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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 服务自由化 : 主要特征和影响

2022-10-21ERIA哪***
RCEP 服务自由化 : 主要特征和影响

ERIA-DP-2022-21 ERIA讨论文件系列第450号 RCEP服务自由化:主要特征和影响 RamonetteB.SERAFICA1 菲律宾发展研究所,菲律宾 IntanM.RAMLI 印度尼西亚东盟和东亚经济研究所 2022年10月 Abstract:《RCEP协议》的服务贸易章节确立了该地区贸易逐步自由化的规则,并制定了减轻竞争壁垒的监管纪律。与东盟其他自由贸易协定相比,RCEP协议的最大特点是使用负面清单方法安排市场准入承诺。因此,最初采用肯定清单的成员面临的直接挑战是过渡到否定清单时间表方法。此外,成员将需要在开放服务方面实施竞争性和强有力的法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充分利用RCEP伙伴提供的市场准入方面也可能面临能力限制。 关键字:服务;贸易;RCEP JEL分类:F15 1通讯作者。E-mail:rserafica@pids.gov.ph 1.Introduction 在过去的20年里,服务业自由化一直受到区域贸易协定的约束,而不是多边层面的约束(世界贸易组织,2019年)。《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建立了一个监管框架,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可以在该框架内承担和履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承诺。《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序言明确承认世贸组织成员有权对其国家的服务供应进行监管和引入新的规定,以实现国家政策目标。因此,很明显,《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目标不是放松对服务的管制,而是允许灵活性的空间。 将服务纳入优惠贸易协定的趋势在2000年代愈演愈烈,并一直持续到今天。此外 ,作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协议的一部分,或仅在发展中国家内部,发展中国家对服务协议的参与一直在增加(Gootiiz等人。,2020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承认服务业日益重要的最新和最大的优惠贸易协定。 本章回顾了《RCEP协议》服务贸易章节的主要特征,并探讨了对服务自由化的影响和未来的挑战。 2.RCEP地区服务贸易概况 服务业在世界经济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8.5% o2从1970年全球贸易的不到十分之一,今天的服务业占全球贸易的五分之一以上,到2040年,这一份额可能会增长到世界贸易的三分之一(WTO,2019年)。预计服务份额将增长50%,这表明它们在改变世界经济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并且正如WTO指出的那样,服务全球化扩大增长的潜力正在加深。 2见世界银行,服务等,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可在https://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BG.GSR.NFSV.GD.ZS在线获取(2021年12月1日访问)。 整合,并以超越近几十年来制造业全球化所带来的变化的方式公平地竞争环境(WTO ,第17页)。 跨境贸易 服务在RCEP国家跨境贸易中的份额从文莱达鲁萨兰国的7.67%到菲律宾的 43.54%不等(图1)。 澳大利亚文莱达鲁萨兰国 柬埔寨中国 印度尼西亚 日本 、大韩民国老挝PDR 马来西亚缅甸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 南 0%10%20%30%40%50%60%70%80%90%100% 服务商品 图1:2019年出口构成(BOP6) 资料来源:世界贸易组织,https://data.wto.org/(2021年7月20日访问)。 RCEP成员占全球服务出口的18%。平均而言,由于大流行,RCEP的服务出口在2020年低迷之前的增长速度超过了世界其他地区(表1)。 表1:服务出口的份额和增长率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世界 价值(百万美元) 4,927,868 5,015,246 5,457,881 6,012,230 6,150,175 4,913,807 增长率(%) 1.77 8.83 10.16 2.29 –20.10 世界其他地区 价值(百万美元) 4,070,525 4,135,224 4,511,386 4,940,823 5,028,097 4,022,156 增长率(%) 1.59 9.10 9.52 1.77 –20.01 RCEP 价值(百万美元) 857,343 880,022 946,495 1,071,407 1,122,078 891,651 份额(%) 17.40 17.55 17.34 17.82 18.24 18.15 增长率(%) 2.65 7.55 13.20 4.73 –20.54 资料来源:世界贸易组织,https://data.wto.org/(2021年7月20日访问)。 在跨境贸易方面,RCEP地区混合了服务净进口国和净出口国。严重依赖旅游业的国家,如柬埔寨和泰国,由于全球旅行限制,2020年其净头寸从顺差逆转为逆差 (见表2)。 