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3年12月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对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据此核定了西北、东北、中东部及西南四个价区管道运输价格,该价格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率由10个大幅减少至4个,天然气资源流动性增强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根据我国天然气市场结构和管道分布情况,以宁夏中卫、河北永清、贵州贵阳等管道关键节点为主要界限,将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管道划入西北、东北、中东部及西南4个定价区,实现“一区一价”。“一区一价”改变了传统“一线一价”的定价方式,价区的减少构建了相对统一的运价结构,打破了运价率过多对管网运行的条线分割,有望加快管输系统的优化整合,推动“全国一张网”的形成。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增强天然气资源的流动性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分区核价后平均运输价格整体下调13.7%,有望降低下游用户用气成本促进天然气消费量释放。发改委核定西北价区运价率为0.1262元/千方·公里(含9%增值税,下同)、东北价区运价率为0.1828元/千方·公里、中东部价区运价率为0.2783元/千方·公里、西南价区运价率为0.3411元/千方·公里。核价后,主要管线的运输价格平均值从0.2765元/千方·公里下调0.0380元/千方·公里至0.2385元/千方·公里,下调幅度13.7%。 运价下调有助于降低运输成本、增强气源流动性;全国一张网继续推进,促进天然气消费量释放。 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 根据发改委2021年发布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管道运输价格监管周期为三年,本次的《通知》顺应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将开始新一轮监管周期。管道运输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①准许成本:包括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等,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成本监审核定。②准许收益:根据有效资产和准许收益率确定;有效资产指国家管网集团投资的、与管道运输业务相关的可计提收益的资产;准许收益率则按8%确定,并根据国家战略要求、行业发展需要等因素动态调整;管道负荷率下限为75%,即如果国家管网集团各价区管道负荷率低于75%,则按75%负荷率对应的气量确定周转量。 ③税金:依据税法核定的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投资建议:全国一张网继续推进&运价下调,有助于增强气源流动性、降低运输成本;前期输气政策落实,促进终端消费。重点推荐:天然气终端需求释放,城燃公司受益【蓝天燃气】、【新奥股份】;具备国内气源,受益于运输成本下降&气量释放【九丰能源】;具备稀缺管道资产,受益于气量释放【天壕能源】。 风险提示:天然气需求修复不及预期,受地产周期影响接驳业务量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