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国际研究 消息快报 科技 2024年3月20日 英伟达(NVDAUS) 下游需求尚存分歧–英伟达报告客户反馈 我们在之前的报告中认为市场对人工智能的正面情绪或还将继续,且认为英伟达的估值还处在历史低位。我们报告基于下游云服务商的资本开支计划和半导体交货时间周期的特点,判断公司2024年数据中心业务将保持强劲,各个季度或均环比有所增长。 对于2025年,我们预测数据中心业务或继续同比增长20%以上,主要依据是:1)中国内地的芯片需求加速,或将恢复至之前20-25%的历史水平区间,从而进一步夯实下游对人工智能需求的基本盘;2)公司产品技术以及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或还有大幅度提升的空间。具体而言:英伟达今年2季度和4季度还将上市H200和B200的新产品,另外新的大模型技术和应用还在不断更新,例如Sora等现在也只能生成60秒钟的内容,且也不是多模态进多模态出的形式,产品或还有升级空间,对算力的需求或将更大;3)新需求对算力需求层出不穷,也将继续延申到2025,且需求愈发多元化。具体的说,越来越多云服务商提到对人工智能长期投资的决心,苹果等科技企业不断向人工智能倾斜资源,来自各个国家主权机构和创业公司的需求或将与云服务商的需求数量相似。且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为推理的需求将不断增加,从而使得需求更加有持续性。 客户对人工智能话题和英伟达公司本身兴趣强烈,但观点存在分歧。我们将路演中客户的观点分为以下三类:1)对2024年人工智能加速芯片需求存在怀疑,其主要的论点基于之前数字货币对加速类GPU芯片的需求周期,认为需求可持续性不强,且认为来自国家主权和创业公司的需求并非真正需求;2)同意对2024年需求强劲的判断,但表示2025年芯片需求加速的能见度不强。投资者同意我们对2024年需求的判断,但对于2025年的具体需求数字缺乏把握,且考虑到公司股价上升太快,怕“踏空”的情绪比较严重。投资者会 积极寻找与人工智能算力以及相关芯片的其他标的,包括服务器制造商、通信类等周期性芯片制造商等;3)完全同意2024年需求强劲,且认为2025年需求继续强劲。投资者通过对上游服务器关键产业链部件的调研,发现从供应端已经积极为B100等新产品在2025年备货,且2024年对于H100、H200 和B100产品供不应求。比较乐观的预测认为我们今年25.04美元Non-GAAPEPS仍然保守,或还有20%的上升空间。 正如我们在2024年展望报告中提到的,我们认为人工智能芯片及其上下游硬件需求仍然是今年市场的主题。我们认为今年市场对人工智能的热情不会减退,且市场会关注除英伟达之外服务器上下游的配套设备,从市场最近对包 括Dell等服务器供应商股价的反应来看,对人工智能在短期内快速拉升整条硬件产业链需求这一点,市场或许仍然预期不足。 王大卫,PhD,CFA Dawei.wang@bocomgroup.com (852)37661867 童钰枫 Carrie.Tong@bocomgroup.com (852)37661804 交银国际研究海外科技系列 英伟达(NVDAUS)-成长性强,能见度高,市场或仍低估(2024-02-28) 英伟达(NVDAUS)-GTC大会- Blackwell如期发布,见证AI巅峰时刻(2024-03-20) 英伟达(NVDAUS)-下游需求尚存分歧–英伟达报告客户反馈(2024-03-20) 此报告最后部分的分析师披露、商业关系披露和免责声明为报告的一部分,必须阅读。下载本公司之研究报告,可从彭博信息:BOCM或https://research.bocomgroup.com 交银国际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68号万宜大厦10楼 评级定义 分析员个股评级定义: 分析员行业评级定义: 买入:预期个股未来12个月的总回报高于相关行业。 领先:分析员预期所覆盖行业未来12个月的表现相对于大盘标竿指数具吸引力。 中性:预期个股未来12个月的总回报与相关行业一致。沽出:预期个股未来12个月的总回报低于相关行业 同步:分析员预期所覆盖行业未来12个月的表现与大盘标竿指数一致。 无评级:对于个股未来12个月的总回报与相关行业的比较,分析员并无确信观点。 落后:分析员预期所覆盖行业未来12个月的表现相对于大盘标竿指数不具吸引力。香港市场的标竿指数为恒生综合指数,A股市场的标竿指数为MSCI中国A股指数,美国上市中概股的标竿指数为标普美国中概股50(美元)指数 总机:(852)37661899传真:(852)21074662 分析员披露 本研究报告之作者﹐兹作以下声明﹕i)发表于本报告之观点准确地反映有关于他们个人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之观点;及ii)他们之薪酬与 发表于报告上之建议/观点幷无直接或间接关系;iii)对于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他们幷无接收到可影响他们的建议的内幕消息/非公开股价敏感消息。 本研究报告之作者进一步确认﹕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按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之操守准则的相关定义】幷没有于发表研究报告之30个日历日前处置/买卖该等证券;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幷没有于任何上述研究报告覆盖之香港上市公司任职高级职员;i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幷没有持有有关上述研究报告覆盖之证券之任何财务利益,除了一位覆盖分析师持有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 ,一位分析师持有英伟达之股份。 