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国内:风光装机22.45GW,新能源装机成湖南省第二大电源。截至目前,湖南省电力总装机7086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新能源装机2224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31.4%,较“十三五”提高近8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底,新能源装机首次超过水电成为湖南省第二大电源。近年来,湖南探索完善“新能源+储能”融合发展机制,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和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规模化开发。 全省新型储能多点开花,装机容量达266万千瓦,居全国第二。 国外:英国政府投资2100万镑支持氢能项目。根据英国能源安全和净零排放部网站2月27日信息,英国政府在第二届氢能投资者论坛上宣布,将为7个绿色氢能项目提供超过2100万英镑的资金支持,其中4个项目将配套新的制氢工厂,通过本土化生产为工业和运输行业提供低碳氢气,确保英国能源安全。这7个项目将使英国氢气产能提高到800MW,支持当地社区减少排放的同时实现净零排放,且英国政府于2023年12月发布了支持11个新的大型制氢项目的配套措施,预计将支持700多个就业岗位并释放4亿英镑的投资,使英国成为该行业的全球领导者。 政策动态: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实行。《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ESG产品跟踪: 1)债券:截至2024年3月22日,我国已发行ESG债券达3921只,排除未披露发行总额的债券,存量规模达5.85万亿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3月22日,本月发行ESG债券共76只,发行金额达802亿元。近一年共发行ESG债券1124只,发行总金额达14,047.47亿元。 2)基金:截至2024年3月22日,市场上存续ESG产品共518只,ESG产品净值总规模达5,192.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境保护产品规模占比最大,达43.61%。 截至2024年3月22日,本月发行ESG产品共3只,发行份额为15亿份,近一年共发行ESG公募基金90只,发行总份额为312.34亿份。 3)银行理财:截至2024年3月22日,市场上存续ESG产品共485只。其中纯ESG产品规模占比最大,达62.06%。截至2024年3月22日,本月发行ESG产品共27只,主要为ESG和社会责任,近一年共发行ESG银行理财302只。 ESG专家观点:专访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绿色股权融资仅占绿色资金的3%,急需绿色基金弥补短板。就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抓手、生物多样性金融的痛点难点、CCER重启对气候投融资的影响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蓝虹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蓝虹认为,目前生物多样性金融发展的痛点是很多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的资金流还不清晰,如何依托对当地产业和国际市场的认识,减少信息不对称,通过设计绿色金融技术、理清资金流方向是生物多样性金融发展的难点。 “债权融资占绿色资金比例高达97%,主要是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股权融资占绿色资金比例不到3%。”蓝虹认为,目前绿色金融存在资金机构上的缺陷,急需加快发展绿色基金来弥补股权资金的不足。 风险提示:ESG发展不及预期;双碳战略推进不及预期;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1.热点聚焦 1.1.国内 (1)风光装机22.45GW,新能源装机成湖南省第二大电源。截至目前,湖南省电力总装机7086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新能源装机2224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31.4%,较“十三五”提高近8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底,新能源装机首次超过水电成为湖南省第二大电源。近年来,湖南探索完善“新能源+储能”融合发展机制,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和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规模化开发。全省新型储能多点开花,装机容量达266万千瓦,居全国第二。今年,“新型储能”首次被写入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2)事关风电、光伏用地,河北省发布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通知。3月15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保护红线内人工商品林,以及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海洋能等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生态保护红线内需逐步有序退出的矿业权,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尊重历史、科学评估、依法依规、逐步退出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退出计划,明确退出时限、补偿安置、生态修复等要求,确保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3)广西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应优化充放电策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提出,建立并完善与电力市场衔接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 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场损益分摊机制,所有需求响应资金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具备条件时,视情况通过实施尖峰电价、拉大现货市场限价区间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经济激励水平。鼓励需求响应主体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按市场规则获取经济收益。《细则》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在储能方面,文件提出,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应优化充放电策略,提高顶峰放电能力。有序用电方案涉及的用户应按照调控指标,规范刚性执行。 (4)我国自主研制的首列氢能源市域列车成功达速试跑。3月21日上午,由中车长客股份公司自主研制的我国首列氢能源市域列车在位于长春的中车长客试验线进行了运行试验,列车成功以时速160公里满载运行,实现全系统、全场景、多层级性能验证,标志着氢能在轨道交通领域应用取得新突破。