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提出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包括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并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完善绿证交易、有序做好绿证应用等8方面作出具体要求,推动进一步扩大绿证核发范围和交易规模、促进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提高绿证国际影响力。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进行考核评估;2024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从总消纳指标看,四川、青海、云南三省水电占比较高,权重占比最高,2023年-2024年达到70%。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看,占比最高的是青海省,其2023年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占比达到27.2%,2024年升高到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