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探讨了强制性公积金制度在保障香港市民退休后财务稳健方面的作用。该制度自2000年设立以来,已覆盖全港73%的就业人士,截至2018年9月30日,核准成分基金净值达8,580亿港元。然而,该制度仍存在一些局限,如供款不足以应付合理的退休生活需要、行政程序缺乏效率、成員的理財知識水平参差、退休后产品选择有限、以及市民对强積金计划的独立管治和监察存疑。为提高成員的参与程度,建议引入僱員自选安排、推行預设投資策略、增加提取累算权益的弹性,以及订立《管治约章》。金发局还提出了五项建议,以进一步发展强積金制度作为有效的基础退休金方案,并提高自願供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