销机构三方的营业收入。 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费率改革工作方案,主要包括: (1)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2; (2)推出更多元化的浮动费率产品试点3; (3)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4; (4)规范公募基金销售环节收费5; (5)完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等内容6。 2、具体举措:第一阶段,于2023年7月7日起 《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于2023年7月7日生效 主动权益类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将统一降至不超过1.2%、0.2%,此外,从即日起,新注册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不超过1.2%、0.2%。 进展情况: (1)2023年7月7日前成立的存续产品中98%的产品已符合条件。在费率改革工作启动前,94.0%的主动权益产品管理费率为1.5%,费率改革后93.2%的产品管理费率为1.2%。类似地,费率改革前86.8%的产品托管费率为0.25%,费率改革后92.4%的产品托管费率为0.2%。未满足条件的产品其管理人大多为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公募基金以及券商资管。 (2)自2023年7月7日起,99%新注册产品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均符合条件。未满足条件的产品其管理人大多为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公募基金。 根据2023年INVESTMENTCOMPANYFACTBOOK,美国股票型公募基金的持续性费率(包括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其他运营成本等)简单平均值已从2000年的1.60%下降至2022年的1.12%,考虑到美国基金市场普遍在运营费基础上额外向投资者收取0.6%-1.2%的投顾费7,我国改革后实际综合费率已低于美国市场的平均水平。 2见第一阶段2023/7/7《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 3见第一阶段2023/8/25证监会注册公募行业首批20只实施浮动管理费率试点产品。 4见第一阶段2023/9/13《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的通知》、第二阶段2023/12/8《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 5见第二阶段2023/12/8《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第四条。 6见第二阶段2023/12/8《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五条。 7具体可详见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2023/10/12发表的原文《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启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基金费率研究》。 图1:自2023/7/7新注册产品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情况 管理费率(%) 数量(只)(费率改革前) 数量(只)(费率改革后) 0 2 2 0.6 59 61 0.7 4 4 0.8 72 72 0.9 11 11 1 64 64 1.1 4 4 1.2 69 4473 1.25(未满足条件) 3 1.3(未满足条件) 2 1.35(未满足条件) 1 1.5(未满足条件) 4502 107 2(未满足条件) 1 托管费率(%) 数量(只)(费率改革前) 数量(只)(费率改革后) 0.05 18 18 0.060.080.09 2 2 0.1 117 117 0.110.12 6 6 0.130.15 108 108 0.160.170.18 7 7 0.2 354 4436 0.22(未满足条件) 14 2 0.23(未满足条件) 0.25(未满足条件) 4164 103 0.3(未满足条件) 5 数据来源:WIND、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样本区间:2023/7/7前成立的主动权益基金,包括WIND二级分类的偏股混合型基金、平衡混合型基金、普通股票型基金;费率节点:费率改革前2023/6/30,费率改革后2024/3/12。 图2:自2023/7/7新注册产品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情况 管理费率(%) 数量(只) 0.6 11 0.8 10 1 29 1.2 432 1.5(未满足条件) 5 托管费率(%) 数量(只) 0.1 18 0.15 10 0.2 452 0.25(未满足条件) 7 数据来源:WIND、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样本区间:2023/7/7-2024/2/29成立的主动权益基金,包括WIND二级分类的偏股混合型基金、平衡混合型基金、普通股票型基金;费率节点:2024/3/12。 证监会注册公募行业首批20只实施浮动管理费率试点产品,于2023年8 月25日生效 实际上浮动费率基金并非首次推出。国内首只浮动费率基金产品为富国一年期纯债(2013年6月27日成立),挂钩标的为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随后开启了我国浮动费率基金的发展之路。 第一阶段:2014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 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支持设立管理费率与回报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从2014年至2015年,基金公司相继推出了20多只各种结构的浮动费率基金。 第二阶段:受2015年权益市场极端行情影响,管理人与投资者风险不对称等缺陷展露无疑,2016年至2018年浮动管理费基金的发行审批暂缓。过去的浮动费率基金主要分为两类8,包括按照浮动管理费规则分为“支点 式”上下浮动管理费基金、提取“业绩报酬”浮动管理费基金两类,简称:支点浮动费率基金和提取业绩报酬基金。浮动费率基金虽然丰富了多元化费率结构,但也有以下问题:1、浮动管理费率“向上无封顶”,可能会导致基金经理激进投资、使产品波动加大,叠加“向下无惩罚”导致市面上的浮动费率产品实际费率高于固定费率产品的费率;2、过去的浮动费率制度无法真正体现基金经理本身是否具备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或误将市场的β收益当做基础收益,从而收取高额管理费。 第三阶段:2019年证监会陆续批准了8家基金公司发行浮动管理费基金,重新点燃这类产品的新发热情。 图3:浮动管理费基金收费方式分类 提取“业绩报酬” 简单附加管理费 分档附加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基金 分档费率挂钩绩效 分档费率固定 支点式上下浮动 支点浮动 数据来源:WIND、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 本次20只实施浮动管理费率的试点产品进一步对管理费率挂钩标的进行创新并优化了过去浮动费率机制的潜在缺陷。最新浮动费率方式包括三大类: (1)3只与基金规模相挂钩。核心为基金管理规模越大,适用的费用水平越低。对基金规模低于100亿元的部分收取1.20%的年管理费率,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收取0.60%的年管理费率。 与基金规模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或许是未来更为主流的一种模式。随着基金规模的增长,管理人所承担的单位成本将不断下降,即俗称的“规模效应”。这种模式下的降费对管理人与投资者而言是一种双赢的局面。 图4:与基金规模相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收费标准 基金规模(亿元) 分档固定费率水平/年 整体年固定管理费率水平 X≤100 1.20% 1.20% X>100 对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0.60%的费率收取 [1.2%*100+0.6%*(X-100)]/X 数据来源:基金招募说明书、WIND、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 (2)8只与业绩相挂钩。核心为按照基金业绩表现,费率水平双向浮动。本次 8具体可详见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2023/10/12发表的原文《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启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基金费率研究》。 发行的8只产品均为三年定开型基金,在开放期期间不收取管理费。在封闭期间,未取得正收益时,管理费率适当向下浮动至0.5%;收益表现超越8%且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时,管理费率适当向上浮动至不超过2.0%,具体管理费率根据超额9部分的20%进行计提;其他情况下收取1.0%的管理费率。 2.50% 2.00% 1.50% 1.00% 0.50% 0.00% -20% -15% -10% -5% 0% 5% 10% 15% 20% 封闭期内费后年化收益率 R>8%且R>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 管理费年费率水平 图5:与业绩相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收费标准 封闭期内费后年化收益率(R) 管理费年费率水平(含基础管理费+业绩报酬) R>8%且R>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 基础管理费(按1.0%年费率收取)+业绩报酬(按超过计提基准部分*20%收取,不超过1.0%年化费率) R≤0 仅按0.5%年费率收取基础管理费中的固定管理费部分 其他情形 按1.0%年费率收取基础管理费(含按0.5%年费率收取的固定管理费+按0.5%年费率收取的或有管理费) 数据来源:基金招募说明书、WIND、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 (3)9只与投资者持有期相挂钩。核心为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管理费率越低,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