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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绿色分类指导说明(英)2023

乌兹别克斯坦绿色分类指导说明(英)2023

乌兹别克斯坦绿色分类指导说明 2023年12月 授权公开披露授权公开披露授权公开披露授权公开披露 ©2023世界银行集团 1818HStreetNW,华盛顿,DC20433 电话:202-473-1000;互联网:www.worldbank.org 这项工作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工作人员的产物,统称为世界银行,有外部贡献者。 世界银行不保证本作品中包含的内容或本文所述的结论或判断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也不对内容中的任何遗漏或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印刷错误和技术错误)或对其的依赖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本作品中任何地图上显示的边界、颜色、面额和其他信息并不意味着世界银行任何组织对任何领土的法律地位或认可或接受这些边界的任何判断。本卷中的调查结果、解释和结论不一定反映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和多边投资担保协会、其各自的执行董事会及其所代表的政府的观点。 本作品的内容仅用于一般信息目的,并不旨在构成法律,证券或投资建议,关于任何投资的适当性的意见或任何类型的征求。世界银行的一些组织或其附属机构可能对此处指定的某些公司和当事方进行投资,提供其他建议或服务,或以其他方式对其具有财务利益。 此处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构成或解释为或视为限制或放弃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IFC和MIGA的特权和豁免,所有这些都是特别保留的。 权限和权限 本作品中的材料受版权保护。由于世界银行鼓励传播其知识,因此可以出于非商业目的全部或部分复制该作品,只要赋予该作品的全部归属并获得此类使用可能需要的所有进一步许可(如本文所述)。 请引用这项工作如下:世界银行集团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济和财政部。2023年。乌兹别克斯坦绿色分类学指导说明。华盛顿特区:世界银行集团。 TheWorldBankdoesnotwarrantythatthecontentcontainedinthisworkwillnotinfingeontherightsandacceptnoresponsibilityorliabilityinthisrespect.AllqueryonrightsandlicensesshouldbeaddressedtoWorldBankPublications,TheWorldBank,1818HStreetNW,Washington,DC,20433,US 封面设计:弗拉基米尔·米尔佐耶夫。 指导说明 乌兹别克斯坦绿色分类法 2023年12月 CONTENTS ACKNOWLEDGMENTS vi 缩写和缩写 vii 摘要 viii 执行摘要 1 I.国家背景 6 乌兹别克斯坦环境可持续发展政策 6 环境退化和气候变化的影响 6 绿色经济转型融资 8 二.支持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绿色分类法 10 本文件的目的 10 发展分类学的基本要素 10 面向多个用户的绿色分类 13 自愿和强制使用战略 14 三.战略目标 16 核心战略框架 16 额外的战略参考 17 IV.SETTINGEnvironmentalObjectives 19 符合全球实践的环境目标 19 三种分类原则 19 五、方法选择 22 基于原则的方法与基于活动的方法 22 部门优先排序的国际惯例 23 确定乌兹别克斯坦基于活动的分类法的优先部门 24 评估规则 27 国际分类调查 30 乌兹别克斯坦试点分类法回顾 33 试点分类法的演变 33 参考文献 38 附件1:机构安排和分类管理 39 附件2:排除清单或禁止活动示例 42 附件3:工业标准规范的作用 44 附件4:同行国家的分类法示例 46 BOXES方框1:其他相关国家战略摘要 17 方框2:其他国家过渡方法的例子 29 方框3:制定国家绿色分类法的步骤 39 方框4:澳大利亚分类学的推荐治理模式 41 Figures图ES.1:对经济活动进行分类的决策树 