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一、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二、细化电力市场相关成员责任分工,从保障性收购、市场交易、临时调度三个方面细化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等电力市场成员在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方面的责任分工。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有望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光伏們,此次政策的出台,将此前全额保障收购可再生能源的权责部分挪给了市场主体,电网将不再承担全额收购的义务,仅承担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的全额收购即可。这既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收购政策的一大调整,对于可再生能源来说,这意味着市场化的售电压力将提高,行业也不用再期待电网的全额收购。不过,另一方面,在电网并网接入、保障性收购、电力调度、电力交易方面,此次文件也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量的“优先权”,并且列举了五种情形下,未按规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电力监管机构可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电力设备投资建议:电力设备领域建议关注以下几条投资主线:1)当前国内“十四五”特高压建设迎来收关阶段,同时24-25年国内即将开启“十五五”特高压建设阶段,建议关注特高压行业订单兑现及十五五阶段相关投资继续扩大的行情,建议关注特高压龙头设备厂商:国电南瑞、平高电气、许继电气等;2)建议关注国内新型电力系统升级及改造行情,建议关注华明装备、思源电气等;3)当前海外市场尤其是欧美市场电网设备改造潜力巨大,建议充分关注海外生产、销售布局及外销资质优良的设备厂商,建议关注:三星医疗、思源电气、海兴电力等。 新能源发电投资建议:重点推荐光伏板块,建议关注几条主线:1)盈利有望率先反转的电池片环节:钧达股份、仕净科技;2)N型电池组件龙头企业:晶科能源、隆基绿能、晶澳科技、天合光能;3)格局较好的硅料环节:通威股份、大全能源等;4)受益于总量提升的逆变器龙头企业:阳光电源、德业股份、固德威;5)美储环节:阿特斯、阳光电源。风电板块建议关注:1)海风相关标的建议关注:起帆电缆、泰胜风能、振江股份;2)风电上游零部件商建议关注:广大特材、力星股份等;3)整机商建议关注:三一重能,明阳智能等。 新能源汽车投资建议:建议关注1)各细分领域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稳健龙头:宁德时代、恩捷股份、璞泰来、天赐材料、德方纳米、容百科技、中伟股份、先导智能、天奈科技等;2)深耕动力及储能电池的二线锂电企业:亿纬锂能、国轩高科、欣旺达、孚能科技、派能科技、鹏辉能源等;3)锂电材料环节其它基本面优质标的:中科电气、当升科技、新宙邦、星源材质、嘉元科技、格林美、多氟多等;4)受益于全球电动化的零部件龙头:汇川技术、三花智控、宏发股份、科达利等;5)产品驱动、引领智能的新势力:特斯拉、蔚来、小鹏汽车、理想汽车等。 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政策波动风险,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1.国家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有望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1.1.国家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国家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二)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等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按照以下分工完成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 1、电网企业应组织电力市场相关成员,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保障性收购电量的消纳; 2、电力交易机构应组织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交易; 3、电力调度机构应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保障性电量收购政策要求,并保障已达成市场交易电量合同的执行。对未达成市场交易的电量,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采用临时调度措施充分利用各级电网富余容量进行消纳。 (三)因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原因、电网安全约束、电网检修、市场报价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的,对应电量不计入全额保障性收购范围,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应记录具体原因及对应的电量。 (四)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实施监管。 (五)电网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划和规定要求,统筹建设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套电网设施。电网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加强协调,根据项目建设合理工期安排建设时序,力争实现同步投产。如遇客观原因接入工程无法按期投入运行,电网企业应通过临时接入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接入并网。 1.2.《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印发背景与主要修订内容 印发的背景: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7年9月1日印发施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有效规范可再生能源电量保障收购行为,为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健康发展,实现清洁低碳发展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开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宏观环境、行业形势和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原《办法》部分条款已难以满足当前能源行业监管工作实际,修订《办法》十分必要。 修订后的《办法》共24条。修订的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修改《办法》名称。依照《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将原《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名称修改为《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二是明确保障收购范围。《办法》第四条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三是细化电力市场相关成员责任分工。