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与民法典配套的司法解释及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该司法解释涉及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担保制度、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并同时发布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增加声音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居住权、保理合同等案由。 1.2 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该决定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及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由当事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 1.3 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