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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行业投资策略周报:PPP指导意见出台,新机制开启新阶段

建筑建材2023-11-13毕春晖财通证券付***
建筑装饰行业投资策略周报:PPP指导意见出台,新机制开启新阶段

建筑装饰 /行业投资策略周报 /2023.11.13 请阅读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PPP指导意见出台,新机制开启新阶段 证券研究报告 投资评级:看好(维持) 最近12月市场表现 分析师 毕春晖 SAC证书编号:S0160522070001 bich@ctsec.com 相关报告 1. 《Q3盈利能力略有下滑,经营现金流亦有承压》 2023-11-05 2. 《房改提振地产链需求,建筑持仓比例环比略降》 2023-10-30 3. 《板块收入稳中有增,盈利能力或普遍承压》 2023-10-23 核心观点 ❖ 事件:2023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总体要求上1)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2)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3)合理把握重点领域;4)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5)明确管理责任分工;6)稳妥推进新机制实施。 ❖ 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PPP新机制指导意见明确了要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不因PPP模式额外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新机制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等具体实施方式。在项目建设期对使用者付费项目给予政府投资支持;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 ❖ 参与主体上,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优选民营企业参与。根据《指导意见》,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具体包括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园区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物流枢纽及物流园区、休闲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林业生态等项目;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比如污水处理、城市供气供热供水、收费公路、智慧城市、数据中心等有一定经营性收益的新老基建项目;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 PPP新机制下,项目质量、融资渠道和退出机制均有优化。随着PPP指导意见的落地,自年初以来所积累的投资类需求有望重新释放,且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或进一步提升:1)《指导意见》说明特许经营期原则上不超过40年并在一定情况下可适当延长(2015年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最长不超过30年);2)《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采用预期收益质押等方式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同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REITs;3)《指导意见》鼓励特许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收益,在保障项目质量和产出(服务)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积极创新等获得的额外收益主要归特许经营者所有;4)《指导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8%-2%5%11%18%24%建筑装饰沪深300上证指数 谨请参阅尾页重要声明及财通证券股票和行业评级标准 2 行业投资策略周报/证券研究报告 ❖ 投资建议:考虑到基建PPP项目或重回正轨,以及城中村改造、保障房等需求有望加速落地,建议关注有相关业务经验的中国建筑(601668.SH)、隧道股份(600820.SH)、华阳国际(002949.SZ)、金螳螂(002081.SZ)、亚厦股份(002375.SZ)。基于行业发展潜力、企业市占率及核心竞争力,建议关注鸿路钢构(002541.SZ)、华铁应急(603300.SH)、瑞纳智能(301129.SZ)、豪尔赛(002963.SZ)、大丰实业(603081.SH)等上游供应商。得益于国企改革、稳增长等政策催化,建议关注中国中铁(601390.SH)、中材国际(600970.SH)、中钢国际(000928.SZ)、东湖高新(600133.SH)等。 ❖ 风险提示:稳增长力度不及预期风险,地产需求萎靡风险,地缘政治风险。 谨请参阅尾页重要声明及财通证券股票和行业评级标准 3 行业投资策略周报/证券研究报告 ⚫ 分析师承诺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也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 资质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 公司评级 以报告发布日后6个月内,证券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 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大于 10%; 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 5%~10%之间; 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5%之间; 减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小于-5%; 无评级: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A股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 ⚫ 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日后6个月内,行业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 看好:相对表现优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 中性:相对表现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持平; 看淡:相对表现弱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 A股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 ⚫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邀请或向他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 本公司通过信息隔离墙对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部门或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进行控制。因此,客户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仅作为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和公司投资顾问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参考。客户应当独立作出投资决策,而基于本报告作出任何投资决定或就本报告要求任何解释前应咨询所在证券机构投资顾问和服务人员的意见; 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