有关商务关系及财务权益之披露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有关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四川能 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年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控股国际有限公司、EddingGroupCompanyLimited、七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致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LeadingStar(Asia)HoldingsLimited、兴源动力控股有限公司、佳捷康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有机控股有限公司、乐透互娱有限公司、洲际船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巨星传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绿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建设(湖南)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怡俊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小南国控股有限公司、SincereWatch(HongKong)Limited、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传企划有限公司、乐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途虎养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范式智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迈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极兔速递环球有限公司、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民集团有限公司、集海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君圣泰医药、天津建設發展集團股份公司、長久股份有限公司及乐思集团有限公司有投资银行业务关系。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集团公司现持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InterraAcquisitionCorp的已发行股本逾1%。 免责声明 本报告之收取者透过接受本报告(包括任何有关的附件),表示幷保证其根据下述的条件下有权获得本报告,幷且同意受此中包含的限制条件 所约束。任何没有遵循这些限制的情况可能构成法律之违反。 本报告为高度机密,幷且只以非公开形式供交银国际证券的客户阅览。本报告只在基于能被保密的情况下提供给阁下。未经交银国际证券事先以书面同意,本报告及其中所载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i)复制、复印或储存,或者(ii)直接或者间接分发或者转交予任何其它人作任何用途。 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关联公司、董事、关联方及/或雇员,可能持有在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公司之证券、幷可能不时进行买卖、或对其有兴趣。此外,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及关联公司可能与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的公司不时进行业务往来,或为其担任市场庄家,或被委任替其证券进行承销,或可能以委托人身份替客户买入或沽售其证劵,或可能为其担当或争取担当幷提供投资银行、顾问、包销、融资或其它服务,或替其从其它实体寻求同类型之服务。投资者在阅读本报告时,应该留意任何或所有上述的情况,均可能导致真正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本报告内的资料来自交银国际证券在报告发行时相信为正确及可靠的来源,惟本报告幷非旨在包含投资者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幷可能受送递延误、阻碍或拦截等因子所影响。交银国际证券不明示或暗示地保证或表示任何该等数据或意见的足够性、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或公平性。因此,交银国际证券及其集团或有关的成员均不会就由于任何第三方在依赖本报告的内容时所作的行为而导致的任何类型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随之而发生的损失)而负上任何责任。 本报告只为一般性提供数据之性质,旨在供交银国际证券之客户作一般阅览之用,而幷非考虑任何某特定收取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任何特别需要。本报告内的任何资料或意见均不构成或被视为集团的任何成员作出提议、建议或征求购入或出售任何证券、有关投资或其它金融证券。 本报告之观点、推荐、建议和意见均不一定反映交银国际证券或其集团的立场,亦可在没有提供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交银国际证券亦无责任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或意见之更新。 交银国际证券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地评估本报告内的资料,考虑其本身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需要,在参与有关报告中所述公司之证劵的交易前,委任其认为必须的法律、商业、财务、税务或其它方面的专业顾问。惟报告内所述的公司之证券未必能在所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或供所有类别的投资者买卖。 对部分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而言,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会抵触当地法律、法则、规定、或其它注册或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任何人或实体分发或由其使用。本报告的发送对象不包括身处中国内地的投资人。如知悉收取或发送本报告有可能构成当地法律、法则或其他规定之违反,本报告的收取者承诺尽快通知交银国际证券。 本免责声明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具同等效力。若两种文本有矛盾之处,则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