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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ESG周报:国开行发放中长期贷款,支持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

公用事业2024-04-07郭雪、卢璇德邦证券郭***
公用事业行业ESG周报:国开行发放中长期贷款,支持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

热点聚焦: 国内:国开行发放中长期贷款4795亿元,支持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2023年国开行向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领域发放中长期贷款4795亿元,助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国开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开行将加强优质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支持力度,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国外:国际能源署:中国对热泵需求增长助力实现气候目标。国际能源署日前发布报告称,中国对热泵需求增长助力实现气候目标中国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建筑用热泵市场,占全球销售额的四分之一以上。2023年,中国是全球热泵销售额唯一增长的主要市场,增幅高达12%。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热泵为区域供热网络、建筑和工业领域的热能脱碳提供了最有效的选择之一。 政策动态:沪苏浙为长三角“绿色示范”协同立法。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3月29日表决通过《浙江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此前的3月27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江苏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此次协同立法,目的在于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作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长三角样本。 ESG产品跟踪: 债券:截至2024年4月5日,我国已发行ESG债券达3913只,排除未披露发行总额的债券,存量规模达5.82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绿色债券余额规模占比最大,达59.27%。截至2024年3月29日,本月发行ESG债券共3只,发行金额达18亿元。近一年共发行ESG债券1016只,发行总金额达12009亿元。 基金:截至2024年4月5日,市场上存续ESG产品共523只,ESG产品净值总规模达5203.8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境保护产品规模占比最大,达43.50%。截至2024年4月5日,本月发行ESG产品共0只,发行份额为0.00亿份,近一年共发行ESG公募基金73只,发行总份额为255.56亿份。 银行理财:截至2024年4月5日,市场上存续ESG产品共470只。其中纯ESG产品规模占比最大,达63.40%。截至2024年4月5日,本月发行ESG产品共9只,主要为纯ESG和社会责任,近一年共发行ESG银行理财299只。 ESG专家观点:厦门市政协副主席黄世忠: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最大挑战在于融资排放准确核算。3月31日,在第十二届北外滩财富与文化论坛之资产管理中心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论坛上,厦门市政协副主席、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表示从全球发展趋势看,公司报告正从单一报告格局向双重报告格局转变,即企业在披露财务报告的同时须披露ESG报告。 风险提示:ESG发展不及预期;双碳战略推进不及预期;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1.热点聚焦 1.1.国内 (1)国开行发放中长期贷款4795亿元,支持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 2023年国开行向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领域发放中长期贷款4795亿元,助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江苏扬州,国开行江苏分行融资支持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将加固堤防13.6公里,新扩建护坡12.4公里;在湖北咸宁,国开行湖北分行融资支持嘉鱼县实施长江大保护及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对长江沿线68家污染企业进行关改搬转,建设污水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预计每年可减排生产污水146万吨,切实为长江“减负”。国开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开行将加强优质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支持力度,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以严密过硬监管保障金融稳定发展。财联社4月3日电,《学习时报》刊发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奋力开拓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文章指出,以严密过硬监管保障金融稳定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比如,生态治理强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社会治理强调共建共治共享。金融治理也是如此,各方面要齐抓共管,金融管理部门和宏观调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都有相应职责。必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推动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动真碰硬、严密有效;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就必须管风险,健全兜底监管机制;强化“对监管的监管”,压实监管责任。 (3)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江大保护取得显著成就。在4月2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江大保护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最鲜明的底色,战略实施8年多来,通过两端发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发生重大变化,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重大成就。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8年多来,在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中央区域办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从治理污染的角度、从供和需两头、从前端和末端来保护长江。目前,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出台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同时,每年都有工作要点,每五年有实施方案。长江大保护有法可依。 (4)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机制。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一次专题座谈会,与京东集团、美的集团、海尔集团、格力电器、雅迪科技、格林美等6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家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诉求建议,就下一步落实落细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郑栅洁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紧建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机制,把这件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5)我国电子废弃物领域首个碳减排项目落地。近日,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了解到,我国首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碳减排项目在浙江杭州落地,项目预估每年可实现碳减排量超过3万吨。