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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债标准统一背景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展望

公用事业2022-11-29大公信用高***
绿债标准统一背景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展望

绿色债券市场展望 绿债原则下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展望 绿色债券市场展望 目录 国内绿色债券发展现状概览2 《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主要内容4 政策出台背景6 绿色债券市场展望7 分析师 房思旗010-67413304 工商部分析师fangsiqi@dagongcredit.com 客户服务 电话:010-67413300客服:4008-84-4008 Email:research@dagongcredit.com 2022年11月29日 自“双碳”目标提出后,我国各行各业都面临新的发展要求,同时为了保证目标的如期实现,更需要促进产业低碳转型,加快能源结构的转型,这一过程无疑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仅依靠政府支持远远不够,此时就需要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吸收广泛的社会资本进行投资。 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截至2021年底,中国在在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发行量排序中,已经由2020年的第四位跃升至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市场特征具体表现为以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为主导、以金融业、公用事业以及工业为主导以及募集资金用途多样。 《原则》主要内容:《原则》对绿色债券发行的核心要素: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续期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绿色债券品种的划分方法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政策出台背景:《原则》的出台主要基于两大主要背景,其一是国内多种标准并存,难以形成统一;其二是国内市场起步较晚,难与国际接轨。 市场展望:在“双碳”政策驱动和目标指引下,奠定了绿色债券市场长期向好发展的基础,传统产业面临低碳转型的艰巨任务,必然催生更大的资金需求,因此预计未来绿色债券的市场规模将会继续扩张,境内外的资本也将大量的涌入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通过注册的18第三方评估机构未来将在推动绿色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方面承担重要的责任,相关机构也将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力度。 国内绿色债券发展现状概览 “双碳”目标提出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规模增长迅速,体现了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决心。截至2021年底,中国在在全球发行量排序中,已经由2020年的第四位跃升至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国内绿色债券市场特征较为突出,具体表现为以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为主导、以金融业、公用事业以及工业为主导以及募集资金用途多样。 2020年中国向世界宣示将于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决心在绿色债券市场也有所体现。根据气候债券倡导组织(ClimateBondsInitiative;CBI)的统计,截至2021年底,中国在境内外市场的贴标绿色债券发行总额同比增长140%至1095亿美元(7,063亿元人民币),占中国债券市场总量约1%,仍具有巨大的增长空间,同时在全球发行量排序中,中国已经由2020年的第四位跃升至第二位,仅次于美国。Wind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中国境内共发行贴标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256只,总额4,006.4亿元,发行规模较上年同期增长64%;存续规模14,240.4 亿元,位居全球前列。分品种看,上半年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288.0亿元,绿色债务融资 工具1,685.2亿元,绿色公司债券893.4亿元,绿色企业债券139.8亿元。同时,国内绿色债券市场特征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 一、以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为主导 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人以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为主,发行主导地位较为明显,同时国有企业中中央国有企业的发行优势更加突出。根据气候债券倡导组织统计的数据1,2021年国有企业境内发行绿色债券数量占企业发行总数的97%,其中中央国有企业发行数量占比就达到了53.7%,发行规模占比更是高达99%。根据WIND统计数据,2022年1-10月,地方政府发行的绿色债券数量占比为54.34%,发行规模占比达到64.53%,国有企业的发行数量占比为39.95%,发行规模占比为31.61%,不论是发行规模还是发行数量,地方政府以及国有企业均占据明显的主导地位。2021年9月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强调“国有企业要加大绿色低碳投资,积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应用”,国有企业将在绿色债券市场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非国有企业的市场份额相对较低,2022年1-10月发行绿色债券的民营企业包括江苏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人数量较少,共发行绿色债券规模约为1023.27亿元。 1未将地方政府发行债务计入统计。 图12022年1~9月绿色债券发行人属性(按债券发行数量及规模统计) 数据来源:Wind,大公国际整理 二、行业方面以金融业、公用事业以及工业为主导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材料房地产工业公用事业金融可选消费能源日常消费信息技术医疗保健 单位:亿元 国内绿色债券市场中工业、金融业以及公用事业占主导地位,2021年这些行业发行量占境内绿色债券总筹集资金的96%。根据WIND数据统计,2022年1-10月工业、金融业以及公用事业依旧占据主导地位,其中工业发行规模占比约为34.87%,金融业发行规模占比约为32.96%,公用事业发行规模占比约为20.78%左右,以上三个行业发行规模占总规模比重约为85.79%。 图22022年1~9月绿色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 数据来源:Wind,大公国际整理 三、募集资金用途多样 自绿色债券发行以来,募集资金大多投向可再生能源、低碳交通、水资源以及低碳建筑等领域。按照CBI定义划分,2021年投资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募集资金占境内外整体募集资金的60.6%,最大发行交易来源于国家开发银行、国家电网以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根据WIND的统计口径,2022年1-10月新发行绿色债券中,金融行业的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少部分金融企业用于发放绿色贷款;非金融企业对于募集资金用途描述的相对具体,募集资金较多用于水力发电、环境治理、电网线路建设、风电及光伏以及天然气管道等项目,少部分企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到期债务。 