表2:商业服务贸易余额(百万美元) RCEP成员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澳大利亚 –8,728 –4,232 –3,042 –3,662 –577 10,652 文莱达鲁萨兰国 –996 –1,107 –687 –995 –1,178 –844 柬埔寨 1,575 1,448 1,676 2,215 2,616 –230 中国 –215,405 –240,903 –237,744 –250,986 –215,316 –99,444 印度尼西亚 –9,166 –7,714 –7,927 –7,153 –8,292 –10,195 Japan –18,325 –13,494 –8,992 –11,973 –1,493 –26,360 大韩民国 –14,342 –16,868 –36,033 –29,343 –27,118 –15,442 老挝 –232 –188 –337 –257 –63 –98 马来西亚 –5,081 –4,383 –5,000 –4,182 –2,461 –11,280 缅甸 1,301 1,201 866 1,048 2,875 911 新西兰 2,904 3,310 3,313 2,707 1,733 480 菲律宾 5,692 7,382 8,968 12,107 13,559 13,645 新加坡 –8,582 –6,623 –10,336 6,550 8,914 14,781 泰国 15,510 20,302 24,282 22,491 24,221 –15,142 越南 –4,707 4,337 3,954 6,675 8,869 1,763 资料来源:世界贸易组织,https://data.wto.org/(2021年7月20日访问)。 2.1.按供应方式划分的服务贸易 由于国际收支数字仅反映跨境贸易,因此计算服务贸易的价值并不容易。WTO 试图通过供应方式估算服务贸易的实验数据(参见Wettstein等人(2019))。 对于澳大利亚,中国,日本,大韩民国(以下为韩国),新西兰和新加坡,通过商业存在(模式3)提供服务是向世界其他地区提供服务的主要模式。对于旅游业强劲的国家,如柬埔寨、老挝、缅甸和泰国,模式2或国外消费占最大份额。模式1或跨境供应是文莱,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的主要供应模式。对于马来西亚来说,模式1和模式2几乎同样重要。通过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对菲律宾来说最为重要,菲律宾的份额为9%。总体而言,RCEP成员的出口分布或外向外国子公司统计数据(FATS )与模式3主导的世界格局密切相关,而模式4所占份额最小。见表3。 表3:2017年出口或出口FATS的构成 RCEP成员 总计(百 万美元) M1(%) M2(%) M3(%) M4(%) 合计(%) 澳大利亚 239,114 11.36 9.95 77.58 1.10 100.00 文莱达鲁萨兰国 1,134 43.58 21.95 34.37 0.10 100.00 中国 856,714 22.27 7.61 66.52 3.60 100.00 印度尼西亚 38,500 40.38 33.40 23.57 2.66 100.00 Japan 690,419 21.39 4.33 72.22 2.05 100.00 柬埔寨 3,954 25.11 73.32 1.06 0.51 100.00 大韩民国 252,858 25.96 5.57 64.82 3.65 100.00 老挝 906 25.06 71.19 3.75 0.00 100.00 缅甸 3,608 34.15 55.49 5.88 4.49 100.00 马来西亚 50,253 35.71 36.39 23.72 4.18 100.00 新西兰 29,872 19.28 23.88 55.10 1.75 100.00 菲律宾 40,825 54.46 26.62 10.13 8.78 100.00 新加坡 342,855 40.47 7.97 47.74 3.82 100.00 泰国 78,990 29.76 56.34 11.23 2.66 100.00 越南 20,021 57.05 36.35 5.46 1.14 100.00 RCEP总计 2,650,023 25.26 10.08 61.66 3.01 100.00 世界总计 13,420,090 27.75 10.53 58.61 3.10 100.00 资料来源:世界贸易组织,按供应方式分列的服务贸易数据(2021年7月20日查阅)。 如表4所示,根据WTO的估计,通过四种供应模式,RCEP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每种模式或多或少地出现了相同的模式。 表4:2017年RCEP出口或外向FATS的份额 Total 模式1 模式2 模式3 模式4 世界(百万美元) 13,420,090 3,724,525 1,413,580 7,865,379 416,606 RCEP价值(百万美元) 2,650,023 669,391 267,016 1,633,900 79,716 份额(%) 19.75 17.97 18.89 20.77 19.13 资料来源:世界贸易组织,按供应方式分列的服务贸易数据(2021年7月20日查阅)。 在RCEP中,模式3在大多数国家/地区提供的外国服务中所占份额最大。在柬埔寨和泰国,模式1领先。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也是如此,尽管模式3紧随其后。总体而言 ,RCEP成员的进口或进口FATS的分布与模式3所占的世界格局密切相关,而模式4所占份额最小。然而,与出口模式不同,RCEP的模式2进口和模式3进口FATS的份额与世界份额相比有些不同(见表5)。 表5:2017年进口或向内FATS的构成 RCEP成员 总计(百 万美元) M1(%) M2(%) M3(%) M4(%) 合计 (%) 澳大利亚 167,471 21.63 12.20 64.48 1.69 100.00 文莱达鲁萨兰国 2,674 23.46 16.62 56.79 3.13 100.00 中国 1,100,755 21.88 16.41 59.92 1.79 100.00 印度尼西亚 64,772 34.59 20.67 42.56 2.18 100.00 Japan 408,991 36.82 8.47 50.20 4.52 100.00 柬埔寨 4,309 53.88 15.48 28.21 2.43 100.00 大韩民国 267,360 26.37 15.85 54.59 3.19 100.00 老挝 1,832 17.55 36.45 44.87 1.13 100.00 缅甸 6,823 43.70 2.67 50.35 3.27 100.00 马来西亚 71,256 41.23 13.58 39.34 5.86 100.00 新西兰 31,848 25.12 12.09 60.81 1.98 100.00 菲律宾 46,407 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