据介绍,该项目是通过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获得再生资源,从而形成相应的碳减排量,再由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购买,以抵消其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该项目预估每年可实现碳减排量33380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许军祥表示,下一步主要是对家电领域的碳核算、碳交易进行试点的情况下,推动整个再生资源行业的碳核算、碳交易,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达成。 (6)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突破1亿千瓦。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获悉:随着内蒙古能源四子王旗风储项目100万千瓦、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示范项目二期三期150万千瓦、赤峰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2.5万千瓦等项目陆续并网发电,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突破1亿千瓦。据悉,1亿千瓦新能源装机,一年将产生2300亿千瓦时绿色电力,相当于节约标准煤70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1.9亿吨,对助力地区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内蒙古今年计划新增新能源装机4000万千瓦,预计今年年底新能源装机突破1.35亿千瓦,提前一年实现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的目标。 1.2.国外 (1)国际能源署:中国对热泵需求增长助力实现气候目标。国际能源署日前发布报告称,中国对热泵需求增长助力实现气候目标中国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建筑用热泵市场,占全球销售额的四分之一以上。2023年,中国是全球热泵销售额唯一增长的主要市场,增幅高达12%。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热泵为区域供热网络、建筑和工业领域的热能脱碳提供了最有效的选择之一。报告还指出,中国是热泵技术创新和制造领域的全球领先者。2022年,中国生产的热泵约占全球热泵销量的35%。目前中国热泵行业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到2050年,这一数字预计将翻番。 (2)世界银行将提供3亿美元贷款助力中国黄河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世行在华盛顿当地时间3月28日批准新的贷款项目,助力中国加强黄河流域土地和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修复退化的自然生态系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示范项目二期(甘肃和山东)将利用总额3亿美元的世界银行贷款,支持黄河上游甘肃省脆弱的黄土生态系统和下游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 项目与2022年3月批准的世行贷款项目形成互补,后者旨在支持位于黄河中游的河南省和陕西省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这两个项目将共同助力中国实施《黄河保护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 (3)中印尼可再生能源合作空间广阔。4月1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与印度尼西亚登嘉拉战略咨询智库,以及印度尼西亚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联合在北京举办2024年中国—印度尼西亚可再生能源投资论坛。与会嘉宾围绕印尼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最新政策、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商业和投资机遇,以及中国与印尼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前景等话题展开讨论和交流。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华大使周浩黎表示,印尼可再生能源储量丰富,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资源优势明显,开发潜力较大。近年来,印尼与中国在挖掘可再生能源潜力方面不断深入合作。在绿色转型领域,印尼与中国两国政府间签署了《关于推动绿色发展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产业间相关合作正加快推进。 (4)印度官宣4月1日起正式实施ALMM规定。近日,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MNRE)正式官宣,太阳能光伏组件的ALMM(批准的型号和制造商列表)从2024年4月1日起生效。该命令在2023-24财年暂停,以便能够为本土光伏项目供应足够的光伏组件。在最新发布的通知中,该部明确将针对下述项目进行单独审查:组件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到货,但因可再生能源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原因而未能投入使用的项目。 2.政策动态 (1)沪苏浙为长三角“绿色示范”协同立法。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3月29日表决通过《浙江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此前的3月27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江苏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三地条例将共同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协同立法,目的在于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作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长三角样本。 (2)深圳发布市级首个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4月2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深圳市首个市级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6年,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率先推行碳中和。 据悉,《方案》旨在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鼓励和规范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工作,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新方式,助力深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方案》明确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基本原则,确定了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机制的主要目标、实施范围、碳中和实施要求以及保障措施,构建了“2+N+3”的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体系。 (3)国家发改委: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网业务!4月2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提出:“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企业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和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义务,退出配电业务时履行配电网运营权移交义务,配电网运营权移交前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针对可再生能源参与配电业务,办法尤其鼓励和支持。 办法提出:“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支持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等情况划分配电区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打造成本优势。” (4)六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