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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周报: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贷款管理,23Q4基金保有量百强出炉

金融2024-02-04王维逸、袁喆奇、李冰婷、韦霁雯、许淼平安证券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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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周报: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贷款管理,23Q4基金保有量百强出炉

证券研究报告 金融行业周报 ——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贷款管理,23Q4基金保有量百强出炉 证券分析师 王维逸S1060520040001(证券投资咨询)袁喆奇S1060520080003(证券投资咨询)李冰婷S1060520040002(证券投资咨询) 研究助理 韦霁雯S1060122070023(一般证券业务) 许淼S1060123020012(一般证券业务) 2024年02月04日 1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核心观点 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贷款管理,23Q4基金保有量百强出炉 1、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贷款管理,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4年1号、2 号、3号令,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形成《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贷款相关管理办法的修订覆盖范围广,调整范围覆盖贷款用途、贷款对象、贷款办理流程、贷款期限、信贷风险管控等核心环节,同时也鼓励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是在对贷款相关监管查漏补缺的同时,提升贷款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整体来看,此次修订有助于完善银行业信贷管理制度,推动信贷业务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2、23Q4基金保有量百强出炉,ETF驱动券商市占率继续逆市提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2023年4季度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前100名公司的数据,股票+混合型公募基金(权益型基金)保有规模5.0万亿元、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非货基)保有规模8.5万亿元。1)总体权益型基金保有规模环比-5.6%,非货基保有规模环比+1.5%,权益型基金在非货基中的占比环比-4.4pct至58.7%。预计权益市场下行拖累权益型基金净值及保有规模,债券型基金表现较好支撑非货基保有规模环比增长。2)权益型基金保有规模环比变动:保险+8.9%、第三方-8.1%、基金子公司-4.6%、银行-9.3%、证券+3.0%;非货基保有规模环比变动:保险+9.8%、第三方-0.3%、基金子公司-2.2%、银行+0.3%、证券+6.8%。券商权益型基金和非货基保有规模的市场份额分别28.4%、20.4%,分别环比+2.3pct、+1.0pct;银行市场份额分别45.7%、44.8%,分别环比-1.9pct、-0.5pct;第三方市场份额分别24.0%、33.4%,分别环比-0.7pct、-0.6pct。券商渠道权益型保有规模保持逆市增长,预计主要受益于券商在ETF销售中的优势,23Q4股票型ETF规模继续保持扩张。 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部署八大重点任务。1月3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此次会议整体延续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基调,将防风险和强监管作为首要业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仍是第一要务,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首次出现在首位,并首次提出六方责任,预计未来中小机构改革步伐将加快。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关注地产和地方政府债务,明确地方债务风险将通过债务重组、置换化解。此外,此次会议继续突出“五大监管”的重要性,监管和处罚力度预计将继续加强。此次会议也强调金融机构需聚焦主业、降本增效,并明确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的五个目标,统筹做好“五篇大文章”。 22 CONTENT 目录 重点聚焦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贷款管理,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23Q4基金保有量百强出炉,ETF驱动券商市占率继续逆市提升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部署八大重点任务 行业新闻 •银行:央企全面实施“一企一策”考核,全面推开市值管理考核 •证券:证券公司白名单评估标准调整细化 •保险:2023年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9.14% •金融科技:上海支持浦东新区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加强服务平台金融风险防范 行业数据 •市场表现:本周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科技指数变动-0.59%、-6.37%、-3.06%、-17.87% •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实现净回笼2300亿元,SHIBOR利率下行 •证券:周度股基日均成交额环比下降7.28% •保险: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环比下降7.50bps 重点聚焦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贷款管理,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事件: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4年1号、2号、3号令,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形成《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 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范围,着力涵盖当前 市场各类合理的融资用途需求: 一是《固贷办法》明确,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借款人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建设、购置、改造等行为。 二是《流贷办法》明确,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股东分红,不得用于金融资产、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 的领域和用途。 三是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采矿权等其他无形资产办理的贷款, 可根据贷款项目的业务特征、运行模式等参照《固贷办法》执行,或适用 《流贷办法》。 本次修订填补贷款期限的制度空缺: 一是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确需办理 期限超过十年贷款的,应由贷款人总行负责审批, 或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授权相应层级负责审批。 二是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对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五年。 