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内容: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会议指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要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大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等。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要着力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完善机构定位,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强化市场规则,打造规则统一、监管协同的金融市场,促进长期资本形成。健全法人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拓宽银行资本金补充渠道,做好产融风险隔离。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合理引导预期,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加强外汇市场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会议指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把关。发挥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发挥好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要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干部人才队伍。要在金融系统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 解读: 结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监管、金融防风险等金融工作重点内容展开。重点强调了,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预计未来,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将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将加强对地方债务、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的防范化解。 历次金融工作会议回顾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中国金融领域的最高规格政策部署会议,通常每五年召开一次,至今已召开六次。历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主要有以下特点: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历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重点内容。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化解金融风险,增强防范和抵御金融风险能力,设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国家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贷款。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强金融监管、推进国有银行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证券和保险市场、加强宏观调控等。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了实施逆周期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性,提出了金融机构要建立全面审慎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资本管理等。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支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对未来金融领域发展做出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定向发行特别国债,为国有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2700亿元。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推进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上得到了一系列支持。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农村金融改革、金融中心建设。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提出了要加强金融基础建设,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快制定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完善登记、托管、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积极培育保险市场。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外汇市场体制机制,改善间接融资结构,推动国有大银行战略转型,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建设普惠金融体系,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发展绿色金融。 推动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人民银行进行改革机构,撤销省分行,改为9个大区行,设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对金融机构党的组织实行垂直领导。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撤销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成立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研究设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形成了“一委一行两会一局+地方监管局”的金融监管格局。 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强调外汇储备管理、发展债券市场等。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放宽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削减对外资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总资产、经营年限等数量型要求,扩大投资入股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的股东范围。 图1:历次金融工作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召开的重要意义 本次会议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服务实体经济是我国金融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2023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9.75万亿元,同比多增1.58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29.3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41万亿元,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72.5万亿元,同比增长9%。本次会议指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等,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本次会议有助于加强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促进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产业,推动金融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促进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科技的创新。 本次会议为进一步深化金融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近些年来,金融领域改革持续推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完善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优化沪深港通机制,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布实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支持外汇创新政策在横琴粤澳、前海深港、中关村等重点区域先行先试。本次会议指出: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本次会议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制度型、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加长期资本供给。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影响 金融监管将进一步强化,所有金融活动将全部纳入监管。近些年,我国金融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互联网金融企业等金融机构的监管效能逐步提升,监管的系统化、智能化水平逐渐提高。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了重大改革,使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更加成熟。本次会议指出: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未来,所有金融活动将全部纳入监管,各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将进一步明确,金融审慎监管、跨部门监管将进一步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将强化,金融反腐、投资者保护等将持续推进。 表1:《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涉及金融事项 金融工作将重点支持地方债务风险的防范化解。2019年以来政府杠杆率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出现较快上涨,政府杠杆率从2019年底的38.6%增长至2023年9月的53.8%,地方政府杠杆率从2019年底的21.6%增长至2023年9月的31.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从2019年底的9.44万亿增长到2023年9月的23.93万亿。本次会议指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预计未来,政府债务(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专项债务)增速或将有所放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债务比例将进一步优化。 图2:政府部门杠杆率(%) 图3: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万亿元) 加强房地产领域监管,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近期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房屋新开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等指标有所走弱。随着房地产企业盈利压力、偿债压力、融资难度的提升,房地产行业的风险也逐渐显现。今年以来,“保交楼”支持力度加大,“因城施策”工具箱落地,《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出台,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本次会议进一步指出: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预计未来,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的金融支持力度将有所增加,对于“保交楼”的金融支持将进一步加强,金融将进一步支持基础设施领域和住房租赁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建设,支持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 图4:房屋开工、竣工及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图5: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及资金来源(万亿元) 表2:近三次金融工作会议对比 风险提示 海外市场风险波动。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