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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必易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财报-
必易微:必易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45证券简称:必易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120,988,248.50 38.76 422,639,295.57 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56,659.78 不适用 -14,336,183.94 -14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536,564.72 不适用 -39,593,880.78 -260.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55,937,111.49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不适用 -0.21 -135.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不适用 -0.21 -135.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 不适用 -1.05 减少5.15个百 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 42,724,275.26 39.60 111,855,160.63 49.6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5.31 增加0.21个百分点 26.47 增加7.83个百 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483,489,510.73 1,466,614,952.21 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68,847,234.55 1,366,517,136.29 0.17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5,682.33 6,659.2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1,548,100.00 7,075,397.86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5,079,550.00 20,801,995.19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4,445.24 -177,337.4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568,625.90 2,429,401.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356.25 19,616.77 合计 5,879,904.94 25,257,696.8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 38.76 主要系公司大力开拓市场,出货量同比提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140.73 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人员增加以及股权激励费用分摊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260.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135.59 主要系净利润下降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135.59 研发投入合计_本报告期 39.60 主要系布局新产品线的人员薪酬、物料及设备投入等支出以及发生股权激励费用所致。 研发投入合计_年初至报告期末 49.67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14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例(%) 份数量 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谢朋村 境内自然人 12,766,050 18.49 12,766,050 12,766,050 无 0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7,143,000 10.34 0 0 无 0 苑成军 境内自然人 6,766,185 9.80 0 0 无 0 深圳市凯维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5,001,950 7.24 5,001,950 5,001,950 无 0 深圳市卡维斯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4,633,900 6.71 4,633,900 4,633,900 无 0 张波 境内自然人 4,285,700 6.21 4,285,700 4,285,700 无 0 深圳市卡纬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3,312,300 4.80 3,312,300 3,312,300 无 0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183,748 3.16 0 0 无 0 喻辉洁 境内自然人 2,142,850 3.10 2,142,850 2,142,850 无 0 深圳美凯山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786,639 2.59 0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43,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43,000 苑成军 6,766,185 人民币普通股 6,766,185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83,748 人民币普通股 2,183,748 深圳美凯山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86,639 人民币普通股 1,786,639 上海金浦新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金浦新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8,421 人民币普通股 968,4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先进智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1,543 人民币普通股 411,54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81,753 人民币普通股 381,753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280,624 人民币普通股 280,624 柏钢 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9,934 人民币普通股 259,93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谢朋村担任三个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卡纬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卡维斯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凯维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2021年7月8日,谢朋村、张波、喻辉洁三人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保持行动一致,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谢朋村意见为准;3、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注:股东深圳美凯山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1,786,639股,于2023年10月9日(因2023年9月2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上 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拟以不低于3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6.20万股。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7月24日,以3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5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3.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2023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2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8,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3)。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9.32元/股,最低价为45.58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62,854.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