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研究 证券研究报告 宏观专题2024年03月25日 【宏观专题】 哪些数据存在“同比口径”问题? 华创证券研究所 证券分析师:张瑜 电话:010-66500887 邮箱:zhangyu3@hcyjs.com执业编号:S0360518090001 证券分析师:陆银波 电话:010-66500831 邮箱:luyinbo@hcyjs.com执业编号:S0360519100003 相关研究报告 《【华创宏观】近200个能耗标准,哪些在提升? ——“更新”&“换新”系列四》 2024-03-24 《【华创宏观】如何快速且深入地了解QT?——海外论文双周志第22期》 2024-03-22 《【华创宏观】财政七句话,可能多少钱?——“更新”&“换新”系列三》 2024-03-18 《【华创宏观】海外共识中的裂缝》 2024-03-14 《【华创宏观】三步走:读懂设备更新政策大脉络 ——“更新”系列二》 2024-03-13 前言:本篇报告系统梳理目前市场较为关注的经济数据“同比口径”问题。即,由于统计口径差异,不适合直接将“当年报告期数据”与“上年已公布的同期数据”直接相比计算增速。 首先:常见的经济数据哪些存在“同比口径”问题?从统计局的官网通稿来看工业品产量、工业企业利润、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与销售存在“同比口径”问题。具体原因来看,主要包括:一是样本因素(如规模以上的样本、符 合投资统计调查的项目样本、符合房地产开发项目性质的样本);二是剔除重复(跨地区、跨行业);三是特殊问题的处理(退房、一级土地开发等)等。其次,哪些经济数据基本不存在“同比口径”问题,即可以直接计算增速?包括名义GDP、社零、进出口、财政收支、居民收支、农民工就业人数等。只 是,需要注意的是,GDP、进出口按惯例会有修订,需要使用最新的上年数据计算增速。社零在部分特殊年份(一般是经济普查因素)也可能有口径调整。最后,“同比口径”、“数据修订”这些数据处理,如何影响GDP核算?需要作 三种情形的区分:1)完全不影响:包括规模以上样本因素带来的同比不可比 (核算时会加上规模以下)、非GDP核算数据(土地购置费,旧设备购置费、旧建筑物购置费等不纳入GDP核算)。2)直接影响:即该增速直接作为GDP生产法核算的参数。包括地产销售面积增速(影响房地产业)、社零增速(影响批发零售业)、工增增速(影响工业)。3)间接影响:即,该因素可能会影响GDP核算,但由于不直接参与生产法GDP的核算,如何影响不好评估。包 括固定资产投资(支出法使用)、进出口(支出法使用)等。 一、区分两类数据问题 第一类是同比口径问题。典型案例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调查数据,“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本年数据与上年已公布的数据并不可比。部分年份,调查范围变化较大,如2011年,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 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使 得2011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从2010年的45.2万个陡降至32.5万个。第二类是“数据修订”。即,由于获得了更多的数据,将历史数据公布值予以调整。较为常见的是GDP的修订。 二、哪些数据可能不存在同比口径问题? 名义GDP、社零、进出口、财政收支、居民收支、农民工就业这些常用的宏观数据,可以直接计算同比。只是,需要注意的是,名义GDP、进出口在数据公布后按惯例会进行修订。其中,出口的修订情况我们作详细梳理(影响2024 年后续几个月的增速)。社零在个别特殊年份会进行口径调整。 三、哪些数据可能存在同比口径问题? 工业产品产量、工业企业利润、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和销售。原因见正文。从历史数据来看,固定资产投资2018年、2019年、2020年、2023年、2024年1-2月,直接计算的同比增速与统计局公布的增速差别较大。房地产 投资和销售2023年、2024年1-2月,直接计算的同比与统计局公布的同比差别较大。值得关注的是地产,2024年相比2023年,口径有微调,包括:1)退房的处理。2024年1-2月是“剔除”。2023年强调“对退房的商品房销售数 据进行了修订”。2)非房地产开发性质的投资的说明。2024年1-2月是“剔除单纯一级土地开发等非房地产开发项目。”2023年强调的是,“剔除非房地产开发性质的项目投资”。 四、数据问题如何影响GDP核算?详见正文。 风险提示: 统计制度调查调整,经济普查后对可能数据进行修订。 投资主题 报告亮点 本报告主要亮点在于系统梳理了目前市场较为关注的经济数据“同比口径”问题。即,由于统计口径差异,不适合直接将“当年报告期数据”与“上年已公布的同期数据”直接相比计算增速。 投资逻辑 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的内容。章节一介绍宏观数据分析中常见的数据处理问题,包括“口径调整”、“数据修订”。章节二介绍可以直接计算同比的宏观数据,包括名义GDP、社零、进出口、财政收支、居民收支、农民工就业等常用数据。章节三介绍不可以直接计算同比的宏观数据。包括工业产品产量、工业企业利润、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和销售等。章节四简要分析这些数据问题对GDP核算的影响。 目录 一、区分两类数据问题5 (一)什么是同比口径问题?5 (二)什么是数据修订问题?5 二、哪些数据可能不存在同比口径问题?6 (一)名义GDP:可直接计算同比,但数据修订是惯例6 (二)进出口:可直接计算同比,但数据修订是惯例6 (三)社零:可直接计算同比,个别年份存在数据修订7 (四)居民收支:可直接计算同比8 (🖂)政府收支:可直接计算同比8 (六)农民工就业人数:可直接计算同比8 三、哪些数据可能存在同比口径问题?9 (一)工业品产量:样本问题、重复统计9 (二)工业企业利润:样本问题、重复统计9 (三)固定资产投资:口径问题10 (四)房地产投资与销售:口径问题11 四、总结:两类数据问题如何影响GDP核算?12 (一)哪些调整可能不会影响GDP核算?12 (二)哪些调整可能会直接影响GDP核算?12 (三)哪些调整可能会间接影响GDP核算?12 图表目录 图表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口径变化,2011年陡降5 图表22014-2018年数据修订情况6 图表3出口:数据修订额及幅度7 图表4社零:个别年份存在数据修订8 图表5粗钢产量同比增速:公布同比与直接计算同比9 图表6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速:公布同比与直接计算同比10 图表7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公布同比与直接计算同比11 图表8地产投资增速:公布同比与直接计算同比12 图表9地产销售面积增速:公布同比与直接计算同比12 一、区分两类数据问题 (一)什么是同比口径问题? 