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监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等方面推出17条举措,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其中,“团体购买”条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即支持商业银行向批量购买闲置房屋作为保障性或商业性租赁住房团体发放购房贷款。值得注意的是,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与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并不是一码事。性质上,前者属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由央行创设,经开行等7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发放,而后者属于商业贷款,由商业银行主导。范围上,前者目前只在试点城市实施,后者无地域限制。融资成本上,央行规定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利率原则上不超过3%,符合要求的贷款,利率为1.75%,而后者由商业银行综合考虑借款人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大概率会更高。效果上,1000亿元的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落地后至少带动试点城市7%的狭义库存去化,而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规模、效果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