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点评报告●有色金属 2024年02月07日 2024年首批稀土指标增速放缓,行业供需格局有望改善 核心观点: 事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下达2024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2024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3.5万吨、12.7万吨。第一批指标中,中国稀土集团的轻稀土、中重稀土开采指标分别为30280吨、10140吨,冶炼分离指标38990吨;北方稀土的轻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指标分别为94580吨、88010吨。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指标增速显著放缓:2024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指标较2023年第一批分别同比增长12.5%、10.4%,增速较2023年第一批分别下降6.6、7.9个百分点。其中,2024年第一批轻稀土开采指标124860吨,增长15803吨,增幅14.5%,增速较2023年同批下降7.6个百分点;中重稀土开采指标10140吨,较2023年同批减少803吨,降幅扩大至7.3%。行业整合推进,南北两大稀土巨头成型:在2023Q3中国稀土集团与厦门钨业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合作运营乙方厦门钨业控制的稀土矿山和稀土冶炼分离产业,以及2024年年初广东稀土集团100%股权划转至中国稀土集团旗下后,国内中重稀土整合完成,稀土行业优化推进,至此最终形成了北方稀土集团与中国稀土集团这南北两大稀土巨头。2024年第一批轻稀土开采指标中,北方稀土占比76%,较去年同批提升2个百分点,指标量增加13637吨,增幅16.8%;中国稀土集团指标量占比24%,较去年下降2个百分点,指标量增加2166吨,增幅7.7%。国内轻稀土开采指标进一步集中于北方稀土,而在中重稀土整合后2024年第一批中重稀土开采指标则全部集中于中国稀土集团。投资建议:假设国内2024年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与第一批相同,且不再特殊下发第三批指标,则2024年全年国内稀土开采总量为27万吨,较2023年同比仅增长5.9%,增速较2023年下降15.5个百分点。国内稀土矿供给增量的显著放缓,将使稀土供需结构大幅改善,且整合成双巨头并立稀土行业格局进一步优化,稀土价格有望从底部稳步上行,稀土企业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改善,建议关注中国稀土(000831)、北方稀土(600111)、广晟有色(600259)、盛和资源(600392)。风险提示:1)国内经济复苏不及预期的风险;2)下游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3)海外矿山新增产能投放快于预期的风险;4)国内配额增长大于预期的风险; 5)稀土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有色金属 推荐 (维持) 华立:021-20252629:huali@chinastock.com.cn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16080004阎予露:010-80927659:yanyulu@chinastock.com.cn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2040004 分析师 相对沪深300表现图 有色金属沪深300 10% 0% -10% -20% -30% -40% 资料来源: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相关研究 【银河有色金属团队】行业跟踪报告_美联储降息短期落空但中期更为明确,建议关注黄金板块的配置机会202401 www.chinastock.com.cn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免责声明 行业点评报告 分析师承诺及简介 本人承诺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华立,有色金属行业分析师。阎予露,有色金属行业分析师。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向其客户提供。银河证券无需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若您并非银河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应首先联系银河证券机构销售部门或客户经理,完成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并充分了解该项服务的性质、特点、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若不当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或损失。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咨询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自我独立判断。银河证券认为本报告资料来源是可靠的,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银河证券在最初发表本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银河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银河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银河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可能附带其它网站的地址或超级链接,对于可能涉及的银河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银河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银河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银河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银河证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银河证券。未经银河证券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转载、翻版或传播本报告。特提醒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2 评级标准 评级标准 评级 说明 推荐: 相对基准指数涨幅10%以上 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行业指数(或公司股价)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北交所市场以北证5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 行业评级 中性: 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10%之间 回避: 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推荐: 相对基准指数涨幅20%以上 谨慎推荐: 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20%之间 公司评级 中性: 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5%之间 回避: 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联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 机构请致电: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0层 深广地区: 程曦0755-83471683chengxi_yj@chinastock.com.cn苏一耘0755-83479312suyiyun_yj@chinastock.com.cn 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层 上海地区: 陆韵如021-60387901luyunru_yj@chinastock.com.cn李洋洋021-20252671liyangyang_yj@chinastock.com.cn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北京地区: 田薇010-80927721tianwei@chinastock.com.cn唐嫚羚010-80927722tangmanling_bj@chinastock.com.cn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