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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胤时尚: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新版)

2024-03-30财报-
中胤时尚: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新版)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新版)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更新版) 2024-019 【披露时间】 1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倪秀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威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慧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期内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 1、受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在产业链上新零售、新业态模式的发展渠道,新增了电商领域的相关业务,由于相关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定的亏损。 同时,公司新租赁了2处产业发展基地,用于新业态业务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场所尚处于装修阶段,租金摊销支出较大。 3、基于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积极优化客户结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本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及未来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注意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6,939,93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12 第四节公司治理313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445 第六节重要事项464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65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16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263 第十节财务报告636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胤时尚/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中胤设计 指 温州中胤设计有限公司,中胤时尚子公司 中胤鞋服 指 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中胤时尚子公司 足裳(上海)/上海足裳 指 足裳(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足裳(上海)品牌发展有限公司”,中胤时尚子公司 杭州中胤 指 杭州中胤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中胤鞋服设计有限公司”,中胤时尚子公司 中胤供应链 指 浙江中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胤时尚子公司 新疆中胤 指 新疆中胤鞋业有限公司,中胤时尚子公司 和田中胤 指 和田县中胤设计有限公司,中胤时尚子公司 胤如遥望 指 温州胤如遥望科技有限公司,中胤时尚控股子公司 温岭中胤 指 温岭中胤设计有限公司,中胤时尚子公司 中胤文创 指 浙江中胤文创科技有限公司,中胤时尚子公司 胤秀文化/中胤朋如 指 浙江胤秀文化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中胤朋如设计有限公司”,中胤时尚子公司 凡圣智能制造 指 温州凡圣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中胤时尚子公司 胤元品牌 指 广州胤元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中胤时尚控股子公司 徜意居 指 温州徜意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胤供应链子公司 乐赛展览 指 温州乐赛展览有限公司中胤文创子公司 胤如品牌 指 杭州胤如品牌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胤如品牌服务有限公司”,胤如遥望子公司 胤向网络 指 温州胤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胤如遥望控股子公司 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 指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指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 指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胤集团 指 中胤集团有限公司,中胤时尚控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3年度 时尚产品设计 指 作为产品设计的一个子集,时尚产品设计以“时尚”要素为表达载体协调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量贩式设计 指 量贩式指“大量、批发、规模化”的销售模式,量贩式设计则是指规模化、大量、批发式的提供设计服务 快时尚 指 全球鞋服行业发展趋势,始终追随时尚潮流,新品到店的速度快,橱窗陈列的变换频率高,强调“快速、时尚、多款、少量” 流行趋势 指 一个特定的消费群体共同偏好于某种系列的产品特征,可能涉及纤维和面料的创新、流行色的普及、轮廓变化或其他细节 OEM 指 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r,即原始设备制造商,由品牌商提供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后由品牌商销售 ODM 指 OriginalDesignManufacturer,即原始设计制造商,指制造厂商除了制造加工外,还接受品牌厂商的委托,按其技术要求承担部分设计任务,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业务模式 设计款式 指 公司的设计成果总括,包括由设计原型形成的产前样鞋及相关设计资料 品牌鞋企 指 通过行销和广告在市场和消费者心目中建立产品风格和品牌文化,并通过终端销售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鞋履企业 大众品牌 指 区别于高端消费及中端消费的,产品定位针对关注性价比、对价格较为敏感的消费者群体的消费品牌 CCC 指 波兰知名上市鞋品牌公司,为中东欧鞋类产品市场领导品牌,销售网络遍布波兰、德国、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中东欧新兴市场 鞋楦 指 鞋的成型模具,是制鞋工艺中的关键要素,其不仅决定鞋造型和式样,更决定鞋的穿着舒适性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中胤时尚 股票代码 300901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胤时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JIANGZOENNDESIGN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ZOENNDESIG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倪秀华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叶路180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25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叶路180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25000 公司网址 www.zoenn.com 电子信箱 zoenn800@zoenn.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潘威敏 王建敏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叶路180号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叶路180号 电话 0577-88823999 0577-88823999 传真 0577-88823999 0577-88823999 电子信箱 zoenn800@zoenn.com zoenn800@zoenn.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黄晔、王黎晖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胡安举、潘志兵 2020.10.29-2023.12.31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90,507,105.35 571,928,825.25 571,928,825.25 -14.24% 581,216,729.04 581,216,72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345,628.06 73,755,393.77 73,722,363.39 -71.05% 70,958,151.95 70,958,151.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1,048,873.45 78,402,913.18 78,369,882.80 -73.14% 53,099,694.00 53,099,694.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596,204.90 -27,281,656.42 -27,281,656.42 160.83% -49,322,378.13 -49,322,378.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31 0.31 -70.97% 0.3 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31 0.31 -70.97% 0.3 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7% 7.08% 7.08% -5.01% 7.20% 7.20%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1,290,029,476.10 1,213,081,463.87 1,213,956,882.51 6.27% 1,147,594,671.61 1,147,594,67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27,073,494.97 1,043,721,131.79 1,043,688,101.41 -1.59% 1,016,588,100.26 1,016,588,100.2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 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0.00 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