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制造业对“必要用途”概念的立场
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摩托车欧洲工业(ACEM)、欧洲汽车供应商协会(CLEPA)、欧洲轮胎和橡胶制造商协会(ETRMA)、日本汽车零部件工业协会(JAPIA)和韩国汽车制造商协会(KAMA)针对CARACAL咨询(CA / 61 / 2020)提供了共同立场,旨在探讨在欧洲绿色协议和欧盟委员会化学可持续发展战略(CSS)框架下,法规和非立法措施对汽车行业的潜在影响。特别关注的是如何平衡环境责任与确保关键功能的实现。
关键信息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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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必要用途”:建议基于四个原则定义“必要用途”,即物质对所需产品或工艺功能的不可或缺性,社会对运输的依赖性,风险物质使用的全面考量,以及明确透明的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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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用户定义:提出定义“基本用户”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运输的必要性和关键性、监管措施对用户和环境的影响、物质使用带来的益处、已知安全用途的优先级、透明度和标准一致性、影响评估的广泛性及对制造商和中小企业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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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创新障碍:强调在定义“必要用途”时,不应限制未来技术和新兴科技的发展,同时保持监管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促进稳定、透明和理解的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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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影响评估:要求对REACH中“基本使用”概念的社会经济影响进行详细评估,确保其不成为创新的障碍,同时考虑替代品的可用性和成本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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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一致性与公平性:建议确保监管框架下的公平竞争环境,特别是对于欧盟生产商和进口商,以及维持预测性和一致性的监管框架,以支持欧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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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式备件的必要性:提出应将旧式备件的可用性视为“必要用途”。
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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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必要用途”定义应考虑可持续性原则,并在替代方案评估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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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必要用途”定义不应导致采用不安全、不可持续或低效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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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建立专门的专家工作组,利用跨学科知识提供专业建议,特别是考虑最终用户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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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对基于“必要用途”标准的决策过程和后续法规的清晰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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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必要用途”定义/标准在不同行业立法中的影响进行系统评估,以确保法规的全面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