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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之屋招股说明书

2023-11-30港股招股说明书一***
燕之屋招股说明书

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YanPalaceBird'sNestIndustryCo.,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97 全球发售 联席保荐人 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XIAMENYANPALACEBIRD’SNESTINDUSTRYCO.,LTD. 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项下发售股份数目:32,000,000股H股(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 与否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3,200,000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 国际发售股份数目:28,800,000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 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最高发售价:每股H股11.00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 面值 : 每股H股人民币0.2元 股份代号 : 1497 (须于申请时缴足,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联席保荐人 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ݷ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连同附录五“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1.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文件”所指定的文件已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的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预期发售价将由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与本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或前后,但无论如何不迟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以协议方式厘定。发售价将不会高于每股发售股份11.00港元,且目前预期将不会低于每股发售股份8.80港元。倘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与本公司因任何原因而未能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之前协定发售价,则全球发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并将实时失效。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人须于递交申请时就每股香港发售股份支付最高发售价11.00港元,连同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倘发售价低于每股香港发售股份11.00港元,则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在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或之前随时将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下调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述者。在此情况下,我们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yanzhiwu.com刊登有关下调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通知。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各节。 倘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发生若干事件,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终止香港包销商根据香港包销协议认购及安排申请人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责任。有关情况的进一步详情载于“包销-包销安排-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务请阁下参阅该节的进一步详情。 重要通知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本招股章程可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我们的网站http://www.yanzhiwu.com查阅。 阁下如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从上述网站下载并打印。 发售股份不曾亦不会按照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进行登记,且不得于美国境内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但获豁免遵守或无须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的交易除外。发售股份根据S规例于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提呈发售及出售。 2023年11月30日 致投资者的重要通知:全电子化申请程序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可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料”一栏及我们的网站http://www.yanzhiwu.com查阅。阁下如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从 上述网站下载并打印。 阁下可使用下列其中一个申请渠道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申请渠道平台目标投资者申请时间 网上白表服务IPOApp(可于AppStore或Google Play中搜索“IPOApp”下载或于 www.hkeipo.hk/IPOApp或www.tricorglobal.com/IPOApp下载)或www.hkeipo.hk 有意收取实物H股股票的投资者。获接纳申请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以阁下本身名义配发及发行。 自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三十分(香港时间)。 香港结算 EIPO渠道 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为香港结算参与者)将根据阁下的指示透过香港结算的FINI系统代表阁下递交EIPO申请 无意收取实物H股股票的投资者。获接纳申请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配发及发行,并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并记存于阁下指定的香港结算参与者股份户口。 完成全数缴付申请股款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 (香港时间)。 就发出有关指示的开始及截止时间联络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而这可能因经纪或托管商而异。 我们不会提供任何实体渠道以接收公众人士的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认购申请。本招股章程电子版本内容与按照《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的文件印刷本内容相同。 倘阁下为中介、经纪或代理,务请阁下提示顾客、客户或委托人(如适用)注意,本招股章程于上述网站可供网上查阅。 关于阁下可以电子化方式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程序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 阁下如通过网上白表服务或香港结算EIPO渠道提出申请,则须申请认购最少为400股香港发售股份,并为下表所列的其中一个数目。倘阁下通过网上白表服务提出申请,阁下可参阅下表有关阁下所选择H股数目的应付金额。阁下须于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时悉数支付各申请时 应付最高金额。倘阁下通过香港结算EIPO渠道提出申请,阁下须根据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所指定的款项(根据适用香港法律法规厘定)为阁下的申请预先付款。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 成功配发股份时应付 最高金额(2)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 成功配发股份时应付 最高金额(2)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 成功配发股份时应付 最高金额(2)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 成功配发股份时应付 最高金额(2)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400 4,444.38 8,000 88,887.48 70,000 777,765.46 900,000 9,999,841.50 800 8,888.75 10,000 111,109.36 80,000 888,874.80 1,000,000 11,110,935.00 1,200 13,333.13 12,000 133,331.22 90,000 999,984.16 1,200,000 13,333,122.00 1,600 17,777.50 14,000 155,553.09 100,000 1,111,093.50 1,400,000 15,555,309.00 2,000 22,221.86 16,000 177,774.95 200,000 2,222,187.00 1,600,000(1) 17,777,496.00 2,400 26,666.24 18,000 199,996.84 300,000 3,333,280.50 2,800 31,110.62 20,000 222,218.70 400,000 4,444,374.00 3,200 35,554.99 30,000 333,328.06 500,000 5,555,467.50 3,600 39,999.37 40,000 444,437.40 600,000 6,666,561.00 4,000 44,443.75 50,000 555,546.76 700,000 7,777,654.50 6,000 66,665.61 60,000 666,656.10 800,000 8,888,748.00 附注: (1)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且此为初步提呈发售香港发售股份的50%。 (2)应付金额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倘阁下的申请获接纳,经纪佣金将支付予交易所参与者(定义见上市规则)或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就通过网上白表服务提出的申请),而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将分别支付予证监会、联交所及会财局。 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且任何有关申请将不获受理。 下列香港公开发售预期时间表(1)如有任何变动,我们将于香港刊发公告,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yanzhiwu.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 上午九时正 通过下列其中一种方式以网上白表服务完成电子申请的截止时间(2) (1)IPOApp(可于AppStore或GooglePlay中搜索 “IPOApp”下载或于www.hkeipo.hk/IPOApp或www.tricorglobal.com/IPOApp下载) (2)指定网站www.hkeipo.hk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申请登记(3)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缴费灵付款转账完成网上白表申请 付款及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截止时间(4)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 中午十二时正 如阁下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通过香港结算的FINI系统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则阁下应联络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查询发出有关指示的截止时间(其可能与上文所述截止时间不 同)。 截止办理申请登记(3)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 中午十二时正预期定价日(5)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刊载有关发售价、国际发售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水平及香港公开发售分配基准的公告在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yanzhiwu.com(6)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 下午十一时正或之前 通过多种渠道公布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包括获接纳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如适用)),包括: •分别于我们的网站http://www.yanzhiwu.com及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告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 下午十一时正或之前 •可于IPOApp中的“配发结果”功能或在www.hkeipo.hk/IPOResult (或www.tricor.com.hk/ipo/result) 查询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 下午十一时正至2023年12月17日 (星期日)午夜十二时正 •于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拨打分配结果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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