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乘联会秘书处地址:武宁路423号18号楼901室 电话:021-52680968 E-mail:yanghua@sxtauto.com.cn问题的提出问题的提出 2001年6月16日,国务院以第307号令公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对于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防止报废汽车和拼装车上路行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与该管理办法相关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但是,随着汽车及相关产业发展,现行《管理办法》暴露出诸多问题。多年来,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多次建议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16年9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7年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由商务部起草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终于列入“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因此,有必要对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