4 图ES.2:乌兹别克斯坦绿色分类的模型开发 5 图1:金融市场的实际、过渡和责任风险 8 图2:将基本经济单位理解为“项目” 14 图3:指导评估过程的决策树 28 图4:“特定能源”决策树评估过程 28 图5:乌兹别克斯坦绿色分类的模型开发 33 图6: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的治理 41 CONTENTS TABLES 23 44 ACKNOWLEDGMENTS 本说明是由世界银行领导的一个核心小组编写的WeijenLeow,马丁·梅莱基,InobatAllobergenova,andMarinaMardi(顾问),在全面领导下SanjaySrivastavaandIliasSkamnelos.ShokhzodIslamovandJavlonbekXakimov在第一副部长的全面领导下,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济和财政部绿色经济发展司为编写该说明做出了重要贡献IlkhomNorkulov. 该说明受益于世界银行集团其他工作人员的捐款-亚伦·莱文(IFC),大卫·斯蒂芬·奈特,以及同行评审员的建议伊斯梅尔·艾哈迈德·丰坦andPatriciaDelaFuenteHoyes。团队感谢来自以下方面的广泛指导和支持MarcoMantovanelli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经理。编辑和出版支持由NigaraAbate. 该团队对许多政府官员以他们的知识和见解指导这项工作深表感谢。该小组感谢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济和财政部的管理层和工作人员,以及许多利益攸关方,他们分享了他们的知识,并帮助制定了本报告的内容和最终政策建议,包括法国开发署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该说明得到了气候支持基金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伙伴关系基金的支持。 缩写和缩写 AFD法国发展机构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ASR战略改革机构 BAT最佳可用技术CBU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CCA适应气候变化 CCM 缓解气候变化 CCUS 碳捕获、利用和储存 CHP 热电联产CSO 民间 社会组织CSP集中式太阳能EIA 环境影响评价 EPBD 建筑指令的能源性能ESG 环境、社会和 治理EU 欧洲联盟 FF 基础框架 FI金融中介 GCEA经济活动的一般分类器 ILO国际劳工组织 ISIC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 KBA关键生物多样性领域 MEEPCC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部 MEF经济和财政部MRV监测、报告和验证 NACE经济活动命名法NDC国家自主贡献NZEB近零排放建筑 官方发展援助官方发展援助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KED乌兹别克斯坦工业分类系统PPP购买力平价 PV光伏 GDP国内生产总值SDG可持续发展目标 GHG温室气体SOE国有企业 GRID绿色、弹性和包容性发展UMIC中等收入国家 ICT信息和通信技术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IDAIEA 国际开发协会国际能源署 UNFCCC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IFC国际金融公司WHO世界卫生组织 摘要 本指导说明旨在支持乌兹别克斯坦政府设计国家绿色分类法。绿色分类法规定了对环境可持续活动进行分类的规则,并可以通过指导政策和公共资源流动以及影响私营部门的投资反应来促进向绿色经济的过渡。指导说明讨论了分类法的方法选择及其政策含义,回顾了现有的国际惯例,并建议了模型分类法和进一步发展分类法的路线图。注释中的一个关键信息是设定明确的战略目标的重要性,这些战略目标将为选择分类法的环境目标及其其他特征提供信息。还讨论了在分类法制定过程中协调多个利益相关者的行动和投入的体制安排,以及主管监管机构对分类法规则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和一致执行的重要性。 执行摘要 绿色分类法提供了环境可持续活动的标准化定义和分类。