图3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按CBI定义划分) 数据来源:气候债券倡议组织 《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主要内容 2022年7月29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绿标委”)正式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对绿色债券发行的四项核心要素(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续期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绿色债券品种的划分方法进行了规定。 2022年7月29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绿标委”)正式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以下简称“《原则》”),该《原则》适用于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发行的绿色债券,对绿色债券发行的四项核心要素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续期信息披露。 首先明确了募集资金100%用于绿色项目,募集资金应直接用于绿色产业、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配套营运资金补充及其有息债务偿还等,绿色产业、绿色经济活动等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银发〔2021〕96号);对于境外发行人,境外发行人合格绿色项目需满足《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气候授权法案》等相关要求。 项目遴选方面,明确要求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披露绿色项目的具体信息。若发行前暂无具体募投项目,应披露绿色项目遴选的分类标准、技术标准或规范及其环境效益测算标准和重要前提条件等信息。此外,建议发行人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对绿色债券进行评估认证,鼓励在评估结论中披露债券的绿色程度及评价方法。 募集资金管理管理方面,明确提出发行人应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如企业)或建立专项台账(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流程追踪募集资金流向。同时,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单期投资期限小于12个月的现金管理操作,如投资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此外,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投向的项目,仍需满足绿色债券募投项目要求。 对于存续期的信息披露,《原则》要求每年进行一次信息披露,鼓励发行人按季度对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披露内容包括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绿色项目进展情况、预期或实际环境效益等。《原则》还明确,信息披露内容的相关工作底稿及材料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届满后继续保存至少两年。 表1《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主要内容核心要素 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 用途 募集资金应100%用于绿色产业、绿色经济活动等符合《绿债目录2021》的绿色项目,使 用范围包括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配套营运资金补充及其有息债务偿还等。 项目评估与遴选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应披露绿色项目的具体信息;如发行前暂无具体募投项目,应披露绿色项目遴选的分类标准、技术标准或规范及其环境效益测算标准和重要前提条件等信息。建议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对绿色债券进行评估认证。 募集资金管理 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如企业)或建立专项台账(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流程追踪募集资金流向。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单期投资期限小于12个月的现金管理操作。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投向的项目,仍需满足绿色债券募投项目要求。 存续期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全部投放完毕前其使用信息要求留档记录并在债券存续期届满后保存2年以上,并按年披露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绿色项目进展情况、预期或实际环境效益等,鼓励按半年或按季度披露和实施持续第三方跟踪评估认证并披露相关报告。 数据来源:《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大公国际整理 除了明确绿色债券发行的四项核心要素,《原则》也对绿色债券品种的划分方法进行了规定。绿色债券共分四类,一是普通绿色债券,除了一般意义的绿色债券,还包括蓝色债和碳中和债两个子品种;二是碳收益绿色债券,又称环境权益相关的绿色债券,要求债券条款与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挂钩;三是绿色项目收益债券,要求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建设且以绿色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四是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即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或以绿色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收益支持的结构化融资工具。 图4绿色债券分类 数据来源:《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大公国际整理 政策出台背景 《原则》这一政策出台主要基于两大主要背景,其一是国内多种标准并存,难以形成统一,对发行标准的统一为绿色债券的发行提供了便利并有助于绿色债券发行“纯度”的提升;其二是国内市场起步较晚,难与国际接轨,国内的绿色债券市场统一标准有助于尽快与国际接轨,更好地吸引国际资本。 一、国内多种标准并存,难以形成统一 2015年至今,为了规范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关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及指引指导市场的健康发展。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绿色金融债券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以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确定了绿色金融债券筹资的范围,提出了披露信息与资本管理的要求,并且引入了第三方评估和认证机制,同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确定了绿色企业债的概念和资助范畴,这也标志着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拉开序幕。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及七部委发布《关于构架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均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试点的通知》,至此绿色债券已延伸至所有金融市场。2017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工具指引》以及《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9年制定出台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对绿色产业、绿色项目进行了界定和分类,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以及证监会制定《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绿色债券的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