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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30财报-
地铁设计:2023年年度报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3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农兴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皓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详细阐述了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实现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01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4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5 第六节重要事项6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7 第十节财务报告9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地铁设计院/本公司/公司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集团/控股股东 指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科锦 指 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科耀 指 珠海科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科硕 指 珠海科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市国资委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招股说明书》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新基建 指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BIM 指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是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周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对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及结果的总称。 TOD 指 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Transit-OrientedDevelopment),具体是指以公共交通站点为中心,5-10分钟步行路程为半径,形成一个区域中心,满足工作、商业、居住、休闲的需要。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地铁设计 股票代码 00301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地铁设计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zhouMetroDesign&ResearchInstitute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GMD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农兴中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01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变更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010 公司网址 www.gmdi.cn 电子信箱 xxpl@dtsjy.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维 孙艺汉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 电话 020-83524958 020-83524958 传真 020-83524958 020-83524958 电子信箱 xxpl@dtsjy.com xxpl@dtsjy.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517616D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建民、杨丽梅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元) 2,573,335,245.12 2,476,263,826.10 3.92% 2,380,603,95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1,858,408.64 399,837,098.45 8.01% 356,536,149.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26,147,719.78 393,035,610.67 8.42% 349,295,054.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4,906,067.53 342,752,936.66 -46.05% 404,743,761.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8 1.00 8.00% 0.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8 1.00 8.00% 0.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9% 19.59% -0.70% 19.25%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总资产(元) 5,766,522,863.68 4,903,466,605.12 17.60% 4,627,048,93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12,599,428.80 2,160,844,470.22 11.65% 1,920,738,964.44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04,813,176.24 627,937,348.68 627,058,991.74 713,525,72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658,867.97 113,213,249.87 72,288,390.69 145,697,90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9,079,665.31 112,118,519.09 72,381,030.51 142,568,504.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1,300,999.46 -138,904,370.09 -50,274,728.72 835,386,165.8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95,696.95 -242,884.75 -736,329.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031,402.98 1,980,593.77 4,495,682.9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99,920.00 134,536.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9,191.59 -297,337.54 53,520.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935,967.20 6,539,998.73 5,086,901.23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13,039.55 1,233,608.76 1,424,500.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8,673.23 79,809.67 234,179.38 合计 5,710,688.86 6,801,487.78 7,241,094.9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3,935,967.20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是一家为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建设工程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工程咨询公司。 (一)所处行业情况 1.交通强国政策持续释放市场需求 城市轨道交通在构建“交通强国”蓝图中发挥重要作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52号文”),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GDP、市区常住人口等方面提高地铁、轻轨的审批标准。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并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基本形成“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 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逐步由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从重建设逐渐转变为建设、运营并重,规划建设规模增速放缓,重心逐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