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 关于已发布实施和征求意见的涉及乘用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分析 专业|共享|高效|创新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 2022年7月27日 CPCA乘联会 2022年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等九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旨在不断提高整车安全性能,积极推进汽车安全领域、环保与节能领域工作。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7日。这九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有七项为乘用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包括《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乘用车前后端保护装置》、《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汽车防盗装置》、《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固定点》。 CPCA乘联会 2020年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上述三项标准是我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除《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外,其他两项标准与新能源乘用车密切相关。 乘用车安全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技术进步,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有必要对涉及乘用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认真分析。 政策分析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CPCA乘联会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2020)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车载驱动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是B级电压的电动汽车(包括电动乘用车);该标准不适用于行驶过程中持续与电网连接的道路车辆。该标准全部代替《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GB/T18384.2-2015)、《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GB/T18384.1-2015)及《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CPCA乘联会 (GB/T18384.3-2015)标准。与此前标准相比,主要规定了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2020)是中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综合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与经验总结,与国际标准法规进行了充分协调,对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保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分析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0)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等可充电储能装置。本标准全部代替《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GB/T31467.3-2015)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CPCA乘联会 CPCA乘联会 (GB/T31485-2015)标准。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动力蓄电池的机械安全、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测试项目涵盖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外部火烧、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系统热扩散等各种安全场景。特别是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本标准综合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与经验总结,与国际标准法规进行了充分协调,对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保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规范电动汽车持续、健康、稳定、安全的发展。同时,该标准作为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的强制性标准,可规范锂离子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检测,并作为产品的准入法规。 政策分析 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软件升级的管理体系要求、车辆要求、试验方法、车辆型式的变更和扩展、说明书。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汽车,其他车辆类型可参照执行。本标准的制定借鉴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已发布的《关于软件升级和软件升级管理系统的汽车型式批准统一规定》法规的思路,在满足政府管理需求和符合行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自主制定。 CPCA乘联会 CPCA乘联会 同时,本标准也是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重要内容。2022年2月25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在《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中提出,随着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交融发展,车辆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亟需加快建立健全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为车联网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支撑。该《指南》重点领域及方向包括数据安全标准。因此, 《指南》明确提出制定《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标准的要求。由于汽车软件升级涉及企业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调整、车辆功能开发、检测机构特殊试验开展等问题,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 政策分析 乘用车前后端保护装置(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前后端保护装置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M1类汽车。 CPCA乘联会 CPCA乘联会 本文件代替GB17354-1998《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GB17354-1998标准发布于1998年,距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其对于车辆在进行低速碰撞试验后的性能要求已不能满足当今汽车技术的迅速发展。据统计,目前已有激光传感器、毫米波雷达、微波传感器等多种传感器和摄像头安装于前后端保护装置内部及附近区域。因此,对摄像头和前后端保护装置内外部的各类传感器的技术要求亟待加入新标准中,升级低速碰撞中乘用车前后端保护装置的技术要求,建立更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适应新时代对乘用车前后端保护装置的发展需求,减少车辆内外部装置和部件的碰撞损伤及保证车辆完整性,推动我国汽车安全性能的持续提高。 随着智能化和网联化技术在汽车行业的应用与发展,将有效降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碰撞速度,低速碰撞中如何有效地保证汽车传感器、雷达、摄像头等这些新兴零部件仍能保持正常功能,对乘用车前后端保护装置性能提出了新技术要求,成为了汽车设计和研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政策分析 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征求意见稿) CPCA乘联会 CPCA乘联会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M1类车辆,不适用于敞篷车。本标准是对GB26134-2010《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的修订,旨在建立更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推动我国乘用车安全性能的持续提高。GB26134-2010标准于2010年发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乘用车乘员舱顶部抗压强度要求,车辆的顶部在承受1.5倍车身重量的载荷的情况下,车身顶部变形量不应超过127mm。就国内市场而言,随着SUV保有量不断增加,整车翻滚伤亡事故占比逐年增高,现有标准要求已不满足行业现状和交通安全方面的需求,有必要进行修订。 汽车顶盖作为车身的主要部分,在保持汽车结构,保护乘员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征求意见稿明确,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主要包括使用加载板向车辆前部边缘加载,规定了在达到指定载荷时加载板位移情况,以及车辆内部模拟头部波形受力情况,能够有效评价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性能。同时,完善了车辆固定相关要求,新增头部模型受力、前排座椅调整、头部模型定位等技术要求,提高试验加载载荷要求至“车辆整备质量的3.0倍,但不大于45kN”(注:1kN=1000牛顿)。 政策分析 汽车防盗装置(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防盗装置的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M类和N类汽车的防盗装置。本文件代替GB15740-2006《汽车防盗装置》。本标准是作为防盗装置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汽车防盗装置是保证汽车安全的关键部件。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盗车案件10万多起, CPCA乘联会 CPCA乘联会 ,平均每天被盗车辆300多辆,给人民的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发展,对汽车防盗装置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满足行业和消费者需要,本标准对汽车防盗装置提出了通用性要求,能够促进更高效的防盗装置的应用,降低盗窃率,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 随着中国汽车企业近几年快速发展,目前市场上很多中高档轿车都已配备防盗系统。当今使用的汽车防盗装置已经由早期的机械式发展为电子密码、远程报警等高科技产品。加快改进和发展汽车防盗装置,提高车辆防盗系统的安全性、功能性和便捷性,是控制车辆盗窃现象的有效方式和紧迫任务,也是推动我国汽车防盗系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汽车防盗装置标准法规的修订,有利于防盗装置多元化、健康化发展,同时有利于与国际行情和标准接轨。 政策分析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以下简称儿童约束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试验报告、标识和说明书。 CPCA乘联会 CPCA乘联会 本文件代替GB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自GB27887-2011发布至今,所参考的UN法规经过多次修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正,并且根据产品和技术的发展,将儿童约束系统产品的基本分类、分组均进行了重新划分,并增加新的要求。我国是车用儿童约束系统生产制造大国,为国外品牌的代加工产品也非常多,因此,国际法规的协调一致成为产品和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便于中国产品的国际化生产,以及正确引导产品的发展,提高产品技术要求,积极响应行业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全国汽标委开展该标准修订。 本标准是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被动安全标准子体系的重要内容,与GB14167《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固定点》和GB14166《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即以下两项标准)等标准共同构成了汽车车内乘员安全保护的被动安全标准子体系。 政策分析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征求意见稿) CPCA乘联会 CPCA乘联会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ISOFIX儿童约束系统、i-Size儿童约束系统和安全带提醒的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前向、后向和侧向座椅上安装了作为成年乘员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M、N类车辆;M、N类车辆前向、后向和侧向座椅上作为成年乘员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了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M1和N1类车辆;在M和N类车辆上安装安全带及相应安全带提醒装置的所有乘坐位置;为M2和M3类车辆设计安装的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为M3类(II,III或B类)车辆侧向座椅设计安装的安全带;i-Size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i-Size位置由车辆制造商定义)。 本文件代替GB14166-2013《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现行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现有的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已滞后于当前新技术的发展要求,不能满足当前国家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总体要求,因此,非常有必要对现行的机动车乘员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保护标准进行重新修订。 政策分析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固定点(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儿童约束系统安装固定点的位置、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安装了前向、后向或侧向座椅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安装固定点的M和N类车辆。本文件适用于安装了用于儿童约束系统的ISOFIX固定点系统及其上拉带固定点的M1类车辆,以及安装了ISOFIX固定点系统的其它类车辆。本文件适用于具有i-Size乘坐位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