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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必易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财报-
必易微:必易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45证券简称:必易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 度(%) 营业收入 135,612,257.58 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4,973.32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797,778.42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75,637.92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1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1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2 增加0.19个百 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 36,178,631.26 12.0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6.68 增加2.28个百 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 幅度(%) 总资产 1,425,144,273.20 1,441,737,084.97 -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28,428,842.17 1,326,035,275.03 0.18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0.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350,545.6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661,323.7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0.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552,850.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76,006.53 合计 8,082,751.74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销售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以及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销售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以及税收优惠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55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谢朋村 境内自然人 12,766,050 18.49 12,766,050 12,766,050 无 0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7,143,000 10.34 0 0 无 0 苑成军 境内自然人 6,766,185 9.80 0 0 无 0 深圳市凯维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5,001,950 7.24 5,001,950 5,001,950 无 0 深圳市卡维斯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4,633,900 6.71 4,633,900 4,633,900 无 0 张波 境内自然人 4,285,700 6.21 4,285,700 4,285,700 无 0 深圳市卡纬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3,312,300 4.80 3,312,300 3,312,300 无 0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183,748 3.16 0 0 无 0 喻辉洁 境内自然人 2,142,850 3.10 2,142,850 2,142,850 无 0 深圳美凯山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784,639 2.58 0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43,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43,000 苑成军 6,766,185 人民币普通股 6,766,185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83,748 人民币普通股 2,183,748 深圳美凯山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84,639 人民币普通股 1,784,639 上海金浦新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金浦新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8,421 人民币普通股 968,4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先进智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1,843 人民币普通股 841,843 刘松涛 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9,866 人民币普通股 279,866 柏钢 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 王仁 254,360 人民币普通股 254,36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谢朋村担任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卡纬特、卡维斯特、凯维思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2021年7月8日,谢朋村、张波、喻辉洁三人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保持行动一致,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谢朋村意见为准;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股东刘松涛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6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0,000股;2、股东王仁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4,36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4,360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回购股份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拟以1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07.05万股。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 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2023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2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8,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3)。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9.32元/股,最低价为23.00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351,988.59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8,761,092.87 724,172,628.73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748,485,250.43 239,657,244.00 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8,648,098.18 8,581,573.94 应收账款 78,821,153.36 79,832,441.03 应收款项融资 1,954,223.83 预付款项 14,152,222.30 18,875,927.67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 32,730,554.91 32,313,106.23