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行业 研《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发布,促进国际合作 究 分析师 梁晨 内容摘要: 2024年3月22日 执业证书编号:S1380518120001联系电话:010-88300853 证邮箱:liangchen@gkzq.com.cn 券研 光伏指数与沪深300走势比较 究 报-5.00% 告-25.00% -45.00% 光伏指数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国开证券研究与发展部 行业重大事件点评报告 事件: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们对此点评如下: 《意见》提出目标要求: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同比+3.1%),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同比+1.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同比+0.6%),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能源结构优化转型逐年提升,表明政策对新能源发电扶持力度持续加码,风光装机仍有较大空间。 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共同发展。《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大型 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明确了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并行的发展路径,同时在分布式新能源建设运营方面,预计将积极开展智能电网建设,完善源网荷储模式,探索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模式。 开拓海外市场,促进国际合作。《意见》要求:有序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链合作,加强中欧、中国-东盟、中东地区包括 风电、智慧能源、储能、氢能等多领域务实合作,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我们认为,《意见》的主要目的有两点:一是扩大我国新能源产业全球影响力,为未来实现绿电国际交易做准备;二是在国内新能源行业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寻求更广阔的合作机遇,同时降低部分海外市场政策风险带来的影响。 投资建议:年初以来,政府工作报告、配电网等新能源相关政策和要求密集发布,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包括解 决消纳问题、提升电网存储和调节能力、开拓海外市场等方面,因此,建议关注以下3个投资方向:分布式光伏运营商(芯能科技)、户用储能企业(英维克、固德威)、具备海外市场拓展能力的光伏一体化组件公司(晶澳科技)。 风险提示。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及预期,用电需求不及预期,市场恶性竞争,全球装机需求不及预期风险,国内外疫情 超预期恶化风险,国内外经济复苏低于预期。 事件: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意见》)。我们对此点评如下: 《意见》提出目标要求: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同比 +3.1%),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同比 +1.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同比+0.6%),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能源结构优化转型逐年提升,表明政策对新能源发电扶持力度持续加码,风光装机仍有较大空间。 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共同发展。《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 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明确了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并行的发展路径,同时在分布式新能源建设运营方面,预计将积极开展智能电网建设,完善源网荷储模式,探索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模式。未来将以消纳责任权重为底线,以合理利用率为上限,推动风光高质量发展。 鼓励技术创新,完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解决制约光伏装机发展的并网 难和消纳难等问题,《意见》对新能源技术和政策两方面提出了更完善的布局:一是大力发展储能和探索新技术,即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评价,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同时探索推广虚拟电厂、新能源可靠替代、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等新技术;二是健全法律法规并深化改革,如推动《能源法》进程、修订《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法》、制定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等相关政策。 开拓海外市场,促进国际合作。《意见》要求:有序推进清洁能源产业 链合作,加强中欧、中国-东盟、中东地区包括风电、智慧能源、储能、氢能等多领域务实合作,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我们认为,《意见》的主要目的有两点:一是扩大我国新能源产业全球影响力,为未来实现绿电国际交易做准备;二是在国内新能源行业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寻求更广阔的合作机遇,同时降低部分海外市场政策风险带来的影响。 投资建议:年初以来,政府工作报告、配电网等新能源相关政策和要求密集发布,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包括解决消纳问题、提升电网存储和调节能力、开拓海外市场等方面,因此,建议关注以下3个投资方向: 分布式光伏运营商(芯能科技)、户用储能企业(英维克、固德威)、具备海外市场拓展能力的光伏一体化组件公司(晶澳科技)。 风险提示。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及预期,用电需求不及预期,市场恶性竞 争,全球装机需求不及预期风险,国内外疫情超预期恶化风险,国内外经济复苏低于预期。 分析师简介承诺 梁晨,新能源环保行业研究员,2011年毕业于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硕士,2011年至今就职于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公开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专业与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研究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承诺。 国开证券投资评级标准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弱于大市:相对沪深300指数跌幅10%以上。 短期股票投资评级 强烈推荐:未来六个月内,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20%以上; 推荐:未来六个月内,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20%之间;中性:未来六个月内,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回避:未来六个月内,相对沪深300指数跌幅10%以上。 长期股票投资评级 A:未来三年内,相对于沪深300指数涨幅在20%以上;B:未来三年内,相对于沪深300指数涨跌幅在20%以内;C:未来三年内,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跌幅在20%以上。 免责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 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本报告所载信息均为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所涉及证券的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本文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本公司及分析师均不会承担因使用报告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客户(投资者)必须自主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开证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国开证券研究与发展部 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