三是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个人经营贷 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 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十年。 对贷款期限对出规定调整贷款用途范围和贷款对象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报,平安证券研究所) 本次修订明确规范贷款流程: 一是关于贷款调查。明确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贷款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同时,对于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及二十万元以下个人贷款,在非现场调查可有效核实相关信息真实性的前提下,可简化或不再进行现场 实地调查。 二是关于面谈面签。允许商业银行通过视频形式履行个人贷款面谈。明确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个人贷款合同,但对于金额不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个人贷款,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进行签订。 本次修订就防控贷款资金挪用行为: 一是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等情形时,如个人经营贷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等,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贷款人可采取的提前收回贷款、调整贷款支付方式、调整贷款利率、收取罚息、压降授信额度、停止 或中止贷款发放等措施,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是贷款人应健全贷款资金支付管控体系,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有效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发现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的,应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控。 点评:此次贷款相关管理办法的修订覆盖范围广,调整范围覆盖贷款用途、贷款对象、贷款办理流程、贷款期限、信贷风险 管控等核心环节,同时也鼓励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是在对贷款相关监管查漏补缺的同时,提升贷款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整体来看,此次修订有助于完善银行业信贷管理制度,推动信贷业务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防控贷款资金挪用 优化贷款办理流程 重点聚焦 23Q4基金保有量百强出炉,ETF驱动券商市占率继续逆市提升 事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2023年4季度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前100名公司的数据,股票+混合型公募基金(以下简称“权益型基金”)保有规模5.0万亿元、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以下简称“非货基”)保有规模8.5万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平安证券研究所) 股票+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变化 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变化头部机构股票+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占比变动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23Q3(亿元,左)23Q4(亿元,左)QoQ(右) 10% 5% 0% -5% 90000 80000 70000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3Q3(亿元,左)23Q4(亿元,左) QoQ(右) 12% 10% 8% 6% 4% 2% 100% 80% 60% 40% 23Q3(左)23Q4(左)QoQ(Pct,右) 1.0 0.8 0.6 0.4 0.2 0.0 -0.2 10000 -10%20000 10000 0% -2% 20% 0% -0.4 -0.6 -0.8 0 保险第三方基金子公司银行证券总计 -15% 0 保险第三方基金子公司银行证券总计 -4% 点评:权益型基金保有量环比收缩、非货基保有量环比增长,预计系债基对非货基形成支撑;股票ETF规模增长驱动券商渠道份额环比继续逆市提升。1)总体权益型基金保有规模环比-5.6%,非货基保有规模环比+1.5%,权益型基金在非货基中的占比环比-4.4pct至58.7%。23Q4A股市场继续震荡下行, 23Q4末各类基金份额环比变动:权益型基金(混合+股票)+0.05%,债券型基金+7.0%,非货基+4.1%,均保持净申购;资产净值环比变动:权益型基金 -4.9%,债券型基金+6.1%,非货基+1.3%,预计权益市场下行拖累权益型基金净值及保有规模,债券型基金表现较好支撑非货基保有规模环比增长。2)权益型基金保有规模环比变动:保险+8.9%、第三方-8.1%、基金子公司-4.6%、银行-9.3%、证券+3.0%;非货基保有规模环比变动:保险+9.8%、第三方-0.3%、基金子公司-2.2%、银行+0.3%、证券+6.8%。券商权益型基金和非货基保有规模的市场份额分别28.4%、20.4%,分别环比+2.3pct、+1.0pct;银行市场份额分别45.7%、44.8%,分别环比-1.9pct、-0.5pct;第三方市场份额分别24.0%、33.4%,分别环比-0.7pct、-0.6pct。券商渠道权益型保有规模保持逆市增长,预计主要受益于券商在ETF销售中的优势,23Q4股票型ETF规模继续保持扩张,23Q4末股票型ETF份额2.0万亿份(QoQ+5.6%)、资产净值2.1万亿元(QoQ+2.3%)。 重点聚焦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部署八大重点任务 事件:1月3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安证券研究所) 部署2024年八大重点任务 一是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把握好时度效,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常态化机制,落实机构、股东、高管、监管、属地、行业六方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积极稳妥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督促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落实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要求。配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债务重组、置换。 三是坚决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严把准入关口、严密风险监测、严肃早期干预纠正。 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做到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 四是跨前一步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和重点任务协同,切实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五是着力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抓早抓小,保持高压震慑,加快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六是坚定不移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主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切实提升行业发展可持续性。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助力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弘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