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源氢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HenanJinyuanHydrogenatedChemicalsCo.,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502 全球发售 独家保荐人、独家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按字母顺序排列) *仅供识别 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HenanJinyuanHydrogenatedChemicalsCo.,Ltd.* 河南金源氢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项下的发售股份数目:238,910,000股H股(视乎超额配股权行 使与否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23,892,000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国际配售股份数目:215,018,000股H股(包括优先发售项下 的13,386,000股预留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最高发售价:每股H股1.5港元,另加1.0%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并可予退款) 面值: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股份代号:2502 独家保荐人、独家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按字母顺序排列)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招股章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及本招股章程附录八“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一节所列的文件,已按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的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发售价预期由独家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与我们于定价日通过协议厘定。定价日预期为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香港时间)或之前,且无论如何不迟于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时正(香港时间)。发售价将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1.5港元,且目前预期不会低于每股发售股份1.1港元。倘独家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与我们因任何原因而未能于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时正(香港时间)之前协定发售价,则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告失效。 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人须于申请时支付最高发售价每股香港发售股份1.5港元,连同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而倘最终厘定的发售价低于1.5港元,则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独家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在其认为适当及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当日上午之前任何时间调低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本招股章程下文所述的发售价范围(即1.1港元至1.5港元)。在此情况下,我们将于不迟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当日上午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com.hk或我们的网站www.jyqhhg.com发布调低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通告。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条件”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及预留股份”。 倘股份开始在联交所买卖当日上午八时正前发生若干理由,则独家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终止香港包销商于香港包销协议项下认购及促使申请人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责任。有关理由载于本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 发售股份并无及将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律登记,亦不得于美国境内或向或代表美籍人士或为其利益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惟获豁免遵守或无须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的交易除外。发售股份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于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提呈发售及出售。 重要通知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用全电子化申请流程。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已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我们的网站www.jyqhhg.com刊发。倘若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印刷本,阁下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仅供识别 2023年12月12日 致投资者的重要通知:全电子化申请流程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用全电子化申请流程。我们不会提供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印刷本供公众人士使用。 本招股章程可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料”一栏及我们的网站www.jyqhhg.com查阅。倘若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印刷本,阁下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阁下可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 (1)在网上通过白表eIPO服务于www.eipo.com.hk提出申请;或 (2)通过香港结算EIPO渠道以电子化方式促使香港结算代理人代表阁下申请,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属香港结算参与者)通过香港结算的FINI系统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倘阁下对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有任何疑问,可于以下日期致电H股证券登记处及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电话查询热线 +85228628600: 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九时正 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九时正 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九时正 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 我们不会提供任何实体渠道以接收公众人士的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认购申请。本招股章程电子版本内容与按照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的招股章程印刷本内容相同。 倘阁下为中介、经纪或代理,务请阁下提示顾客、客户或委托人(如适用)注意,本招股章程于上述网站可供网上查阅。 有关阁下可以电子化方式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程序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及预留股份”。 阁下如透过白表eIPO服务或香港结算EIPO渠道提出申请,则须申请认购最少2,000股香港发售股份,并须为下表所列香港发售股份数目的倍数。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且有关申请将不获受理。 倘阁下透过白表eIPO服务提出申请,阁下可参阅下表有关就阁下所选择股份数目应付的金额。阁下须于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时悉数支付各应付金额。 倘阁下透过香港结算EIPO渠道提出申请,阁下须根据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所指定的金额(根据香港适用法律及法规厘定)为阁下的申请预先付款。 申请认购的香港 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2) 港元 申请认购的香港 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2) 港元 申请认购的香港 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2) 港元 申请认购的香港 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2) 港元 2,000 3,030.25 30,000 45,453.83 250,000 378,781.88 1,000,000 1,515,127.50 4,000 6,060.51 40,000 60,605.10 300,000 454,538.26 2,000,000 3,030,255.00 6,000 9,090.76 50,000 75,756.38 350,000 530,294.63 3,000,000 4,545,382.50 8,000 12,121.02 60,000 90,907.66 400,000 606,051.00 4,000,000 6,060,510.00 10,000 15,151.28 70,000 106,058.93 450,000 681,807.38 5,000,000 7,575,637.50 12,000 18,181.54 80,000 121,210.20 500,000 757,563.76 6,000,000 9,090,765.00 14,000 21,211.79 90,000 136,361.48 600,000 909,076.50 7,000,000 10,605,892.50 16,000 24,242.05 100,000 151,512.76 700,000 1,060,589.26 8,000,000 12,121,020.00 18,000 27,272.30 150,000 227,269.13 800,000 1,212,102.00 9,000,000 13,636,147.50 20,000 30,302.56 200,000 303,025.50 900,000 1,363,614.76 11,946,000(1) 18,099,713.11 (1)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 (2)应缴款项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以及会财局交易征费。倘阁下的申请获接纳,经纪佣金将支付予交易所参与者(定义见上市规则),而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则支付予联交所(证监会交易征费由联交所代证监会收取;会财局交易征费由联交所代会财局收取)。 下列香港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预期时间表如有变动,我们将于香港刊发公告,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yqhhg.com。 向合资格金马能源股东寄发优先发售文件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 香港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开始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 通过指定网站www.eipo.com.hk(2)以白表eIPO服务 及蓝表eIPO服务完成电子申请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香港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申请登记(3)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a)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缴费灵付款转账完成白表eIPO及蓝表eIPO申请付款及(b)向香港结算发出 电子认购指示的截止时间(4)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 倘阁下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属香港结算参与者)根据阁下的指示透过香港结算的FINI系统代表阁下递交EIPO申请,建议就发出有关指示的开始及截止时间联络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而这可能因经纪或托管商而异。 截止办理香港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申请登记(3)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预期定价日(5)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或之前 有关发售价、国际配售踊跃程度、 香港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申请水平及香港发售股份及预留股份分配基准的公告将在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 网站www.jyqhhg.com(6)刊登不迟于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下午十一时正 通过多种渠道公布香港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的分配结果,包括: •于本公司网站www.jyqhhg.com(6)及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告不迟于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下午十一时正 •通过于指定分配结果 网站www.iporesults.com.hk(或者:www.eipo.com.hk/eIPOAllotment) 全日24小时使用“按身份证号码搜寻”功能查询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下午十一时正至 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午夜十二时正 •于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拨打分配结果 电话查询热线+85228628555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至 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 (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 及香港公众假期) 就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