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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重大事项点评:国寿新华携手设立私募,险资积极入市提振信心

金融2023-11-30徐康华创证券D***
保险行业重大事项点评:国寿新华携手设立私募,险资积极入市提振信心

事项: 11月29日,根据官网公告,新华保险将与中国人寿分别出自250亿元共同发起设立私募基金公司。新华资产与国寿资产分别出自5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人公司,担任上述私募基金公司的管理人。试点基金期限为10+N年,基金初次备案期限为10年,在10年期届满后,可以通过变更备案方式进行延期。 评论: 从资产配置视角来看,两大险企合资设立私募基金公司,或有助于险资入市。 公告提及,本次投资事项将“进一步增加符合公司投资策略的长期投资资产”。 我们认为,该基金拟投资于优质上市公司股票,预计保持险企投资策略,倾向配置高分红股票资产。今年以来,产品定价利率下调政策过渡时期,高定价利率的增额终身寿产品销售火爆,驱动保费增速取得亮眼表现。但同时,积极的产品策略下同时意味着较高的负债端成本,引发对长期利差损的担忧。在二季度以来权益市场震荡及长期利率下行背景下,险企投资端承压明显。且I9实施进一步放大权益市场波动,影响净利润增速。在此背景下,险企亟需寻找优质资产增厚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需要考虑险资长期、稳定、大规模等属性,因此高分红、低波动的优质股票资产预计更受险资青睐。 从偿付能力视角来看,我们认为合资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及相关配置权益资产动作,或采取OCI形式,预计不会对偿付能力造成显著影响。公告提及,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就单个公司而言,该项投资体量达250亿,其权益配置若按照一般偿二代规则要求,将对偿付能力充足率造成明显下行压力。同时,偿付能力充足率下行将进一步导致险企权益配置上限降低。因此,我们认为该项投资事项预计可能采取OCI形式计量,从而达到熨平增加权益配置影响的目的,同时不排除偿二代二期规则对该投资事项特殊豁免的可能性。 投资建议:两大险企合资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彰显险资入市积极性。下半年以来,监管积极引导长线资金入市。9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降低了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公募REITs的风险因子;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将《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中的经营效益类指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各占50%权重的形式。此次两大险企合资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充分体现险企面对监管号召响应的积极性。我们认为,险资作为重要的长线资金,在适当的时点积极进行权益配置,有助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在长期经济向好、资本市场筑底回暖的假设下,建议关注优先受益资产端复苏的弹性品种中国人寿、新华保险。 风险提示:投资事项具体实施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监管政策变动、权益市场震荡、长期利率下行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及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