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野 邮箱:research@fecr.com.cn 首单先进制造业企业集合票据简评 摘要 相关研究报告: 1.《首批混合型科创票据:从政策到实践》2023.09.30 1.《银行间债市企业资产证券化新规解读》2023.03.29 2.《收费公路REITs项目公司分析要点简述》2023.01.14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国博弈、国际竞争的焦点之一。作为制造业中成长性好、附加值高、创新度强的关键领域,先进制造业近年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本次集合票据的发行,进一步打开了满足先进民营制造业融资需求的创新方向。 从市场表现来看,此类支持民营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创新产品受到市场的高度欢迎。文中所述产品发行利率2.98%,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低47个基点。当然,目前集合票据仍存在期限短、规模小、募集资金运用披露透明度有限等情况。预计未来监管机构、发行人、承销商等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创新,加快研发推出其他创新产品,为促进制造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2月25日的消息,国内首单先进制造业企业集合票据成功发行。根据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公告,首单先进制造业企业集合票据产品类型为集合短期融资券,于12月25日成功发行 7亿元。该先进制造业企业集合票据受市场资金普遍认可,发行利率2.98%,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低47个基点。 一、政策支持 (一)定义和定位 本次集合票据发行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等多项决策部署的创新举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服务先进制造业集群作为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获得了多方面政策的支持。 1.“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早在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表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应当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引领高质量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对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划。而在2023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上海调研期间又专门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进一步强调:长三角区域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能,营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同时要带头落实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本次发行集合票据的发行人均为长三角地区企业。三家发行人均为长三角地区具有先进技术优势和细分领域内较知名的主要生产企业。本次集合票据的发行,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相呼应,推动了长三角产业集群的协同发展。 2.“第二支箭”助力民企 以多种手段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是近年来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2020年以来,来自多个部门的支持政策密集出台。2020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2020年10月,国务院又紧随其后向多个部门、政策性银行继续提出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202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对民营经济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 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对债券市场支持民营经济,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作出了较为详细的建议和指导。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科创票据、股债结合类产品、绿色债券、转型债券等创新种类票据或债券。 本次集合票据的发行人均为具有先进技术的民营制造业企业。作为支持民营企业的重要创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前期的经验基础上,针对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进行了进一步创新。在结合效用的基础上,这些举措有效拓展民营企业融资覆盖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是近年来各地方增强先进制造业竞争力、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的重要抓手。2023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开始部署引导各地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会议指出,现阶段,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应站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战略高度,立足于本地比较优势,通过建立龙头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机制来壮大优质企业群体,打造一批有实力参与国际竞争的世界级集群。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响应这一规划。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政府于2023年发布了“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在该行动方案中,浙江省政府明确提出了要完善金融创新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技术改造贷款、并购贷款投放,扩大制造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规模,保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平稳快速增长势头;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股改上市、发债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方式融资;提高制造业直接融资比重;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 本次集合票据的发行人位于安徽、江苏、浙江等长江中下游制造业产业集群。长江中下游区域采取产业集群培育、产业链垂直协同、优化产业链供应链生态等举措,帮助先进制造业企业不断横向、纵向发展并提升供应链韧性。本次集合票据的发行人均为在细分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内龙头企业。 二、产品特点分析 本次所发行产品条款如下。 表1:第一批混合型科创票据概况 债券全称 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 债券简称 23长三角集合CP001 产品类型 短期融资券 期限 0.74年 发行规模 7亿元 发行利率 2.98% 票息类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债项评级 A+/A-1 数据来源:Wind,远东资信整理 1.从“长三科创债”发展而来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是浦发银行。浦发银行深耕长三角区域,积极满足区域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融资需求。2020年10月,浦发银行曾推动落地全国首单长三角科创企业集合短期融资券。该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5亿元,将用于 4家联合发行人日常经营周转及置换有息债务。4家联合发行人是长三角一市三省具有代表性的民营科创企业,都面临着单一主体发债额度小、融资成本高等问题。 此次浦发银行发行长三角先进制造业集合债券,标志着银行间市场以债市支持制造业的步伐又前进一步。当然,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的界定范围模糊,界定定义不完全清晰。未来相关业务界定和标签认定仍需要继续明确和公开。 2.信用风险缓释安排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前期产品的经验基础上,对民营企业发行票据的信用支持形式进行了进一步的创新。本次先进制造业集合票据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交易型增信。除此以外,主承销商浦发银行与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也签订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实现了风险共担、风险共享的联动机制。 本次所发行债券与之前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交易结构和规模均类似,融合了交易型增信和信用风险缓释合约的交易安排,便利了科创企业债券发行,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3.产业链集合票据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集合票据的创新应用可以追溯到2009年。当时有关专家对发展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问题进行研究,确定将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产品创新作为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突破口。历经多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产品已经高度成熟。目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产品主要用于解决中小企业“主体规模小、融资成本高、发行成本高”的难题。本次所发行的企业集合票据即集合了三家中型企业,有效地拓展了民营企业融资覆盖面。 另外,本次所发行票据的发行人也较有特色。三个发行人都位于新能源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分别负责动力锂电池、光伏逆变器以及光学薄膜的研发和制造。本次集合票据由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三家民营先进制造业企业发行。 三、总结与展望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国博弈、国际竞争的焦点之一。作为制造业中成长性好、附加值高、创新度强的关键领域,先进制造业近年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本次集合票据的发行,进一步打开了满足先进民营制造业融资需求的创新方向。 从市场表现来看,此类支持民营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创新产品受到市场的高度欢迎。文中所述产品发行利率2.98%,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低47个基点。当然,目前集合票据仍存在期限短、规模小、募集资金运用披露透明度有限等情况。预计未来监管机构、发行人、承销商等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创新,加快研发推出其他创新产品,为促进制造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简介】 田野,CPA,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金融学硕士,远东资信研究院研究员。 【关于远东】 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远东资信”)成立于1988 年2月15日,是中国第一家社会化专业资信评估机构。作为中国评级行业的开创者和拓荒人,远东资信开辟了信用评级领域多个第一和多项创新业务,为中国评级行业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并多次参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监管文件起草工作。 远东资信资质完备,拥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等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机构认定的全部信用评级资质。 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网址:www.sfecr.com 北京总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B座 11层 电话:010-57277666 上海总部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90号海上海新城9层 电话:021-65100651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远东资信提供。报告引用的相关资料均为已公开信息,远东资信进行了合理审慎的核查,但不应视为远东资信对引用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提供了保证。 远东资信对报告内容保持客观中立态度。报告中的任何表述,均应严格从经济学意义上去理解,并不含有任何道德偏见、政治偏见或其他偏见,远东资信对任何基于这些偏见角度理解所可能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告内容仅供读者参考,但并不构成投资建议。 本报告版权归远东资信所有,未经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修改、复制、销售和发表。如需转载或引用,需注明出处,且不得篡改或歪曲。 我司对于本声明条款具有修改和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