《办法》从保障性收购、市场交易、临时调度三个方面细化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等电力市场成员在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方面的责任分工。 四是统一相关提法。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统一修改为“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 1.3.影响分析 根据光伏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是继2007年《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之后,时隔17年国家发改委再度就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进行政策调整。 根据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壮大,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经从起步阶段进入成熟阶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落实难度增加,个别省份在实际执行中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且低于国家有关政策明确的电价水平收购,同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下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成本高昂。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不仅技术上面临严峻挑战,而且需要电力系统付出高昂的消纳成本,增加整个电力系统成本。 “全额”收购电量主体发生变化:根据光伏們,与此前不同的是,此次文件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定义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两部分组成。其中,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收购的责任主体,从电网一家变成了电网与电力市场主体共同承担的收购责任。但对于电力交易市场来说,能否收购、以多少钱收购,这将成为一个完全由市场决定的问题。 文件也明确指出了,因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原因、电网安全约束、电网检修、市场报价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的,对应电量不计入全额保障性收购范围。 根据光伏們,此次政策的出台,突出了市场化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消纳,市场化交易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这将为风电光伏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实践探索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实际上,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根据光伏們数据,2023年,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比超过40%,收购方式已由电网公司“统购统销”转变为电网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多市场成员协同消纳。 收购电价发生变化:根据光伏們,除了收购电量权责发生变化,随着上网电量进入市场,可再生能源全额电量标杆电价政策也将退出历史舞台。此次政策体现了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价格由全部政府定价转变为部分政府定价,其余部分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价格的重大机制转变,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中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 根据光伏們,2022年起,可再生能源发电已由补贴定价时代进入平价时代,可再生能源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规模逐年扩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问题。"十三五"以来,出台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意见、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指导意见、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通知,明确要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市场机制,提升电力市场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适应性。按照2030年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要求,分步促进新能源可靠消纳。而此次文件的出台,将市场化定价、参与电力市场“一锤定音”,为可再生能源入市提供了政策基础。 总结来看,此次政策的出台,将此前全额保障收购可再生能源的权责部分挪给了市场主体,电网将不再承担全额收购的义务,仅承担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的全额收购即可。这既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收购政策的一大调整,对于可再生能源来说,这意味着市场化的售电压力将提高,行业也不用再期待电网的全额收购。不过,另一方面,在电网并网接入、保障性收购、电力调度、电力交易方面,此次文件也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量的“优先权”,并且列举了五种情形下,未按规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电力监管机构可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2.新能源发电 新能源发电投资建议:重点推荐光伏板块,建议关注几条主线:1)盈利有望率先反转的电池片环节:钧达股份、仕净科技;2)N型电池组件龙头企业:晶科能源、隆基绿能、晶澳科技、天合光能;3)格局较好的硅料环节:通威股份、大全能源等;4)受益于总量提升的逆变器龙头企业:阳光电源、德业股份、固德威;5)美储环节:阿特斯、阳光电源。风电板块受益于江苏、广东等海风政策面利好,建议关注:1)海风相关标的建议关注:海力风电、起帆电缆、天顺风能、泰胜风能、振江股份;2)风电上游零部件商建议关注:广大特材、力星股份、金雷股份等;3)整机商建议关注:三一重能,明阳智能等。 2.1.行业数据跟踪 图1:多晶硅料现货价(平均价)价格(单位:元/公斤) 图2:单晶硅片现货价(平均价)价格(单位:元/片) 图3:单/多晶电池片价格(单位:元/瓦) 图4:光伏玻璃价格(单位:元/平方米) 2.2.行业要闻及个股重要公告跟踪 表1:新能源发电行业要闻追踪 表2:新能源发电行业个股公告追踪 3.新能源车 新能源汽车投资建议:建议关注1)各细分领域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稳健龙头:宁德时代、恩捷股份、璞泰来、天赐材料、德方纳米、容百科技、中伟股份、先导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