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新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总经理林存友,总会计师裴仁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管理部部长张秋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公司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51,836,11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5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77 第六节重要事项8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3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4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41 第十节财务报告16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管理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本集团、发行人、上市公司 指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丹东化纤 指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高速集团 指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齐鲁交通 指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高速投资 指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路桥集团 指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路桥国际公司 指 山东高速路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交建集团 指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养护集团 指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隆 指 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外经集团、外经公司 指 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丹东中院 指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丹化集团 指 原丹东化学纤维工业(集团)总公司,1996年11月改制为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升汇集团 指 福建升汇纺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6月23日更名为升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永同昌 指 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 铁发基金 指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PPP 指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山东路桥 股票代码 00049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山东路桥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DONGHI-SPEEDROAD&BRIDGE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DRB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周新波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50014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山东省济南经五路330号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50014 公司网址 www.sdlqgf.com 电子信箱 sdlq000498@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明学 李文佳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电话 0531-68906079 0531-68906077 传真 0531-68906075 0531-68906075 电子信箱 sdlq000498@163.com sdlq000498@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25层证券管理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2010586X8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1、1997年6月-2010年4月,公司主营业务为粘胶短纤维、粘胶长丝的生产与销售。2、2010年4月,公司破产重整实施完成后,无经营性资产和经营业务。3、2012年11月至今,公司主营业务为公路、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等。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1997年6月,公司上市时,控股股东为丹化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丹东市人民政府。2、2003年5月12日,丹东市人民政府与升汇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托管协议》,将持有的丹化集团90%的国有股权转让给升汇集团。2004年6月,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升汇集团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仍为丹化集团。3、经丹东中院(2006)丹民保字第12-1号民事裁定书及丹东仲裁委员会丹仲裁字(2006)第62号裁决书裁定,升汇集团将其持有的丹化集团90%股权交付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7年4月,丹化集团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丹化集团。4、2009年12月7日,永同昌通过竞拍取得公司86,529,8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63%,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宗真、陈爱钦及张源。2010年1月22日,股份过户完成。5、2012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以每股3.00元的发行价格向高速集团发行679,439,063股股份购买路桥集团100%股权,同时高速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高速投资协议收购永同昌持有86,529,867股上市公司股份。2012年11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控股股东变更为高速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签字会计师姓名 周春阳、王世强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马东平、易达安 2023年4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7层 孙参政、马睿 2020年9月23日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3,024,156,004.38 65,018,936,281.16 70,698,648,686.93 3.29% 57,522,290,251.15 62,175,420,78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88,678,890.25 2,504,638,792.38 2,697,257,941.14 -15.15% 2,134,918,344.83 2,298,860,19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17,297,552.27 2,394,896,955.78 2,357,649,042.71 -14.44% 1,937,817,979.07 1,922,705,499.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956,654,685.54 151,973,498.61 164,949,954.81 -2,498.70% -2,356,482,710.45 -2,281,080,215.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324 1.5098 1.6333 -18.42% 1.3702 1.47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817 1.5098 1.6333 -33.77% 1.3702 1.47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9% 20.40% 20.05% -5.56% 22.15% 23.63%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39,538,781,800.01 103,050,010,570.47 110,244,003,171.32 26.57% 83,386,867,270.97 89,151,975,20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691,726,983.87 15,709,652,416.36 16,975,774,690.58 33.67% 13,525,055,646.00 14,575,566,199.5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做了相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解释。 解释16号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 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