在宏观数据分析中,第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是“同比口径问题”。即由于统计口径差异,不适合直接将“当年报告期数据”与“上年已公布的同期数据”直接相比计算增速。 较为典型的案例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调查数据,“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本年数据与上年已公布的数据并不可比。部分年份,调查范围变化较大,如2011 年,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 业务收入2000万元”。使得2011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从2010年的45.2万个陡降 至32.5万个。 图表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口径变化,2011年陡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华创证券 (二)什么是数据修订问题? 第二个常见的问题是“数据修订”。即,由于获得了更多的数据,将历史数据公布值予以调整。较为常见的是GDP的修订。 根据国家统计局《GDP数据为什么要修订》,“对GDP数据进行修订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美国的季度GDP数据一般需要修订4次以上。” “我国年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年度初步核算数据即为每年4个季度GDP初步核算数据的累计值,与第4季度初步核算数同时发布。年度最终核实数据则是根据国家统计局专业统计年报、部门财务统计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进行详 细核算得到。年度最终核实数据通常于次年年末以国家统计局公告的形式公布。” “GDP数据除了常规的核实修订以外,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也会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并随之修订季度GDP数据。……国家统计局对2014年(2013年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以来的GDP和分行业增加值数据,以及1952年至2013年的分行业增加值数据进行了统一修订。” 图表22014-2018年数据修订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GDP数据为什么要修订》,华创证券 二、哪些数据可能不存在同比口径问题? 对于不存在同比口径问题的数据,使用过程中可以直接用“当年报告期数据”与“上年已公布的同期数据”直接相比计算增速。只是需要注意的是,若上年已公布的同期数据进行过修订,需要按修订后的数计算同比。 (一)名义GDP:可直接计算同比,但数据修订是惯例 名义GDP增速如何计算?直接计算同比。参考国家统计局《按现价和不变价计算与公布的统计指标主要有哪些》“,如2019年我国GDP以当年价格计算为986515.2亿元,2018年GDP以当年价格计算为919281.1亿元;如果直接比较,得出的增长速度为7.3%。7.3%就是以当年价格计算的GDP增长速度,也即名义增长速度;” 但需要注意数据修订问题,此处,会对平减指数的测算影响较大。以2023年四季度为例,我们对此作简要解释。 1)首先,时间回到2024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GDP数据,2023年四季度初步核算结果为347890亿元,实际增速为5.2%。 2)计算平减指数,需要得到2022年四季度名义GDP值。若根据2023年1月18日公布的数据,2022年四季度GDP初步核算数为335508亿。此时得到,2023年四季度名义增速为347890/335508-1=3.7%。据此计算,平减指数为-1.43%。该数在wind数据库中,以“中国:GDP:平减指数:初步核算:当季同比”这一指标名称予以公布。 3)但,由于2022年四季度的名义GDP已经做过修订,上述计算并不合适。根据2023年12月29日的公告,“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的公告”,“经最终核实,2022年,GDP现价总量为1204724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5483亿元”。在国 家统计数据库中,可以得到修订后的2022年四季度GDP名义值为333990.7亿,低于初 步核算数(335508亿)。以此为准,得到2023年四季度GDP名义增速为347890/333990.7-1=4.16%。据此计算,2023年四季度平减指数应为-1.0%。 (二)进出口:可直接计算同比,但数据修订是惯例进出口增速,可以直接计算同比。 以今年出口数据为例,根据2024年3月18日海关总署披露的月报,“1-2月出口5280.14 亿美元,同比增长7.1%”月报中同时披露2023年1-2月的出口,为4930.95亿美元。使 用5280.14与4930.95相比,得到7.1%,与海关总署公布的数一致。 但需要注意的是,进出口数据从第一次公布开始,之后,按惯例会经历过数次修订(当月数据的公布从快讯—>月报—>在线查询数据—>次年9月30日年鉴公布,期间会不断 修订,年鉴公布后,不再修订)。以2023年1-2月出口数据为例,其首次公布是2023年 3月7日的统计快讯中,“2023年1-2月出口5063亿美元”。到2024年3月18日,数次修订后,2023年1-2月出口更正为4930.95亿美元,下调幅度为2.6%。 考虑到2023年3月之后的出口数据的修订会影响到2024年3月之后的出口数据的增速,我们对修订幅度做了完整的梳理,详见报告《【华创宏观】破案出口:数据修正的“迷雾”——海外周报第42期》。 图表3出口:数据修订额及幅度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