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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工: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15财报-
广东建工:2023年年度报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彦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彦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丽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未来经营业绩的预计等前瞻性陈述均属于公司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的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54,393,242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5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8 第六节重要事项7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3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4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47 第十节财务报告14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法定代表人:谢彦辉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广东建工控股 指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建工集团 指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水电集团 指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水电二局 指 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安装 指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广东基础 指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华隧建设 指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机施 指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广东构建 指 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水电三局 指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东源天 指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粤建装饰 指 广东省粤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能投公司 指 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装备集团 指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东南粤水电 指 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粤水电 指 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中南粤水电 指 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轨道公司 指 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广东建工 股票代码 002060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粤水电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广东建工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dongConstructionEngineering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GCE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谢彦辉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0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134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1.2012年1月3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广州市萝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彩频路11号A栋601”变更至“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塔21层”。2.2016年12月27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塔21层”,变更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0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9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013 公司网址 www.gdsdej.com 电子信箱 gdjg002060@vip.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广喜 林广喜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9楼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9楼 电话 (020)33974869 (020)33974869 传真 (020)33976964 (020)33976964 电子信箱 lgxi-0731@163.com lgxi-0731@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9楼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349924088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2018年1月2日,广东建工集团与广东水电集团合并,广东建工集团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水电集团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国资委决策部署,同意将广东建工控股出资人变更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90%)、广东省财政厅(持股10%),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财政厅持有的广东建工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广东建工控股。2021年12月16日,广东建工控股、广东建工集团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广东建工集团股东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和广东省财政厅(持股10%)变更为广东建工控股。广东建工控股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3.经广东建工控股同意将广东建工集团持有的广东水电集团100%股权、广东水电集团持有的公司36.48%股份无偿划转至广东建工控股。2021年12月16日,广东水电集团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广东水电集团股东由广东建工集团变更为广东建工控股。2021年12月29日,广东水电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38,592,930股股份过户给广东建工控股。完成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建工控股。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方建新、朱文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李威、王玥、刘昕界 2023年1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80,863,109,962.26 16,903,881,077.31 82,574,675,940.30 -2.07% 14,361,313,764.35 75,996,067,72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33,901,725.83 390,932,340.29 1,709,498,430.57 -10.27% 328,023,483.40 1,318,114,605.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55,776,593.62 392,727,271.55 1,637,824,151.64 -5.01% 324,042,096.27 1,265,540,378.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66,677,679.51 2,200,557,067.84 2,789,028,824.88 -15.14% 846,855,819.62 2,325,537,665.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92 0.3252 0.5037 -14.79% 0.2728 0.38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92 0.3252 0.5037 -14.79% 0.2728 0.38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0% 9.49% 17.44% -4.14% 8.25% 15.17%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33,388,330,744.36 40,381,488,378.26 107,892,178,608.88 23.63% 31,732,321,919.56 87,028,963,09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015,627,215.55 3,939,220,628.68 10,046,969,058.18 29.55% 3,925,406,968.06 9,147,299,592.7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 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 资产,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849,312,293.88 17,617,923,216.81 17,656,903,431.16 29,738,971,02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307,130.85 394,944,617.00 348,308,678.79 585,341,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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