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3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戴汉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毕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章节中,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进行了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5,340,23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2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2 第六节重要事项4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1 第十节财务报告6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公司盖章的2023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存放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金岭矿业”、“本公司”或“公司” 指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钢集团” 指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金岭铁矿” 指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 “金钢矿业” 指 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喀什球团” 指 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 “金鼎矿业” 指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金召矿业” 指 山东金召矿业有限公司 “山钢矿业” 指 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山钢财务公司” 指 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莱芜矿业” 指 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 “鲁南矿业” 指 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 “亿元、万元、元” 指 人民币“亿元、万元、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金岭矿业 股票代码 00065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金岭矿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dongJinlingMining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戴汉强 注册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5508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55081 公司网址 http://www.sdjlky.com 电子信箱 sz000655@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邱卫东 成兆鑫 联系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电话 0533-3088888 0533-3088888 传真 0533-3089666 0533-3089666 电子信箱 sz000655@163.com sz000655@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4100307E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23年8月28日,金岭铁矿与山钢集团签订了《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托管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托管协议》”),金岭铁矿将持有的金岭矿业347,740,145股股份(占金岭矿业总股本的58.41%)所对应的协议约定的股东权利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山钢集团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后,山钢集团能够直接支配占公司总股本58.41%股份的表决权。控股股东由金岭铁矿变更为山钢集团。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殷宪锋韩丹丹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454,083,834.63 1,372,750,722.57 1,372,750,722.57 5.92% 1,822,704,730.11 1,822,704,73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5,250,192.37 203,112,909.53 203,112,909.53 15.82% 127,960,176.79 127,960,176.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28,846,495.64 200,730,077.47 200,730,077.47 14.01% 125,830,635.27 125,830,635.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200,359.79 283,384,271.92 283,384,271.92 20.40% 419,718,602.51 419,718,602.51 (元)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5 0.341 0.341 15.84% 0.215 0.2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5 0.341 0.341 15.84% 0.215 0.2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9% 7.02% 7.02% 1.07% 4.51% 4.51%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760,193,745.54 3,528,999,408.94 3,528,999,408.94 6.55% 3,387,696,871.06 3,387,696,87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267,002,833.03 3,067,839,627.12 3,067,839,627.12 6.49% 2,891,778,079.92 2,891,778,079.9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 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1月1日原列报金额25,126,887.92元,累计影响金额为0,2022年1月1日调整后列报金 额25,126,887.92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2022年1月1日原列报金额5,219,831.35元,累计影响金额为0,2022年1月1日调整后列报金 额5,219,831.35元。 上述调整事项符合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的条件,进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抵消列报。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 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 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12月31日变更前29,916,636.52元,累计影响金额为0,2022年12月31日变更为 29,916,636.52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2022年12月31日变更前6,775,602.54元,累计影响金额为0,2022年12月31日变更为 6,775,602.54元。 上述调整事项符合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的条件,进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抵消列报。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63,164,114.62 407,357,488.01 408,212,655.37 375,349,576.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30,688.23 90,086,224.35 70,262,032.96 58,471,246.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389,321.50 89,079,499.26 69,796,549.74 53,581,125.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58,144.77 39,617,487.64 153,654,379.40 133,370,347.9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82,670.58 -226,439.44 100,825.5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88,623.83 582,060.80 1,215,932.6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415,094.34 1,415,094.3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293,3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