列车应用了多储能、多氢能系统分布式的混合动力供能方案,同时采用了中车长客自主开发的氢电混动能量管理策略和控制系统,实现了整车控制的深度集成,大幅提高能量利用效率,同时提高供能的灵活性和可靠性,最高续航里程可达1000公里以上。 (5)中国电建成立新型储能研究中心。3月18日,电建新能源集团牵头建设的中国电建新型储能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储能中心)揭牌仪式暨理事会首届一次会议及技术委员会首届一次会议在京成功召开。该研究中心为电建新能源公司重组后首个牵头组建的中国电建级研发平台,由电建集团内储能产业核心成员企业以及国内知名高校和行业头部优势企业组成。旨通过持续开展大规模、大容量、长时效新型储能技术研究、系统集成、核心装置与装备研制,突破压缩空气储能、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产业技术发展瓶颈,降低项目投建营成本,有效提升新型储能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2.国外 (1)英国政府投资2100万镑支持氢能项目。根据英国能源安全和净零排放部网站2月27日信息,英国政府在举办的第二届氢能投资者论坛上宣布,将为7个绿色氢能项目提供超过2100万英镑的资金支持,其中4个项目将配套新的制氢工厂,通过本土化生产为工业和运输行业提供低碳氢气,确保英国能源安全。 这7个项目将使英国氢气产能提高到800MW,支持当地社区减少排放的同时实现净零排放,且英国政府于2023年12月发布了支持11个新的大型制氢项目的配套措施,预计将支持700多个就业岗位并释放4亿英镑的投资,使英国成为该行业的全球领导者。 (2)拉美最大的储能工厂开始在安托法加斯塔运营。当地时间3月19日,智利能源公司(Engie Chile)获得了国家电力协调局(CEN)的授权,可以对拉美最大的储能园区BESS Coya进行商业运营。该项目装机容量为139兆瓦,储能容量为638兆瓦时,使用锂电池存储光伏产生的可再生能源。其首席执行官罗莎琳指出将存储系统纳入太阳能发电系统使得Coya工厂能够“在夜间最需要的时候向系统注入能量”。这项技术是加速智利脱碳的关键,同时提高了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安全性。该司目前还有另外两个电池园区正在建设中,分别是BESS Tamaya (68 MW/418 MWh)和BESSCapricornio (48 MW/264 MWh)。 (3)世界气象组织:去年多项气候变化指标创新纪录。据新华社日内瓦3月19日电,世界气象组织19日发布的《2023年全球气候状况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温室气体浓度、地表温度、海洋热量和酸化、海平面上升、南极海冰面积和冰川消融等多项气候变化指标创下新纪录。报告表明,2023年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一年,全球近地表平均温度比工业化前水平高1.45摄氏度(±0.12摄氏度),过去10年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10年。2023年,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这3种主要温室气体的浓度在2022年创纪录的水平上继续上升,其中二氧化碳的浓度水平比工业化前水平高50%。 (4)坦桑尼亚首个光伏项目奠基。当地时间3月14日,坦桑尼亚副总理兼能源部长多托·比特科出席了中国电建贵阳院承建的坦桑尼亚希尼安加50MW光伏电站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坦桑尼亚希尼安加50MW光伏电站项目是坦桑尼亚首个光伏项目,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坦桑尼亚国家电力来源构成、推进发展清洁能源战略具有重要意义。项目位于坦桑尼亚Shinyanga省Kishapu区,规划装机容量50MWp,主要施工内容是设计和建造50兆瓦的光伏发电场和配套的输变电送出线路以及缺陷责任期间的项目运维工作。项目投产后的电力能源将接入坦桑尼亚国家电网,进一步缓解该地区电力短缺的压力,为当地居民提供安全的清洁电力能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政策动态 (1)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实行。《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办法》提出,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规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电力监管机构可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按有关规定建设或者未及时完成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二)拒绝或者阻碍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和电力交易合同的;(三)未提供或者未及时提供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的;(四)未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五)因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或者电力交易机构原因造成未能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其他情形。 (2)内蒙古印发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指导自然保护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服务于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不久前,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体系建设、保护修复、管理能力提升、民生共建共享等4方面16项任务,引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规划》首创性地建立了基于核心价值和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模型,在全国率先完成科学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体系构建。 (3)国务院公布《节约用水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公布《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条例》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监督以及严格法律责任,总结了党十八大以来节水工作的丰富实践,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全面、系统规范和促进节水活动,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4)2024年并网总规模超24GW,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印发关于《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鄂尔多斯新能源可开发潜力巨大,经测算,除已建、在建和已规划新能源基地外,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