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L14 【2024年3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琼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 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 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的有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3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0 第六节重要事项5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3 第十节财务报告8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京基集团 指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星泰 指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京基房地产 指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指 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京基一百物业服务中心 京基百纳 指 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瑞和、瑞和新业 指 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瑞成 指 深圳瑞成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晟璞 指 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锦赟 指 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聚信阳光 指 聚信阳光(昆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永盛智达 指 北京永盛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信托 指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瑞升 指 天津瑞升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聚信新业 指 聚信新业(昆山)投资中心 中信聚信 指 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瑞业 指 北京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明新丽 指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紫金新嘉 指 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银河 指 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 上东商业 指 成都阳光上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锦尚 指 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阳光 指 沈阳阳光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瑞阳嘉和 指 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上东 指 北京上东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阳光股份 股票代码 00060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阳光新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 YANGGUANG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YANGGUA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周磊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3003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城郊老虎冲;1998年3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滨东路41号;1998年5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园湖南路32号;2003年8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1 公司网址 http://www.yangguangxinye.com 电子信箱 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小连 张茹 联系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电话 0755-82220822 0755-82220822 传真 0755-82222655 0755-82222655 电子信箱 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 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资本市场中心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200538358N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1996年公司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水泥制造销售;1998年3月,公司主营业务变为房地产开发销售;2007年,公司主营业务变为商业地产;目前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物业租赁业务、住宅商住尾盘销售业务。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1、1996年9月,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广西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公司股份2,8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1997年9月,广西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所持1,780万股的本公司国家股转让予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4%,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3、2000年12月,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将其所持我公司股份转让给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后,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5,528.502万股的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4、2003年,首创阳光公司等七家企业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组建成立首创置业公司,其中,首创阳光公司对首创置业公司的出资中包含首创阳光公司持有我公司30%股权中的26.5%股权。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后,首创置业公司持有本公司26.5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5、2004年12月22日,首创置业将其持有本公司45,266,200股股份转让予北京燕赵,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5%,北京燕赵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6、2007年6月5日,本公司向RecoShine非公开发行12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12%,RecoShine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7、2016年4月21日,RecoShine更名为EternalProsperityDevelopmentPte.Ltd.。 8、2020年5月13日,京基集团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直接持有公司 21,840万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12%,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华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A11-14F 签字会计师姓名 薛祈明、阳美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21,270,465.34 381,194,621.57 381,194,621.57 -15.72% 567,554,915.80 567,554,91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4,817,355.54 -384,184,955.86 -383,872,859.07 38.83% 64,269,140.42 64,769,84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40,213,728.89 -391,561,118.30 -391,249,021.51 38.60% 56,854,460.23 57,355,16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0,888,741.56 159,464,347.78 159,464,347.78 -55.55% 214,267,234.18 214,267,234.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51 -0.51 39.22% 0.09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51 -0.51 39.22% 0.09 0.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3% -12.94% -12.93% 3.80% 2.03% 2.04%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334,996,375.67 4,843,554,710.02 4,844,367,511.80 -10.51% 5,621,701,742.07 5,622,202,44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28,813,054.77 2,690,165,197.33 2,690,977,999.11 -9.74% 3,160,180,392.21 3,160,681,097.2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321,270,465.34 381,194,621.57 包含托管费等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2,031,994.72 899,355.69 托管费收入及其他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319,238,470.62 380,295,265.88 已扣除托管费等其他业务收入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5,660,358.05 98,058,529.38 124,368,962.50 43,182,61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12,556.13 -10,256,850.30 -19,435,906.66 -193,312,04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