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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简评报告:《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引领行业发展

公用事业2023-11-23董海军、邹序元首创证券Z***
环保行业简评报告:《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引领行业发展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引领行业发展 环保|行业简评报告|2023.11.23 评级:中性 邹序元 首席分析师 SAC执证编号:S0110520090002 zouxuyuan@sczq.com.cn 电话:86-10-81152655 董海军分析师 SAC执证编号:S0110522090001 donghaijun@sczq.com.cn 电话:86-10-56511712 0.2 环保 沪深300 0.1 0 -0.1 -0.2 市场指数走势(最近1年) 18-Nov 7-Sep 27-Jun 16-Apr 3-Feb 23-Nov 资料来源:聚源数据 相关研究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重启 聚焦“稳健”的运营类资产 国家发改委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 REITs 核心观点 事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规范,再出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近十年来,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改善公共服务、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现就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提出指导意见。 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意见》总体要求: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确保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政府可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在项目建设期对使用者付费项目给予政府投资支持;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 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具体实施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清晰界定各方权责利关系。 投资建议。PPP在过去十年间对环保行业的运行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指导意见》聚焦了实践中出现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鲜明提出了“使用者付费”、“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新机制可能成为更加完善且合理的商业模式和投融资模式,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提升了经营的可持续性。新机制对环保公司的运营、管理、技术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质增效、稳健运营将是环保企业重要的经营目标和竞争优势。对股票而言,完善的商业模式可以提升公司的估值水平(提升现金流状况、提升经营的可持续性和可预测性)。重点关注瀚蓝环境、清新环境等上市公司。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进度低于预期等。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报告最后部分的重要法律声明 行业简评报告证券研究报告 分析师简介 邹序元,分析师,英国埃克塞特大学金融与投资专业硕士,10年证券研究经验,5年证券投资经验。董海军,分析师,北京大学硕士,2020年8月加入首创证券。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将对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本报告所在资料的来源及观点的出处皆被首创证券认为可靠,但首创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财务顾问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首创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需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所载的信息、材料或分析工具仅提供给阁下作参考用,不是也不应被视为出售、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该等信息、材料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首创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首创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首创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首创证券的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首创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首创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的版权仅为首创证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翻版、复制、刊登、发表或引用。 评级说明 1.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投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后的6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为比 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2.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 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 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评级说明 股票投资评级买入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15%以上 增持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5%-15%之间中性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5%-5%之间减持相对沪深300指数跌幅5%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看好行业超越整体市场表现 中性行业与整体市场表现基本持平 看淡行业弱于整体市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