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概述: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旨在维持“十四五”期间污染物减排目标,并对重点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减排措施。
主要目标:
- 地级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治理细颗粒物(PM)浓度、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20年分别减少10%。
- 京津冀、长三角以及汾渭平原被列为优先治理区域,其中,京津冀PM浓度目标为下降20%,汾渭平原为15%,长三角总体达标。
工业污染源治理:
- 钢铁行业80%以上的产能以及重点地区的燃煤锅炉将在2025年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 高排放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加速,释放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及污染源在线监测需求。
移动污染源治理:
- 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加强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治理。
- 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 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
- 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新能源更新改造,以期到2025年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并淘汰低排放标准的机械。
投资建议:
- 推荐关注超低排放改造带来的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及在线监测需求增长,包括烟气治理工程服务商青达环保、龙净环保、清新环境,以及环境监测龙头雪迪龙,受益标的有聚光科技、先河环保。
- 建议关注移动源尾气催化剂市场空间扩大的机会,推荐中自科技,受益标的艾可蓝。
- 环保车辆特别是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增加,利好宇通重工、福龙马等企业。
风险提示:政策变动、项目执行进度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