本指导说明针对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旨在指导乌兹别克斯坦绿色分类法的设计,以便在经济中广泛使用。绿色分类法建立了对环境可持续活动和项目进行分类的一致和严格的系统。有了一套强有力的规则,政策制定者就可以更全面地了解部署政策工具以鼓励绿化和阻止不可持续活动的差距和机会。另一方面,缺乏此类规则,或允许企业 ,金融家和投资者为绿色活动设定自己的定义和标准,都有“洗绿”的风险。这是企业夸大其环境资质或进行欺诈性索赔的现象。过度的绿色清洗还意味着“绿色标签”的资金流动数字过高,以及融资对环境可持续性影响的误导性描述。制定明确的环境可持续活动规则和定义的国家绿色分类法将减轻这些担忧。就乌兹别克斯坦而言,绿色分类法也是执行该国2030年绿色经济战略和措施的及时和有效的援助。它可以潜在地指导政策和公共资源流动的部署,引导私营部门的投资反应,并为消费者提供有关其购买决策的环境参考点。 政府致力于发展这样的绿色分类法。本指导说明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通过设计建议支持分类法的开发过程。还提出了开发分类法的路线图。作为指导,向决策者发出的高级信息如下: ▪分类法的战略目标与国家的环境目标之间必须有明确的联系。作为分类法基础的环境目标会对分类法的覆盖范围和使用产生级联影响,并且是要做出的最关键的政策决定之一。选择可以是一套全面的绿色目标: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和循环经济 。或者,分类法可以只关注气候变化,正如一些国家选择的那样。指导说明建议环境目标直接支持绿色经济议程及其相关部门 ,与当前的国家优先事项保持一致,并将更多的资源和政策关注导向议程。 ▪开发过程必须涉及一组具有特定任务和专业知识的核心政府实体,然后在分类法运行时将其移交给牵头监管机构。尽管这个多机构小组可能不会成为分类法的主要监管者,但对于开发过程至关重要。这些实体应包括经济政策协调员,即经济和财政部(MEF),以及技术实体,即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部,具有部门专业知识和数据访问权限的技术机构以及金融部门监管机构。 ▪在可能的情况下,国家分类法应与国际良好做法保持一致,任何偏差都应在无害环境的国家政策中具有基础。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使人们对乌兹别克斯坦对绿色活动的定义充满信心和保证。随着健全的监督和执法,绿色清洗的风险得到了减轻。这吸引了国际社会对乌兹别克斯坦环境目标的支持,包括寻求绿色投资的捐助者和私人金融家,扩大了国内公共和私人融资以外的可用资本池。偏离国际良好做法应得到作为分类法基础的同一国家政策框架的支持。例如,如果天然气发电是国家长期脱碳计划下公认的过渡战略,并且满足其他预定条件,则将其纳入绿色活动是合理的。 ▪需要一个强大的监管机构来实现分类法的可靠实施。未来的监管机构和支持技术机构将面临陡峭的学习曲线,因为绿色金融在乌兹别克斯坦相对较新,环境法规仍需朝着使用最佳可用技术(BAT)和行业特定性能标准的方向发展。尽管政府应立即开始发展其机构能力,但它应考虑与欧盟(EU),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或其他同行国家的分类监督机构建立结对安排,以快速跟踪其监督能力 。 ▪需要一组技术专家来为监管机构和分类法用户提供建议。需要一个技术咨询机构向监管机构提供独立和客观的建议,该机构的专家应该相对没有行业隶属关系。某些行业可能有强大的政治支持,或者在分类学开发和试点阶段会积极游说他们的利益。为了应对这种压力,需要强大的机构。常设监管机构将需要始终如一地应用和执行基于环境的分类法规则,以防止“洗绿”或彻底的欺诈。监管机构必须能够依靠技术咨询机构的客观投入。还需要咨询机构来扩展和微调分类法,以符合绿色技术进步和市场创新。虽然对分类法的修改是不可避免的,但与分类法的突然和频繁变化相比,渐进的演变是可取的。 ▪在分类法的运行阶段,应使用数字平台来共享信息,数据和实践,并促进透明度和问责制。数字系统可以轻松访问有关绿色项目或企业和政府实体活动的信息。这有助于将绿色经济议程纳入主流。随着绿色金融改革势头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发布有关其活动的可持续性报告,数字化平台将促进标准化和高效的报告1并使投资者和金融家能够更好地评估公司的非金融方面。 乌兹别克斯坦绿色分类模式 ▪环境可持续性作为国家优先事项已被纳入绿色经济框架,2其中包括绿色经济战略(2019年)和绿色经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